庄公·庄公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夏,齐人歼于遂。秋,郑詹自齐逃来。冬,多麋。

【传】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

本文链接:https://famous.a8z8.com/guji/zuochuan/2090.html【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