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
明朝初年,多次对蒙古用兵,并在与蒙古边境一带设置四十余个卫所防卫,包括东胜卫、云川卫、官山卫、全宁卫、老哈河卫等,都是明朝边防重地。其走向大致为阴山-大青山南麓-西拉木伦河一线。15世纪后,由于天气转寒,农耕不济,加上边塞军队被燕王抽调参与靖难之战。因此边境略有南移。永乐期间明成祖多次北伐,形势一度改观。但在明朝中期以后,随着蒙古的再次强大,明边再次南迁。并修建长城以防御蒙古,在长城沿线设置九边(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太原、固原)重镇加强防御。长城也成为明朝中后期的北边,同时也是农耕区与游牧区的界线。东北
朱元璋设置辽东都司以经营辽东(东北南部)。明朝多次进军黑龙江流域,招抚女真部落,势力一度达到黑龙江口与库页岛。1409年设置奴儿干都司,共辖130多个卫所。1434年废弃,明朝退守辽东,将东北北部防务交与隶属明朝的少数民族部族,至万历年间该辖区内卫所增加至384个。明末,建州女真逐渐取代了明朝对东北北部的统治,并进占辽东。东北邻国高丽,及后来的朝鲜王朝,于明初大肆向北扩张领土,通过招谕、剿杀、驱赶女真部落,使本国疆域不断向北推进,一直拓展到鸭绿江、图们江两江流域。1393年,朱元璋放弃了在前元朝双城总管府设立铁岭卫的要求;1403年,朱棣同意将历代属于中国的咸兴以北地区割让朝鲜;从1416年至1449年,朝鲜强行在鸭绿江东岸地区设置"西北四郡",在图们江南岸地区设置"东北六镇",朝鲜开疆拓土空前绝后,鸭绿江以东图们江以南的中国领土完全丧失。西北
洪武时期,明朝西北疆界达到今新疆东部哈密地区,并设置一系列卫所。15世纪后,西北吐鲁番与青海蒙古部日益强大。1472年,哈密卫城一度被吐鲁番攻破,卫内迁,后复,1514年再度被并。15世纪后半期后,西北诸卫全部丧失,明朝退守嘉峪关。西南
1381年,明朝在西南地区设置一系列土司、宣尉司,边界达到缅甸中北部、老挝北部、泰国北部一线。但后期这些地区多被周边国家所并。1406年,明军进攻安南,南限达到日南州一带。次年设置交趾布政使司,安南正式成为明朝的一个行政区,下设十五府、卅六州、两百余县。后因当地势力反抗激烈,1427年明朝罢交趾布政使司,放弃安南。安南再次脱离中国独立,建立后黎朝。东南
1553年葡萄牙租占澳门,获得停泊船只权,1557年取得居留权。但名义上明政府对葡萄牙人可进行管理,依然拥有澳门主权。1624年荷兰殖民者进入台湾南部,筑热兰遮城。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进入台湾北部。1642年荷兰赶走西班牙,占领台湾大部。1661年,郑成功进攻台湾,次年驱走荷兰人,正式收复台湾。1424年明朝疆域行政区划
1376年(洪武九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省"。1370年于各省设置一都卫,1375年改为都指挥使司。1428年弃安南后,明朝在全国设置两京十三使司,包括京师(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河南(以上为北五省)、南京(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四川(以上为中五省)、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以上为南五省)。共设置16都司、5行都司、2留守司。其中十三个是与布政使司同名的都司,其它三个是万全都司、大宁都司和辽东都司。五行都司是陕西(治甘州卫,今张掖)、四川(治建昌卫,今西昌)、湖广(治郧阳卫,今湖北郧县)、福建(治建宁府,今建瓯市)、山西(治大同府)。两留守司是洪武年间设置的中都留守司(今凤阳)和嘉靖年间置于承天府(今湖北钟祥)的兴都留守司。此外,在政教合一的青海、西藏地区设置有乌思藏都司、朵甘都司(实际控制为当地宗教首领八大法王分辖各政教中心的寺院,还有各诸侯家属封地),另有置于今甘肃、青海交界地区的哈密、曲先等卫,以上均属羁縻性质,与内地的都司、行都司性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