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佩对中国文化、艺术、法律及社会历史等方面的渊博知识在《大唐狄公案》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发挥得淋漓尽致。书中在叙述狄仁杰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任职侦破疑难大案的同时,还广泛展开对中国古代社会生活、民情风习的深入描绘。书中歌颂了狄仁杰的为民做主和缜密思维,宣告了邪恶势力的最终溃灭并受到法律制裁。作品在叙述故事、展开情节的同时,把中国古代社会的典章、名物、风俗习惯、人情地貌同西方现代心理学、侦破学知识巧妙地结合起来,把东方小说中大故事里套小故事的结构方式同西方现代文学的突转、余波融为一体。在叙述方式和写作技巧上,它既不同于中国的公案小说,也有别于西方福尔摩斯、亚森罗平、波洛的探案故事,做到了东西方文学的互补与交融。
高罗佩的贡献不仅在于他把中国文化介绍到西方,而且在于他以自身的创作实践,完成了从公案小说到侦探小说的变革。
西方侦探小说诞生之前,古老的中国就存在着一种同西方侦探小说相似而又有所不同的通俗文学品种――公案小说。它是从话本故事演变而来的,大多写封建社会清官廉史断案的故事。公案小说同侦探小说相类似,但在破案的过程及方法的描绘方面,公案小说则与侦探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它毕竟是中国古代清官轶事和民间传说的志异笔记,缺乏惊险的悬念和严密的推理,所以未能形成西方侦探小说那样的格局。
高罗佩根据丰富的中国古代史料,对中国公案小说进行了改造和革新,他的《大唐狄公案》把中国公案小说改造为西方侦探小说,构成了扣人心弦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和恍然大悟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