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在约800年的历史中所建立的中央集权非常完善。而西周时代的政治思想以及官职制度对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那么周朝官员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带着疑问,下面小编将整理出周朝官员的划分。
周朝官员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按传统说法,周代的爵位分为五等,分别是:公、侯、伯、子、男。
“公”这个爵位非常尊崇,就《春秋》记载来看,称公的只有寥寥数国,主要有宋国、虞国、虢国等。宋国称公,是因为宋国是商朝的延续,在周代属于国宾,即所谓“宾而不臣”,其地位自然不能与其他诸侯相等。虞国、虢国称公,是因为这两国和周王室关系非浅,虞国始受封者为虞仲,是周文王的伯父,虢国的始受封者虢仲,是周文王的弟弟。所以这两国也是公爵。
侯是第二级的爵位,绝大多数诸侯都爵位都是侯(所以才叫“诸侯”),比如鲁国、晋国、齐国、卫国、陈国、蔡国等等。他们的国君就分别叫做鲁侯、晋侯、齐侯、卫侯等等。
第三等是伯,封伯的诸侯主要有秦国、郑国、曹国等,所以秦君叫做秦伯、郑君叫郑伯、曹君叫做曹伯。比如《左传·僖公十三年》:“晋荐饥,使乞籴于秦。秦伯谓子桑:‘与诸乎?’”。
第四等是子,子爵在《春秋》中有很多,但无一例外都是蛮夷,比如楚国(楚子)、吴国(吴子)、越国(越子)等等。
第五等是男,遍寻整部《春秋》,男爵只有一个,就是许国。如《春秋·僖公四年》: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
以上是关于周超官员划分的信息,如你想了解更多信息,敬请关注历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