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儒学简介:董仲舒的新儒学

>   统一中国后,确立了法家思想的统治地位,思想在被扫除之列。“焚书坑儒”政策,使儒学深受其害,西汉刘歆在其《让太常博士书》中描述:“陵 夷至于暴秦,燔经书,杀儒士,设挟书之律,行是古之罪,道术由是遂灭”。虽然这有点夸大其词,但儒学受到冲击是显而易见的。
  西汉统治建立初期,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黄老之学一度成为政治生活的指导思想,因而黄老之学在学术领域也大大扩展了思想阵地,形成了新道家在汉初的特殊地位。因此儒家学说无法成为主流的意识,只在民间传播。
  不过儒家不是不随时代变化的思想流派,它开始了内部构造的新转换,建立了比较开放的思想体系,能够容忍和吸收其他学派的思想精华,同时对不利于自身体系的思想则本能地进行排斥,这种兼容性和排他性高度统一的特点,为它上升为统治学说创造了条件。
   时期,经过汉初60余年的休养生息,经济繁荣,国力日渐强盛,采取了一系列削弱丞相权力和王国势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与此相适 应,需要一套较汉初黄老之学更加积极的统治思想来维护君主权威,控制人们思想,从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儒家思想适应了这一要求。主张以“大一统”为核 心,强调“君权神授”、“三纲五常”、“德主刑辅”的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的政治哲学,为西汉中央集权,阻止诸侯分裂提供了理论基础。
   其中董仲舒最为突出,董仲舒以儒学为核心,广泛吸收了阴阳、法、道、名、墨各家,建立了一套天人感应的庞大体系。把“三纲五常”都说成是天意,。 通过“大一统”的模式推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使儒学由一家而融汇百家并将其创造性地转化为适应新时代需要的新儒学,进而确立儒学的“独尊”地位。
  董仲舒的思想特点而这样概括。一以儒家的仁义道德为理论核心,外加阴阳五行学说和当时自然科学某些成果,构成天人感应的学说体系,并加以详细论证。
   董仲舒吸收阴阳家思想,提出了自己的宇宙模式论,这就是天有十端说。他认为天、地、阴、阳、五行和人就是天的十端。阴阳和五行都是气,天和人中间隔着阴 阳五行这些气,所以天人就可以通过这些气进行相互感应。董仲舒将感应推广到人和天的精神之间相互感应,并且认为这种感应是吉凶祸福的根本原因,是必须加以 密切注意的。
  要了解天意,然后根据天意采取必要措施,这样才能化凶来吉。了解天意,可采取观察气的变化的方法。气的变化就表现为灾 异。灾异是上天对人君的谴告,上天为什么要谴告人君呢?董仲舒解释说:“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 害民者,天夺之。”天人感应一方面说皇帝代表天意,要人民服从皇帝,即所谓“君权神授”,这就为汉代统治的永恒合理性作论证和辩护;另一方面要皇帝尊天保 民,不要胡作非为,这就是所谓“神道设教”。看到最高统治者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不怕人只怕天,因此,他要借用“天”的权威来限制皇帝的私欲。董仲舒 有言:“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
  二是吸收法家“三纲”思想及先秦正名学说,提出“大一统”论。董仲舒立足于儒家学说,他从儒家经 传中寻找“大一统”的根据。董仲舒提出的“大一统”论的中心要点就是服从,统一就是服从,人民服从皇帝,皇帝服从上天。“大一统”论包括政治统一和思想统 一两方面,无论哪一方面的大一统,都是统一于天。在论证政治必须大一统这一点上,董仲舒吸取先秦法家的“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 者逆则天下乱”的三纲思想,加之全国人民都要服从国君,国君顺从上天,整个国家统一于国君,然后再统一于天的这种一切统一于天的思想,并加以衍化,变成了 “王道三纲”。“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虽谓受命于天亦可。”
   夫为妻纲,夫就是妻之天;父为子纲,父为子之天;君为臣纲,君就是臣的天,大一统的原则深入到封建社会的每一个细胞上,落实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 中。全国都统一于天子,建构起以天子为人间至高无上者的等级结构,并将早期儒家即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想系统化、模式化。
   董仲舒还认为统一思想是大一统的关键。董仲舒在对策中建议汉武帝孔子儒学统一天下的思想,汉武帝很欣赏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 针,在思想界树立了儒学的权威,并开始以儒书为经典,以通经取士,从而产生了中国特有的经学以及经学传统。董仲舒“大一统”论的中心就在于思想统一,思想 要统一于孔子儒学,即要“独尊儒术”。汉代自汉武帝以后,儒学便超出诸子而居于“独尊”的地位,董仲舒对推动儒学地位的提高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因此就确 立了中华民族精神的主干。
  三是吸收先秦人性论思想,改造、荀子的人性论,提出“性有善质”论及“性三品”说。既是对孟子性善论的否定,又对荀子性恶论的修正。董仲舒又从人性中虽有善质,若没有用圣人创造的法度去教育他也不会变善,因此推论出:教育要顺人之性,政治也要顺人之性。
  四是义利之辨。孔子孟子提出重义轻利,并不是不要利或不谈利,有利在前,先要衡量要了它是否合于义,如果符合,则可以取之,是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董仲舒将这种思想发挥极端,认为只能谈义,不能谈利,只追求道义,不谋求功利。
   董仲舒的新儒学,其特色是理论体系的精密构思和实践性很强,这种学说突出了“天”的绝对权威,一方面,主张以天的主宰力量限制君权,以实现屈民伸君,屈 君伸天;同时,继承荀子“隆礼重法”的主张,要求君主牢牢掌握封建权柄,建立上下尊卑等级森严的制度,礼与刑交替使用,通过外在强制力量来迫使人民服从统 治。这就发展了传统儒学的“外王”一面,着眼于以法制号令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来治理国家,加强和巩固了中央集权,把西汉的文治武功推向了鼎盛时期。
   儒家思想成为统治意识后,一些儒家经典就成为了法律,这势必造成两方面的结果:一是儒家学者拥有了汉代最高法典的解释权;二是这些儒家学者可能不顾客观 条件和事实滥用经典的语录。事实也正是如此,儒家经典不容怀疑后,儒学成为经学后,它的生命力就出现了问题,西汉末年,经学的一个变种——谶纬经学出现, 谶纬经学实际上将儒家经典神秘化、宗教化,用宗教预言附会儒家经典影射政局的变化、王朝的兴衰、权贵的命运等等。结果将儒学的发展引入了荒诞的歧途。谶纬 之学在东汉时期愈演愈烈,大大影响了儒家学说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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