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战乱纷争,励精图治的北魏孝文帝出台了很多创新政策,上面两道诏书堪称善政良策。但是,急于改革、倾心汉化的魏孝文帝拓跋宏也使了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招式,譬如,门第婚姻即为一例。
在当时,皇族元氏(即拓跋氏)等级最高,此外,鲜卑八个大姓与北方汉人世族崔、卢、李、郑四姓门第相当,政府公开鼓励鲜卑人和汉人的贵族按门第互通婚姻。在这个门第婚姻上,拓跋宏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记载,公元496年,魏主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
只要是他赏识的贵族名门世家,拓跋宏就要纳其女为后宫,以此提高皇族的高贵血统。最荒唐的是,他嫌六个皇弟以前娶的原配妻子,身世都不高贵,拿不出手,直接给六个皇弟下令前者所纳,可为妾媵,并重新给他们一一指定了婚配对象,个个都是出自名门望族的女子。
这在当时引起了轰动,很多人认为诏诸王改纳室,则大悖于人伦。此诏一出,天下何观!然而,魏孝文帝照样实施门第婚姻,上行下效,在北魏形成了注重门第、以门品定官位的陋习,逐渐导致了北魏后期吏治的混乱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