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的“以孝治天下”
魏晋相承,以孝治天下。此事没有引起后世史家关注,许多史书上提都不提,远不如清谈玄言那样引来议论纷纷。看来既非特点,又无成效,与天下治乱几乎无关。这是倡导者始料不及的。
鲁迅指出:“魏晋,是以孝治天下的,……为什么要以孝治天下呢?因为天位从禅让,即巧取豪夺而来,若主张以忠治天下,他们的立脚点便不稳,办事便棘手,立论也难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这是一针见血之论。“以孝治天下”这一思想政策的基础便是虚伪的,其无助于治国,固宜。
但决不是在当时毫无影响。我们有一条传统的老规矩:大家明知是演戏,当不得真的,却必须一本正经地演下去。翻开两晋史籍,可知当时这出戏谈得煞有介事,造成了一定的气候。
首先是孝子似乎甚多。《晋书•孝友传》载孝子14人,不算多;而列传所载,称“性至孝”“居丧以孝闻”者,笔者略计有55人,超过《孝友传》三倍。后世列入“二十四孝”的王祥,是晋武帝的元老重臣。脍炙人口的李密《陈情表》,更以其纯孝至情感动了后代无数读书人。以“酌贪泉而觉爽”著名的吴隐之,也是位大孝子。他在后丧期间只吃点咸菜下饭,咸菜的味道吃起来特美(那是当然的);他就连咸菜也扔掉了。殷仲堪瞎了一只眼,是他大孝的光荣标志,《晋书》本传:“父病积年,仲堪衣不解带,躬学医术,究其精妙,执药挥泪,遂眇一目。”文学家庾阐守孝更艰苦:他母亲和哥哥在项城,石勒破城时都遇难而死,“阐不栉沐,不婚宦,绝酒肉,垂二十年。”这么多年不梳头不洗发,真够受的。
孝既是朝廷倡导的道德规范,不孝当然成了严重的罪行。《世说•赏誉》注引陈留董仲道日;“每见国家赦书,谋反大逆皆赦,孙杀王父母、子杀父母,不赦,以为王法所不容也。”可见晋时不孝之罪甚于谋反,可谓重矣。
因此,要整倒一个人,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扣他一顶“不孝”的大帽子。魏时孔融、嵇康被杀,表面的罪状都是“不孝”。晋明帝司马绍为太子时,王敦看此人颇有才能,继位后会碍自己的手脚,“欲诬以不孝而废焉”。后来谎言被温峤当众戳穿,此事未行。
要搞臭敌人,必揭发其不孝之罪。陶侃平杜弢,与杜的部将王贡对阵,陶向他喊话:“杜弢为益州吏,盗用库钱,父死不奔丧。卿本佳人,何为随之也?”吵起架来互相揭短,也少不了揭发不孝。河南尹庾纯与司空贾充在宴会上争吵起来,贾骂庾:“父老不归供养,将何言也?”庾反骂:“贾充天下凶凶,由尔一人!”“父老不归供养”属于不孝,因为按周礼规定: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此即“三王养老之制”。
孝的道德约束力量达到了如此强度,连以破坏礼法、放诞不羁著称的名士胡母辅之、谢鲲等人,可以散发裸裎,可以调戏妇女,但没有一个负“不孝”之累。
综上可见,“以孝治天下”确实造成了一定的气候。
为贯彻“以孝治天下”的方针,两晋统治者有不少动作。
太始四年六月丙申,武帝有诏:“士庶有好学笃道,孝悌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皇帝还亲自讲《孝经》,《穆帝纪》:“永和十二年二月辛丑,帝讲《孝经》。升平元年三月,帝讲《孝经》。”《孝武帝纪》:“宁康三年九月,帝讲《孝经》。”《车胤传》:“孝武帝尝讲《孝经》,仆射谢安侍坐,尚书陆纳侍讲,侍中卞眈执读,黄门侍郎谢石、吏部郎袁宏执经,胤与丹杨尹王混摘句,时论荣之。”可见这个活动相当隆重。
