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命人在都城的一个城门前,放了一根高三丈长的木柱,并到处张贴告示:“谁能把城门前那根木头搬走,官府就赏他五十金。”
老百姓看到告示后议论纷纷。大家怀疑这是骗人的举动,但一个年轻力壮、膀大腰圆的小伙子说:“让我试试看吧!我去把城门那木头搬走,要是官府赏钱,就说明他们还讲信用,往后咱们就听他们的;如果不赏给,就说明他们是愚弄百姓。他们往后说得再好,我们也不信他们那一套了。”
说罢,他就来到城门前把那根木头搬走了。商鞅听到这一消息,马上命令赏给那人五十金。
那位壮汉看到自己果真得到了五十金,不禁开怀大笑,一边炫耀那五十金,一边对围观的老百姓说:“看来官府还是讲信用的啊!”
哲理点拨:“民无信不立”。立信如何才能有效果呢?不仅必须言必信,行必果,而且要以超人意料的方式进行。
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年),卫国人,原名公列鞅,后因他在秦国变法有功,封于商地(今陕西商县),后人叫他商鞅。当时的秦国,因远在西方,与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相比,比较落后,经常受到强国的欺负。比如秦国河西地区大片肥沃土地就被魏国强占了。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为使秦国强盛起来,便下令求贤,广聚“有能出奇计强秦者”。这时在魏国怀才不遇、有志难以施展的商鞅得到了这个消息后就来到秦国。他三次晋见秦孝公,对他说,“要使秦国富强起来,必须实行变法,一方面要奖励英勇善战的将士,同时还要制定新的法令,做到依法办事,赏罚分明”。秦孝公很赞成商鞅的主张。可是一些朝廷大臣却竭力反对。甘龙说:“圣人不改变民俗就可以统治,智者不变更制度就可以治国。”商鞅驳斥他说:“治国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法,必须因时因事而异。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必一味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王没有恪守古制,却能使国家强盛;夏桀、殷纣倒是死守古法,没有变革,却灭国了。可见,反古法者,无可非议;因循守旧的人却不值得赞扬。”他劝说秦孝公不要犹豫,要下定决心,只要能使国家富强,就不必遵守旧习惯和老规矩。秦孝公很快颁布了新法。新法令规定:官职大小和爵位高低,一律以战功的大小为标准,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老百姓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因懒惰而贫穷的应入官府做奴婢。
新法实行后,效果十分显著,农业生产发展了,军事力量也强大了。秦国很快摘掉了落后帽子,并打败了曾欺负过它的魏国。秦孝公更加信任商鞅,在公元前362年提升他为大良造(相当于相兼将军)。两年后,商鞅又开始了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有:废井田,奖励垦荒;健全地方行政机构,由国家派官吏直接管理;规定刑无等级,不管普通百姓还是王公贵族,凡是违法者,一律依法治罪。并建议迁都咸阳,以便向东发展。
商秧实行新法触犯了王公贵族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他们不敢公开抵制,便由太子驷的两个师傅唆使太子故意违犯新法。可是商鞅不畏权势,坚决维护新法。他狠狠地把太子批了一顿,又给两个教唆犯治了重罪。这样,其他王公贵族再也不敢触犯新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