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肃宗之女郯国公主简介

郯国公主(728年―785年),唐肃宗李亨第五女,母不详。始封大宁公主。嫁肃宗张皇后的弟弟张清张清拜太常卿,赠光禄卿。贞元元年(785年),改封郯国公主。贞元二年(785年)十月七日死于长安宣阳坊家中,时年五十八岁。丈夫还死在她之前,贞元三年(786年)八月四日,夫妻合葬。其元子张怙娶唐代宗女乐安公主为妻,拜朝请大夫,赐紫金鱼袋。

乐安公主在《新唐书》中没有记录。公主身世见于周绍良主编的《唐代墓志汇编》。

相关史料

新唐书 列传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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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时,吐蕃再入寇,主(和政公主)方妊,入语备边计,潭固止,主曰:“君独无兄乎?”入见内殿。翌日,免乳而薨。

郯国公主,始封大宁。下嫁张清。薨贞元时。

纪国公主(李淑),始封宜宁(宜宁公主)。下嫁郑沛。薨元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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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墓志汇编》

大唐故张府君墓志铭

(驸马都尉张怙)父清,尚肃宗皇帝第五女郯国公主,累迁太常卿、驸马都尉,赠光禄卿。公即光禄府君之元子也。......尚乐安公主,拜朝请大夫,赐紫金鱼袋。公主即代宗皇帝之息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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