朝廷议礼,特别是丧礼,更为频繁,《晋书礼志》有集中的记载,散见于诸传者亦多。因丧礼与孝道直接相关,故十分重视。“梁州刺史杨欣有姊丧,未经旬,车骑长史韩预强聘其女为妻。(张)辅为中正,贬预以清风俗。”(张辅传)有的问题处理过严,到了苛刻、迂腐的地步。司马睿为丞相时,“庐江太守梁龛明日当除妇服,今日请客奏伎。丞相长史周频等三十余人同会。”这个宴会迟一天举办就没事了,现在提早一天,论起来还在妇服期内,就违反了礼制。以“刻碎”著称的丞相司直刘隗,居然提出弹劾;丞相作出处理:梁龛免官、削爵;参加“非礼”宴会的周颉等三十余人都夺俸一月(《刘隗传》)。
相当有力的一项措施是中正把关,即所谓“乡邑清议”。士人入仕必先经中正评品,如果有不孝的污点,中正这一关就通不过。《世说•任诞》注:“(阮)简亦以旷达自居。父丧,行遇大雪寒冻,遂诣浚仪令。令为他宾设黍臛,简食之,以致清议,废顿几三十年。”如此特殊的情况下吃了一点肉羹,因在父丧期内,就被中正卡住,近三十年不得叙用。《三国志》作者陈寿,“遭父丧,有疾,使婢丸药,客往见之,乡党以为贬议。及蜀平,坐是沈滞者累年。”阎缵是位忠直之士,少时父亲去世,继母诬陷他盗窃了父亲遗留的金宝,告到官府,遂“被清议十余年”。此类事例还有王式、周勰等。中正把关,可以说是晋朝贯彻以孝治天下的组织措施。
然而司马氏办事仍难免棘手,因为碰上了孝与忠的矛盾。
魏晋君王背叛了各自的主子,做了主子之后却很需要臣民对自己的忠诚。羞于言忠而倡孝,其本意在求孝与忠的一致:“求忠臣必于孝子”,“资于事父以事君”。武帝时刘斌论曰:“为臣者必以义断其恩,为子也必以情割其义。在朝则从君之命,在家则随父之制,然后君父两济,忠孝各序”(《晋书•庾纯传》)。
谈起来可以一致,行起来却难以两全。周处慨叹;“忠孝之道,安得两全?既辞亲事君,父母复安得而子乎?”
温峤就是让皇帝难以处理的典型一例。二京沦陷,司马睿镇江左。刘琨在河朔拥戴司马睿称帝,派温峤奉表劝进,出使江南。这对元帝是大忠。而温峤的老母拽住儿子不让走,温峤只好挣断衣袖毅然离去。这就违忤了母命,不孝。中正坚决把关,“迄于崇贵,乡品犹不过也。”而温峤效忠朝廷,屡建大功,不升官又不行,怎么办呢?皇帝只好“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每爵,皆发诏”(《世说•尤悔篇》)。
温峤是忠而不孝;有个沈劲,则是孝而不忠。沈劲之父沈充是王敦党羽,是叛臣。沈充是被吴儒抓住杀掉的,吴儒应是忠臣。沈劲却要做孝子,为父报仇,“竟灭吴氏”。沈劲为叛臣而杀忠臣,理应是叛臣,却因为符合孝道,竟得到肯定。
既然以孝为重,不忠无损大节,于是我们惊讶地看到:《孝友传》中的刘殷、王延,都背晋事敌,做了刘聪的高官,仍名列青史。望族名门之士清河崔悦、颖川苟绰、河东裴宪、北地傅畅、范阳卢谌,“俱显于石氏”,做了后赵的官。刘暾是西晋名臣刘毅之子,官司隶校尉,“正直有父风”;而当刘渊部将王弥攻陷洛阳,他立即为王弥效劳。更荒唐的是王育、韦忠、刘敏元都背晋投敌,却因忠于顶头上司或救助乡亲的义气,而仍在《忠义传》中立传。“板荡识忠臣”,晋朝“板荡”可谓极矣,而背思忘义之徒不可胜数。司马氏轻忠而重孝,难免自食苦果。
