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饷、剿饷和练饷,是明末的三项赋税加派。明朝政府加派三饷,目的是为了对付关外的满族贵族势力、镇压农民起义,但结果却促使社会矛盾的更加尖锐,更激起人民的反抗怒火,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一、加三饷的背景
明代的赋税加派并不始于三饷。弘治时,户部侍郎韩文在《会计足国裕民疏》中说: "正统以前,国家用俭,故凡百姓输纳皆不出常额之外。自景泰至今,供应日盛,科带日增,有司应上之求,不得已往往额外加派征纳,如河南、山东等处之添纳边粮,浙江、云南等处之添买香烛,皆昔年所无者。"
正德九年( 1514),"在北京建造乾清官, "加田赋一百万两",这是明朝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田赋加派。到了嘉靖时候,全国性的加派日益增多。二十九年( 1551 )秋,蒙古的俺答汗"犯京师",全国除北方诸府以及广西、贵州两省外,共加赋115万两;在东南沿海,为了防备倭寇袭扰,又有所谓"额外提编", "提编者,加长之名也" 。从此以后,每遇军情紧急,饷银不继,有关官员总要提议加派。明朝统治者已经把加派作为解决军费困难、弥补财政亏空的一个正常途径了。例如万历年间,有"宁夏"、"播州"、"朝鲜"等"三大征",支出军费一千一百六十余万两,大部分都"援例"派之民间。
正赋以外加派频行,这与统治阶级的日趋腐朽,财政危机愈益加深,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按照明朝政府的规定,"财赋步入太仓库者", "以七分经费,而存积三分,备兵、歉以为常"。到了嘉靖以后,由于边供费繁,再加上宫中"土木祷祀"和亲贵勋臣"奏讨请求"、"殆无虚日",使太仓"帑藏"完全"匮乏"。
据隆庆初年有人奏报,当时户部步入折色钱粮及盐课、赃赎事例等项,共计250余万两,支出400余万两,入不敷出达一百五十余万两。万历初年,虽有名相张居正力加整顿,使太仓"稍有盈余"。但是,这种局面,不久便随着张的去世而消逝了。
万历三十六年( 1608),宰辅王锡爵曾忧虑地指出: "臣窃谓今日所忧,乃不在边疆而在朝廷;不在寇乱而在人心。人心之离不在一一时而在平时。年复一年,苟幸无事则可相安于忘言。而今滇南、辽左络绎告变,近乡浙、直大乱不成地方矣!"又说: "适有传户部告急疏者,仓无数万之储,军无半年之饷,二百年来未有此极穷之时。.""中外汹汹,朝不图夕"。
二、辽饷
正是此时,万历四十六年( 1618 ),努尔哈赤起兵反明,使朝廷十分震惊。为了控制辽东局势,明朝政府慌忙调募军队,实行加派。因为这次加涨是用于辽东地区的,所以叫做辽饷。
"关于辽饷,《明神宗实录》载:"户部以辽饷缺乏,接征倭、播例,请加派。除贵州地硗,有苗变不派外,其浙江十二省,南、北直隶,照万历六年会计录所定田亩,总计七百余万顷,每亩权加三厘五毫,惟湖广、淮安额派独多,另应酌议。其余勿论优免,一概如额融通加派,总计实派额二百万三十一两四钱三分八毫零。"按照明朝政府的规定,这次加派,期限一年。但是明军在战场的惨败打破了他们的预想。户部尚书李汝华在奏疏中说:"看得援辽兵饷;原议三百余万可以结局,不意今已解过三百万,而局犹未结。且大将殒亡,奴益猖獗,乘胜长驱,辽阳一带危在旦夕"。
明朝政府为了保卫辽、沈地区,只得再向各地调募军队,以增加防卫。这样,不但原定为期一年的三厘五毫银不能结束征收,而且势必再增数额。所以,李汝华在同年夏天又上疏说:"查得去年四月至今年二月,出剿官军不足九万,尚用过饷银三百余万。""近日""共有十三、四万矣。以去年九万而用银三百万,则今年十三、四万,该用银四百万矣。太仓如扫,搜括已穷,止有加派一途。"
