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审”,是审理那些由各省上报准备判处死刑的案子。每年的农历五月,刑部把各省判处死刑的犯人名册汇集起来,送给皇帝过目。而“朝审”是会审关押在北京刑部监狱里准备判处死刑的犯人。在明、清时期,天安门至午门之间还是“廷杖”“献俘”的地方。“廷杖”是对朝中大臣实行的一种惩罚。那时,皇帝明面上也倡导文武百官以至平民百姓上书“进谏”。但是,敢于直言批评皇帝的少,歌功颂德、拍马屁者甚多。因为封建独裁者大多喜欢听颂扬,“劝谏”批评皇帝是要冒风险的。虽然皇帝标榜纳谏,但大臣在进谏时稍有不慎,龙颜大怒,就要在午门前罚跪、打棍子,这叫作“廷杖”。有些大臣罚跪几天,再被杖责几十大棍,轻的皮开肉绽,重的就一命呜呼。
据《明史》记载,“正德十六年,为谏止南巡,廷杖舒芬、黄巩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据《明史》说,明朝皇帝武宗当年要巡游江南,有大臣107人谏阻,触怒皇帝,这些人在午门前被罚跪5天,后又杖责30到50杖,有的人甚至被活活打死。
明嘉靖三年(1524年),由旁系坐上皇位的朱厚幸恍南胧棺约撼晌正统的皇帝,硬是要把他母亲的尊号“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中的“本生”二字去掉。此举在百官中引起轩然大波,众官不断上书阻止,甚至集合在大左顺门前哭谏。朱厚卸源舜笈,几次下令将劝阻的大臣们关入牢房,200多名重臣遭到“廷杖”,严刑致死者达17人,那些侥幸熬过“廷杖”的人,也受到了停俸、除官、充军的处分。
民间传说和小说戏曲中常有“推出午门斩首”的说法。实际上,紫禁城之内从不斩人,午门之外并非刑场。但在明代,大臣如果触怒皇帝,常受“廷杖”的刑罚。封建社会开明“纳谏”的皇帝并不多见,这也是其皇座“短命”的原因之一。“献俘”始于清代。凯旋的军队将士为显示战果,要在午门前举行“献俘礼”。献俘是把抓住的俘虏押解到北京,在午门前向皇帝报功,兵部再把俘虏交给刑部,判罪或处死。
仪式前一天,被俘的战俘,颈系白带,反剪双手,由兵部官员牵引,自长安右门入内,押至太庙、社稷坛祭祀,表示是祖宗的护佑和国家的福分。此举被称为“献俘”。皇史k内存有《午门献俘图》。次日,皇帝登午门楼受俘。门楼正中设御座,檐下张黄盖。各种仪仗、法驾、卤簿陈设在阙门左右,辇辂、仗马、护朝宝象、大乐排列停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