又何况司马氏倡孝道又是那么虚伪!看看皇室的所作所为,他们做出了孝的榜样吗?否!他们做了不孝的坏榜样。八王之乱中互相残杀,是兄弟相杀,叔侄相杀,祖孙相杀。按前引董仲道之言,他们犯的是万恶不赦的罪行。怀帝司马炽被俘后,刘聪当面问他;“卿家骨肉相残,何其甚也?”司马炽只好回答:“为陛下自相驱除”。对于以孝治天下的司马氏,这真是锥心的讽刺。
倡孝的虚伪性还表现在欺软怕硬,自相矛盾。上引阮简父丧中食肉,废顿近三十年。阮简是阮籍的侄孙。当年阮籍居母丧时在司马昭座上公开饮酒食肉,司隶校尉何曾对司马昭说:“公方以孝治天下,而听阮籍以重哀饮酒食肉于公座!宜摈四裔,无令污染华夏!”司马昭却说:“此子赢病若此,君不能为吾忍邪?”(《晋书•何曾传》)阮简没了保护伞,只得挨整了。
居丧是不能作乐的。明帝刚死,国丧未期,尚书梅陶私奏女伎,遭到御史中丞钟雅的弹劾。而到谢安执政,“期丧不废乐。王坦之书喻之,不从。衣冠效之,遂以成俗。”为什么无人弹劾?因为谢安已登台辅,位尊权大,没人敢碰了。
上文说过《晋书》列传中有孝子55人,其中恐亦有假。《晋书•孝友传》序云:“晋氏始自中朝,逮于江左,虽百六之灾遄及,而君子之道未消,孝悌名流,犹为继踵。”这话显示,修撰《晋书》的初唐史家,觉得晋代孝悌名流不够多。相比之下,《南齐书•孝义传》16人,《梁书•孝行传》16人,晋朝百年,14人确实少了点儿。当然,体例有关,不能说《孝友传》外无孝子;但传外诸传中55人以孝闻,必有谀词。特别是地位显赫而又仅仅“居丧以孝闻”的诸公。如高密王司马泰、新野王司马歆、贾充、陆晔等,实际上恐难称孝子,顶多说得过去而已。朝廷重孝,写上这么一笔,显得好看。沈约《宋书•孝义传》赞云:“汉世士务治身,故忠孝成俗,至采乘轩服冕,非此莫由。晋、宋以来,风衰义缺,刻身厉行,事薄膏腴。”这是隔代史家较客观的评论,可见晋代孝子不多,才是实情。
那么,“中正把关”又当如何评断呢?
说中正不把关,不符合事实;只是怎样把关,颇有奥妙。透露这奥妙的典型事例,是曹魏末年司马昭挂着相国头衔做皇帝时,他的世子司马炎需要办一下乡邑评品的手续。此事使司州大中正很伤脑筋。给司马炎评几品,无须讨论;烦心的是如果全州只评司马炎一个上上品,未免太暴露}而要找个可以跟他并肩同等的人,又有谁敢当得起?结果全州十二郡的中正共同计议,推举郑默出来“陪品”。司马昭还特地致书郑默之父郑袤,说:“小儿得厕贤子之流,愧有窃贤之累!”(《郑默传》)这话说得真有技巧,应收入权术教科书。
此后二十多年,武帝太康初,刘毅上书揭露九品中正之弊,有云:“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于己。公无考校之负,私无告讦之忌。用心百态,求者万端。廉让之风灭,苟且之俗成。”“况今九品,所疏削其长,所亲则饰其短,徒结白论,以为虚誉。”可见其时的中正,已经既不“中”,也不“正”了。上述阮简之例,可见一斑。
千载之后,赵翼在《甘二史札记》中论九品中正,有“法立弊生”之语。原来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不管多高的标准,多严的要求,只要权势一介入,无不通过。而到了这种地步,这个制度的生命力也就完了。
演戏终归是演戏。晋朝以孝治天下这出戏,当时纵有一定影响,却终未能治天下。人民的命运,历史的命运,从来不是演戏可以左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