万历四十七年(1619,)十二月,明朝政府决定在原来三厘五外,再如三厘五毫,即每亩增银七。但是,由于辽东地区的军队还在继续增加,到万历四十八年(1620)的后半年,已达到十六万三千二百四十二名。因此这一年三月份,明廷又以兵、工二部添制军用器械,以及向士兵分发安家费用和马价银两的名义,又加了二厘。
从万历四十六年九月到四十八年三月,不过一年半时间,明廷的田赋加派连增三次,每亩平均额达到九厘,总数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充分反映出明朝政府财政的极度空虚。在这三次加派中,始终没有波及的只有贵州一省,其余全国各省直地区,无一幸免。
天启年间,辽东的战事又急剧恶化。特别因辽沈等地相继失陷,使北京的畿辅地区也开始感到威胁,于是又造成内地防务开支的增长。当时,仅用于加强天津至京师一线兵力而额外支出的军饷,就达一百二十万两。据当时担任户部新司郎中的杨制昌报告:从泰昌元年(1620)十月十八日到天启元年(1621)十二月,一年多时间里,因"辽事"花销的费用就有九百二十五万多,其中却"有二百三十五万不知来处"。
在这种支出激增,旧额短绌的情况下,明朝政府别无它法,只好再寻求新的加派。当时,鉴于田赋已一加再加,短期内不能再行"诛求",因此,天启元年决定用搜括杂项银和加征关税、盐课来填补差额。
辽饷的杂项名目大致包括:卫所屯田、优免丁粮、平粜仓谷、房产税契、典铺酌分、督抚军饷、巡按公费、抽扣工食、马夫只候等。这一次新加款项共计一百二十七万五百六十八两,其中杂项银一百一十四万五千九百零三两,盐课银五万九千四百二十五两,关税银六万五千二百四十两。
据天启三年(1623)统计,全国加派的地亩银数三百四十八万七百一十二两,盐课银三十二万二千七百二十两,芦课银二万八千九百七十两,关税银六万五千二百两,另外还有辽东旧饷七十二万四千八百两,山东青州、登州、莱州三府因停止海运照旧派征十万七千两,总计辽饷收入为四百七十四万三千九百一十八两。但同一年,支出的数字却到达六百二十八万三千四百九十三两,差额一百六十四万六千五百七十五两。说明入不敷出的情况仍相当严重。
为了继续补足差额,天启三年,明朝政府规定加大各省杂项银的提解数字。如前所述,杂项银的搜刮开始于天启元年,但当时没有规定具体数目,只由各省按情况分别上缴,因此数额很不稳定,比如天启元年是一百一十四万五千九百零三两,到了二年(1622)却只有六十五万四千四百一十三两。这种上下波动,当然不符合户部的要求,于是从三年起加大数额,规定为二百二十九万二千余两。这个数字,比元年增加整整一倍,比二年则增加两倍还多。即使如此,在天启四年(1624)以后,明朝政府还陆续提高税额,把盐课银加到五十四万七千九百九十三两,关税银增加到二十万二百四十两。
由于辽饷的支出几乎每年都大于收入,加上各地的拖欠又十分严重。因此,每当冬春之交,常常是户部已经将一年的加派银两发放殆尽,而前线的军士还有几个月的粮饷没有着落。为了避免这种"脱巾之虞",从天启六年(1626)起,明朝政府实行辽饷预征制。规定每年开初,"将次年加派地亩银两预征十分之三,接济军需冬春断续之界",解交款额,"照道路远近定立限","最近者限正月,稍远者限二月中旬,极远者限二月末旬。预征制虽然不增加加派数额,但我们知道,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正、二月份正是青黄不接、缺粮缺银之际,而历来封建统治者也一向重视"课征以时",把它当作"绥抚"民生的重要手段。明朝政府采取"剜肉补疮"的办法,竟连正、二月份也要征收饷银,这只能引起人们的愤怒,使矛盾更加激化。
明朝政府最后一次大规模加征辽饷是崇祯四年(1631)。这一次,首先把盐课银增加到九十三万九千八百五十五两,又把关税银提高到二十七万一千余两,连天启时不敢再加的田赋银,也没有除外,即由万历四十八年(1620)的九厘增至一分二厘,合银六百六十七万九千二百零八两。这次的一分二厘银,除贵州仍予免派外,北直八府中,顺天、永平二府亦"从优恤",其余保定、河间等六府,"每亩加派六厘,较之别省减免一倍,岁可得银二十二万二千余两。"总计崇祯四年的加派,辽饷总额已高达一千零二十九万九千六百零二两。
