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是何许人呢 他到底得出什么结论来了?

王阳明这个人,从小以“做圣人”为志向,而且还真是极少见的在立功、立言、立德三方面都牛得不行的人物。但他在论述“知行合一”的道理时,有句话听起来我曾经觉得很不对劲。

《传习录》载,王阳明的学生问他:你说知行合一,但是有些人明知道做人要孝悌,却做不到孝顺父母友爱兄弟,这不是说明知与行是两回事吗?王阳明回了一句很著名的话,叫“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

当年读到这句话时,我只是隐隐不爽,却说不清哪里不对。后来学辩论,发现――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流氓”立论吗?在辩论里,通过霸道的定义排除反面案例,循环论证本方立场的思路,一般被称为“流氓”立论。

它最大的坏处,从根本上破坏一个辩题的现实意义。比如说,高薪养廉是否可行,本来是个非常有意义的辩题,可是如果正方把“高薪”定义成“高到让人不想贪腐的薪水”,把一切贪腐都归结为“薪水不够高”,这个辩论还有什么现实性呢?

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遇到这种逻辑,比如说,努力就会成功,如果不成功,说明不够努力;坚持就会胜利,如果没胜利,说明不够坚持;金钱能买到幸福,如果买不到,说明不够有钱……

这样廉价的智慧,是不是似曾相识?很多时候,那些颠扑不破牛皮哄哄的所谓真理,其实都只是毫无营养的车轱辘话,乍一听确实无法反驳,但是仔细一想,“无法反驳”并非因为它是真话,而是因为它是废话。

回到王阳明这段话的逻辑:“为什么知行合一?”“因为知道了就会去做啊!”“那为什么有些人知道了却不去做呢?”“因为他们并不是真知道啊!”你看,是不是显得很流氓?

在辩论场上,你可以这么拆解王阳明――按照对方辩友的说法,“知而不行,就是未知”,也就是说,你方所定义的“知”,其实是包含了“行”在里面的;你拿一个包含了“行”的“知”,来论证“知行合一”,就像是拿一个装了很多钱的钱包,来论证钱包本身就很值钱,这岂不是很荒谬吗?

以上,是我刚懂点辩论门道的时候,对王阳明这句话的观感。不过读书和思考越多,就越觉得此事没那么简单,后来在《传习录》里仔细研读上下文的原委,才发现是天大的误会――王阳明说的“知”,不是口头应承,理论认同的那种知。

而是“如好好色,如恶恶臭”,知痛、知饥、知寒的那种直接体悟式的认知。比如说,同样是身处鲍鱼之肆,鼻子不通的人也“知道”这里“应该”是很臭的。

可是这和嗅觉灵敏的人真的“知道”这里很臭,绝对不是一回事。而之所以有人会知而不行,是因为被私欲隔绝了应有的道德情操,对道德规则不再是真知。

接着,王阳明又说了两句很傲娇的话:我说知行是一回事,你明白宗旨立意是什么吗?如果不知道,讨论知行是一体还是两回事,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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