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戏之所以口耳相传,流传至今,在于民间渴望有不畏强权、刚直不阿的人物为民作主,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中国历史上名气最大的法官,莫过于宋代的包拯了。几乎所有的国人都知道“包公”。包公名气这么大,和传统戏曲有极大的关系。在近代小说里,包公并没有成为一个主角。可是在传统戏曲里,包公的故事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题材,凡是和案件、法律有关的剧目,主角多是包公。那么传统戏曲里的包公形象和作为中国历史朝代人物的包拯有没有关系呢?真实的情况是几乎没有什么关系。
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和传说不同的是,他有一个很圆满的家庭,有在双亲照顾呵护下成长的童年。他的父亲包令仪,字肃之。进士及第,授朝散大夫,行尚书虞部员外郎,出帅南京(今商丘),上护军。死后被朝廷赠刑部侍郎。用今天的官阶来衡量,包拯生于一个厅局级干部家庭。包拯自幼接受儒学教育,走科举之路,宋仁宗天圣五年,包拯满29岁那年终于中了进士。朝廷已经任命他为建昌县知县,可他却以父母年老、家中无人照顾为由,辞不就职。史书上没有记载他有兄弟。从他考取进士不愿意出任官职来看,家里没有其他能够侍养父母的兄弟,他应该是个独子。
包拯在家一呆10年,直至父母病逝、3年守丧完毕,他才在乡亲们的劝勉之下接受了朝廷的任命,出任天长县知县。这一年是仁宗景v四年,他已是一个39岁的中年人了。包拯的宦途非常顺利,除了因“失保任”(被他保荐升职的官员犯罪而受连带处罚)被降级一次,包拯的官阶一直向上。他担任了10年的地方官,后来转到朝廷监察系统任3年,主持过谏院、代理过御史中丞,在这段经历中,包拯建立起自己的嫉恶如仇的名声。弹劾了很多的朝廷重臣,包括当时的宰相宋庠、宋庠的弟弟宋祁、名臣张方平等人。
皇v二年,宋仁宗决定任命自己宠幸的张贵妃的堂伯张尧佐宣徽南院使、淮康军节度使、景灵宫使、同群牧制置使。另外三个官职意义不大,而宣徽使来源于唐代,主持朝廷朝会,北宋初年往往以宣徽使兼枢密使,掌握军事指挥。到了仁宗朝,这个官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但是在朝廷礼仪上,位次仅次于宰相、枢密使。包拯当时主持谏院,率领谏官上谏,认为按照宋朝惯例,后妃亲属不得担任宰相及军职,这次是皇帝恩宠贵妃过度,宰相未能及时阻止,“反复数百言”,包拯自己言辞激烈,以至于溅了仁宗皇帝一脸的唾沫星,直到皇帝将错误任命“罢之”为止。(宋・朱弁:《曲洧旧闻》卷一)
至和三年阴历十二月,包拯被任命“权知开封府事”,嘉v三年阴历六月解任,实际上包拯在开封只有18个月多一点而已。刚到庭,书吏们要检验一下包拯的能耐,故意一起围上来、捧着公文汇报事情。包拯一一听取阅读,当场处断几十起。未能了结的,几天后一一催问,没有完成的立刻严究。书吏再也不敢糊弄长官。原来民间起诉要到衙门口的书吏把持的“牌司”,包拯下令打开大门,直接由自己受理案件。包拯在开封任职期间还整治了沿河的违章建筑,执法不避权臣。包拯的个人人品绝对无可指摘。他为官廉洁,六亲不认。他为人极其严肃,史称他“不苟言笑”,开封民众称包拯“笑比黄河清”,自诩“未尝伪色辞以悦人”。他极其节俭,做再大官,“奉己俭约如布衣”。
后来包拯主要担任财政系统的官职,当了4任转运使(地方最高财政长官),最后被任命为三司使,这个官职是北宋特创的,号为“计相”,主管财政审计,其地位仅次于宰执(宰相和枢密院)。包拯最后的结局是进入到“宰执”之列。宋仁宗在1060年任命包拯为枢密副使,包拯开始正式进入朝廷的决策班子,可是这时包拯的身体却开始出状况了,枢密副使一职他基本没有到任,拖了一年多时间就去世了。包拯的个人家庭生活也很平淡。他娶妻董氏,也是官宦之家出身。长子包X,出任潭州通判,死于任上。包公中年丧子,伤心欲绝。包X已经成婚,没有孩子,他的妻子崔氏不顾包拯的劝导和母亲的威逼,坚持要在包家守寡。在包拯死后,崔氏听说当年被包拯赶出家门的包拯的妾,在回娘家后曾生育一子,于是崔氏将那个孩子接回包家,取名包,作为包拯的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