从万历四十六年到崇祯四年,总共十三年时间,而辽饷加派却由二百多万两到达一千零二十九万余两,增加五倍以上,这在我国财政史上也是少见的。
在辽饷加派的各个项目中,所占份额最重的是田赋。说明作为封建社会赋税的基本承担者广大农民群众及其一部分中小地主,是此次加派的最大受害者。关税和盐课虽然征自工商业者,但这种加增不是以工商业的繁荣和发展为前提,而纯粹是一种暴力的掠夺。
在短短几年里,盐课由五万九千余两激增到九十三万九千余两;关税由六万五千余两增加到三十三万六千两,其结果只能造成工商业的严重凋蔽。而且商税和盐课的节节加重,必然促使盐价和各种货物价格相应上升,还是广大人民遭殃。
至于杂项款目,比如督抚军、巡按公费等,表面上取自这些官员的裁扣,其实还不是变相地再向百姓去搜刮。明朝统治者加派辽饷,不但使农民和手工业等广大劳动群众的生活进一步恶化,同时也威胁着众多的中小地主和工商业者的生计,引起他们的严重不满。一场新的社会危机,由于明朝政府无节制的赋税加派变得更加严重了。辽饷加派成为已经来临的明末农民大起义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剿饷
剿饷的征收开始于崇祯十年(1637),这是一项直接用于镇压农民起义的赋税加派,当时,如火如荼的明末农民大起义,不但突破陕西地界,而且席卷了河南、山西、北直、湖广、四川等很多省区,动摇着明朝的统治。为了加紧其镇压活动,明朝政府已经把主要的军事力量由防御清兵进攻转为对付农民军,加派剿饷,就是其中的重要步骤。
明朝政府加派剿饷的数额一共是二百八十万两。崇祯帝在批准加征剿饷时,曾假惺惺地说:"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实际上,直到崇祯十二年(1639),剿饷还"全征"未停。
剿饷的来源有四:第一是"因粮",原来计划用纳粮银"五两以上加银若干"的办法进行征收,后来鉴于卢象升行"助饷"意图失败的教训,决定"不分五两,上下一例,通因量输则",所以也叫"均输"。大致"亩输六合,石折银八钱","岁得银百九十二万九千有奇";其次是"溢地",这是因为辽饷是按照万历六年省直田土加编的,而实际上,"各藩司地亩经万历九年通行清丈厘革"后,又发现"有地多于派者"。这些未派的田地,叫做"溢地"。凡"溢地"一律"核实输赋",岁得银四十万六千有奇",第三是"事例",也叫"寄学监生事例",即由"富民输银为监生","事例"规定"一岁而止";第四是"驿递",把"前此邮驿裁省之银,以二十万充饷"。
关于剿饷的具体征收情况,崇祯十二年(1639),杨嗣昌有一个奏报:十一年(1638)分实收剿饷银二百七十一万两,其中省直溢地银四十五万六百七十余两,裁站银二十万,督饷、再开事例零十万,扬州新增盐课银一十六万以上,另外均粮征银一百八十万有奇。在上述征收的款项中,广大人民最痛恨的是"均输"、所以杨嗣昌提议在再行征收时,把均输稍加裁减,但缺少的数目仍在"裁扣"、"纳贱"等项中补齐。
四、练饷
崇祯十一年(1638)九月到十二年(1639)二月,明朝政府管辖的畿辅和山东等地,遭到了清军的严重蹂躏。当清兵深入内地,京师戒严的时候,朝廷中就有人提出要训练边兵。十二年五月,大学士杨嗣昌正式定议,由九边各镇以及北直等地的总兵、总督,分头负责训练"边兵","所议兵凡七十三万有奇"的。因为训练边兵而加的饷银,是谓练饷。
必须指出,明朝政府加征练饷,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针对农民起义军的,因为崇祯帝在批准杨嗣昌计划的同时,又采取副将杨德政的意见:"府汰通判设练备,秩次守备;州汰判官、县汰主簿设练总,秩次把总,并受辖于正官,专练民兵。府千、州七百、县五百,捍乡土,不他调。"很明显,训练民兵主要就是防备农民军。至于边兵,随时都可以抽调去对付农民军。.
