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曾记载,昭仪武则天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女儿,还嫁祸给王皇后,让唐高宗李治有废后的念头;史料又记载,武则天将王皇后和萧淑妃砍去了手脚,并制成人彘,泡入酒内,称作“骨醉”;史料还记载,武则天不仅杀了大儿子又杀了二儿子。史书上真是这么说的,但是其中却又有许多的疑点值得让人推敲。
首先,我们来看看王皇后和萧淑妃到底怎么死的?《旧唐书列传一。后妃》里,如此说道:“永徽六年十月,废后及萧良娣皆为庶人,囚之别院。武昭仪令人皆缢杀之。后母柳氏、兄尚衣奉御全信及萧氏兄弟,并配流岭外。遂立昭仪为皇后。寻又追改后姓为蟒氏,萧良娣为枭氏。”总之,这意思就是说两个人都是被“缢杀”,也就是勒死的。而在《旧唐书》中是这样写的,王萧二女的死,是缢杀,并且还把两女的姓分别改为蟒和枭。可是令人诡异的是,就在上面那段话之后,紧接着又跟了一段话:武后知之,令人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瓮中,曰:“令此二妪骨醉!”数日而卒。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相?
两本史书,同样的两个人死法却不一样,更扯得还是《旧唐书》,前面说别人是被勒死的,后面接着又说是被斩了手脚,还泡酒了。我想史书的编造者可能也不知道真相吧!毕竟当时得很多史官还是保留着中国传统文化里的歧视女性的观念,认为女性不能成为帝王,于是在编写史书资料时刻意恶化了武则天的形象。当然这也只是一种可能。后世者被两种结果搞混乱了,就出现了干脆把两种死法都写下来,后人自己来猜吧,她们到底是怎么死的。
又来说武则天的大儿子李弘,史书上说他是被自己母亲杀了的,事实果真如此?李弘这个人可是武则天当时战胜王皇后的关键法宝,要不是生了李弘,武则天怎么可能母凭子贵当上皇后,所以说,在这几个儿子当中,武则天对她的这个大儿子李弘应该是给予了厚望的。再说李弘此人,从小就身体弱,多病多灾的,武则天应该十分疼爱和关心这个儿子才对啊,怎么可能会把他害死呢?官方的说法李弘是病死的,但是李弘的身体属于病而不垮,所以没什么特别情况是能够活很久的,他因为身体弱,发病死了似乎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李弘的死,跟他的弟弟李贤和武则天应该有些关系。
武则天是一个极为聪明的政治家,她应该也能感觉到唐高宗接她回宫并娶她为后可能目的并不单纯,极有可能是为了收回前朝的权力,那她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的亲手杀了自己的女儿呢,多此一举。自己根本不需要动手,唐太宗李治就会等不及的处理掉这些糟心事的。再说唐高宗本就有废后之意,只是时间和时机的问题。所以,杀害自己的女儿这一点怎么看怎么有点急迫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