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成语“焚书坑儒”的影响,很多人都会以为焚书和坑儒是同一件事,其实是两件事,发生在两个时期。今天先来聊聊焚书。焚书是谁的主张?是秦始皇吗?不是的。历史上有两个人主张并最终促成了焚书。巧的是,两次焚书都发生在秦。第一次发生在秦孝公时代。提出者是商鞅。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改革。商鞅改革在中国历史上非常著名。其改革内容其中一条就是“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但是《韩非子》的记载很简略,没有具体记载怎么焚、焚哪些。
第二次发生在秦始皇时代。提出者是李斯。这次焚书,《史记秦始皇本纪》和《史记李斯列传》都有提及,比较详细。所以重点聊聊第二次焚书。焚书的缘由是一次争论。争论的主角一个叫周青臣,一个叫淳于越。争论的焦点是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优劣以及秦王朝到底该实行哪种制度。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摆宴席宴请大臣。在敬酒的过程中,周青臣拍了一把秦始皇的马屁,说陛下“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秦始皇听完非常高兴,夸赞了周青臣。
这时淳于越坐不住了,他站起来反对说:“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一旦有事,谁来相救?况且以前从来没有搞过郡县,从来没听过国家大政方针不学习古代而能长久的。现在周青臣又在您面前阿谀奉承,可见不是忠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