练饷的主要来源也是田赋。按照户部原来的议定,"照钱粮每两加一分",后来有人提出:"大江南北地狭粮重",故"乃照地亩,每亩加一分"征收,合计共派银四百八十一万一千八百余两。除田赋以外,还有赋役核实,裁减站银、关税、盐课、契税、典税、官史赃罚和"公费节省"等项目。"赋役所核可得七十万,兵部所裁站银可得五十万,关税量增可得二十万,盐课四十万,契税二十四万,各赃罚二十万,典税三万,公费节省一万,合之共二百七十八万。"饷的总数是七百三十余万两,规定从崇祯十二年(1639)开始征收。
继辽饷、剿饷以后,又再次加征练饷七百余万两,这使朝廷中的很多人不得不有所顾虑,但力主加派的杨昌嗣却说:"无伤也,加赋出于土田,土田尽归有力之家,增银三、四钱,稍抑兼并耳。"当然,这种无力的辩白,连崇祯皇帝也感到难以服人。在内外压力下,朝廷被迫于十三年(1640)下诏免派"剿饷",企图以此来掩饰其继续加征练饷。至于剿饷的缺额,则仍在练饷中进行拨补。所谓练饷,已经包含了剿饷的内容。到崇祯十六年(1643年),户部尚书倪元璐,以边饷、新饷、练饷等三饷"非出数不均,则入数不一"为名,提议"凡征民粮悉去边饷、新饷、练饷、杂饷之名,止开正赋、兵饷二则。"
他把这种做法,美其名日:减少头绪,简化税目。实在目的是要欺骗人民,使大家在缴纳赋税时,分辨不清哪是正额,哪是摊派,并把本来属于临时性的加派进一步固定化。当然,统治者的手法是十分愚蠢的,因为既然加派还在征收,而数额又一直上增,那么要想欺骗群众也就办不到。
与辽饷一样,练饷的支出也是逐年地增大。崇祯十五年(1642),"岁用练饷至八百七十万九于有奇",比原定加派数额已经超过一百四十多万两了。
总计明代自万历末期以来,每年正常的岁入额为一千四百六十一万两,其中归入内府作为皇帝和宫廷奢侈享乐的约六百余万,真正属于户部作政府开支的,除本色以外,折色银子不过四百余万两。万历四十八年(1620)加派辽饷五百二十多万两,已经超过政府全年的正常开支数字。到了崇祯四年(1631),辽饷达到一千多万两,十年(1637)加剿饷二百八十万两,十二年再加练饷七百三十余万两,加派总数高达两千余万两,远远超过了国家正常年代的全部赋税收入。明朝政府的财政制度已经完全趋于崩溃。
五、三饷加征的后果
崇祯初年,北方连年发生大灾荒,"河之北苦旱,千里赤地",河之南苦水,一望白波"。接着,湖广发生大地震,常德、武昌、辰州、沅州、靖州、长沙、承天、澧州、荆州等府州,都受到波及。民心不安达到极点。就在这时,明朝统治者还要下令:加征田赋银三厘,以及盐课与关税银三十五万余两。
当农民起义已经在压迫最重、剥削最残酷的北方地区蓬勃地发展起来了之时。崇祯十年(1637)还要加派剿饷,十二年(1639)又加练饷,广大人民根本不能指望这样腐朽的政府开恩以求得生路,唯一的出路只有自已起来进行斗争。
崇祯十二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军首先提出"免赋"的口号,并作了"不当差,不纳粮"等通俗易懂的歌谣传布四方。十六年(1643),农民军攻入黄陂,更明确宣布要"三年免征"。与此同时,张献忠领导的农民军也提出了"免三年饷"。饱受加派之苦的广大人民,听到这些免赋的口号,尤如久旱逢甘雨,热烈欢迎农民军的来到。
当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大军进攻北京前哨重镇宣府时,居民以"不杀人,且免徭赋","举城哗然皆喜,结彩焚香而迎",一些被农民军派遣到山东、河南等地方州县中去就任的官员,"先造牌至,士民苦征输之急,痛恨旧官,借势逐之,执香迎导,远近若狂"。
而张献忠率领的起义军,所以能够胜利地进军湖广,据明朝官员奏报,"实由于人心惑三年免租,一民不杀之伪示耳!"兵科主事凌哀叹说:"迹今逆贼所恃,无过假义虚声,假义则预免民租"。在农民起义军势力暂时没有到达的江南诸郡,也"人心大都思乱"。佃农们起来抗租抗粮,奴仆们要求获得人身解放,城镇里的中下层平民,也纷纷聚集,打开富有者的粮仓。
明朝统治者已经落入四面楚歌的境地,事态是如此严重,于是崇祯慌忙地连连下发罪已诏,说是要"尽免加派三饷",但已经太晚了。广大群众既然拿起武器进行斗争,那么再不会相信这种廉价的诺言,期待着的只是明朝统治的彻底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