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10月21日 勃兰特任联邦德国总理

1969年9月,西德进行大眩战后长期执行的基督教联盟失利,社会民主党获胜,同自由民主党组成联合政府。社会民主党人勃兰特于10月21日出任西德总理。这是1930年以来社会民主党人首次组阁。
维利·勃兰特生于1913年。1931年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因从事反法西斯的活动,于1933年流亡挪威。
1947年回国。曾任柏林市议会议长和柏林市市长等职。1964年起任社会民主党主席。1966年至1969年任大联盟内阁的副总理和外交部长,此间提出了“小步子政策”,开始改善同苏联东欧的关系。担任总理后,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降低获选资格的年龄,1971年11月通过工人参与管理私人企业的管理法,扩大了企业工会委员会的人事、福利和经济权;1973年实行教育改革以实现机会均等,同时兴建了许多学校;扩大了社会福利法,使社会福利网更加完善;进行了法律和行政改革。
对外仍以美国和北约的军事力量为后盾,同时推行“新东方政策”。力图以承认战后现实换取苏联的谅解,并与东欧国家实现关系正常化,1970年8月勃兰特亲赴莫斯科同苏联签订了《莫斯科条约》,同年12月又与波兰签订《华沙条约》,互相承认欧洲领土的现状并约定互不侵犯。1972年12月东西德签订《基础条约》,互相承认。西德还同各东欧国家先后建立外交关系。这些政策引起了国内一些人的反对,加之国内的改革增加了国家的开支,使国债迅速增加,经济增长率下降。反对党利用此形势于1972年4月在联邦议院对总理提出不信任提案,以两票之差未能如愿,勃兰特请求总统解散议会,在新的议会选举中基民党和社民党力量不相上下,勃兰特虽继续执政,但地位不稳。
1974年4月勃兰特秘书纪尧姆间谍案被揭露后,勃兰特被迫于5月6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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