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包括今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11国。在中国文献中,这一地区先后被称为“南海”、“西南海”、“东西洋”,清代泛称“南洋”,后沿用至20世纪中期。
近代之所以出现“下南洋”移民浪潮,有深刻的历史原因。17世纪以降,西方殖民势力开始进入远东地区,荷兰、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等国家先后在东南亚开辟商埠,将远东地区纳入世界殖民贸易体系。开发东南亚急需大量劳动力,而非洲黑奴贸易在18-19世纪之交已经衰落,西方殖民国家开始把眼光投向人口众多的中国,颁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华人前往东南亚。就国内而言,闽粤自古以来便是海上贸易、对外移民活跃的地区,“闽广人稠地狭,田园不足于耕,望海谋生”。鸦片战争前,“下南洋”的华人以经商谋生者居多,当时东南亚华人已有150万之多。
“下南洋”的两次浪潮
晚清时期,清政府被迫签订种种不平等条约,包括允许西方在东南沿海招募华工,因为应募者要订立契约,名为“契约华工”,俗称“卖猪仔”、“当苦力”。由此,“下南洋”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其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860年代至20世纪初,出现以华人劳工为主体的海外移民潮,即苦力贸易阶段。1860年代,在经历太平天国、两广洪兵起义和广东土客大械斗之后,东南地区满目疮痍,时值美洲发现金矿、东南亚种植园经济发展,各国纷纷设立招工公所,饱经战乱的闽粤人民引颈以望。洋行、公所通过雇佣“客头”(猪仔头),将贫民诱至“猪仔馆”,签订契约,以出国后的工资为抵押,换取出洋旅费。当时甚至还有使用欺骗、绑架手段掠卖华工的现象。数十年间,仅东南亚地区就有大约200万华工前往,主要集中于中南半岛的种植园和印尼等国矿山。契约华工深受“猪仔馆”和船主的非人待遇,招致华工反抗与各界舆论质疑,迫于内外压力,各殖民国家相继出台改善华工状况的条例。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禁止贩运“猪仔”与保护华侨的法令,苦力贸易终结。这一时期也有部分华人以自由劳工的身份前往东南亚从事商业、手工业与农业活动。
第二阶段:从20世纪初到1950年代初,是“下南洋”的高峰时期。20世纪前期,中国国内兵连祸结,战火不断,而东南亚则得到殖民宗主国的扶持,除了传统的种植园、采矿业外,铁路、航运、金融、制造等新产业也获得空前发展,急需熟练劳工,仅1922年-1939年间,从厦门等港口出洋的移民就超过500万。日军侵入东南亚后,打压华人社会,大量华人回迁国内。二战后,迁往东南亚的华人大幅减少。新中国建立后,持续数百年的“下南洋”移民潮基本停止。
“下南洋”自明代中叶开始,在1950年代戛然而止,持续近300年。俗话说“海水到处,就有华人”。海外华人华侨的总数,目前比较认可的数字是3500万,80%分布在东南亚,其中印尼华人数量最多,约有600万;马来西亚次之,有500万左右;华人占多数的唯一国家是新加坡,约占总人口的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