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初期,北部中国在十六国长期纷争之后,社会生产受到很大破坏,商业也很萧条。自北魏初年到太和年间钱货无所周流。到北魏中期以后,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商品交换才活跃起来。
大致孝文帝元宏太和年间 (公元四七七——四九九年),商业已逐渐恢复,到宣武帝元恪时更趋活跃,逮景明(元恪年号,公元五○○——五○三年)之初,承升平之业,四疆清晏,远迩来同,于是蕃贡继路,商贾交入,诸所献贸,倍多于常 。洛阳城内外出现了许多大市场,城南住有一万多户外来商人,出卖外地运来或外地人经营的各种商品。江南人在永桥市出卖鱼鳖水产;城西周围八里的市场上则出卖本地的手工业品。当时北方贵族多喜欢江南货物,北朝官府特在南境立互市与南朝贸易,但私人的贸易是禁止的。
前面说过,两晋贵族、官僚经商的不少,在北朝这种情况仍很普遍。最突出的例子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太子拓跋晃,曾贩酤市廛,与民争利;拓跋浚时,牧守之官,颇为货利;甚至咸阳王禧田业盐铁,遍于远近,臣吏僮隶,相继经营,北海王详贪冒无厌,多所取纳,公私营贩,侵剥远近 。在中国历史上,贵为太子,经营货殖,与民争利的事例尚属少见。太子、王亲、牧守都竞相营商,真可谓牟利成风了。北魏以后,北齐、北周官僚经商的事也仍属习见。
除了贵族、官僚经商以外,社会上自然也有很多商贩和富商大贾。北魏时有一个名刘宝的商人最为豪富。他在每州、郡立宅一所,养马十匹,到处了解行情,随时调整价格,凡是舟车所通,人迹所到之处,无不进行商贩。象刘宝这样的富商当不会很多,更多的是日逐蝇头小利的小商人。
北朝时的对外贸易,自然没有汉唐繁盛,但和外国也有往来。北朝和日本以及朝鲜半岛上的高丽、百济、新罗等国都常有来往。日本自魏至于齐梁,世代与中国相通。和西域诸国也有贸易关系。北魏时,洛阳有四夷馆,《洛阳伽蓝记》说,自葱岭以西,至于大秦,商胡贩客,日奔塞下。这个说法自然有些夸张,但也可以看到对外贸易比较活跃的概况。
北朝也有不少商业都市。洛阳是北魏最大的商业城市,城内外有二百多里 (坊),居民达十万九千多户,约四、五十万口。此外,邺和长安也逐渐恢复起来。北周取得了四川和湖北一带地方,西南的成都也是交换发达的城市。
北魏初年没有铸钱,诸凡租赋、赈恤、俸给、借贷、物价都用谷帛计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 (公元四九五年)才铸太和五铢钱,并允许私铸,但必需用纯铜,不得渗铅铁。太和以后和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也曾铸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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