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朝改革活动主要有哪些?

1、冯太后执政及其改革活动

和平六年(公元465年)五月,文成帝拓跋在26岁时英年早逝,他12岁的皇太子拓跋弘继承帝位,即献文帝。次年二月,拓跋皇后,时称皇太后的冯氏密定大计,诛杀专擅朝政的太尉、录尚书事乙浑,临朝听政。一年多后,冯氏归政于献文帝,但却一直发挥着她的政治影响。皇兴五年(公元471年)八月,冯氏逼献文帝传位给他4岁的皇太子拓跋宏(公元467- 499年),即孝文帝。延兴六年(公元476年)六月,冯氏又杀被尊为太上皇的拓跋弘,以太皇太后的身份再次临朝听政,直到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病死,她一直牢牢地掌握着朝政,死后谥为文明太皇太后。

文明太后冯氏(公元442- 490年),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县)人,属北燕皇族。北燕灭亡后,其家族被迁到平城。冯氏父冯朗官至魏秦雍二州刺史,因罪被杀,冯氏因而被没入后宫为奴婢,得到她的姑姑拓跋焘左昭仪的提携,学了一些文化,14岁时被选为文成帝拓跋的妃子。拓跋将立拓跋弘为皇太子,按照 子贵母死 的惯例,杀拓跋弘生母李氏;冯氏遂被册封为皇后,使她有机会收罗一股政治势力,在拓跋死后操纵政权。

冯氏执政,所信重的首先是她周围的宦官、恩幸及内侍,他们成为中央各部门的首脑,许多人还被派到地方,控制重要州镇。冯氏还利用他们监视百官甚至孝文帝,颁给他们金书铁券,保证他们即使犯罪也可免受极刑。宦官张、赵黑、王琚及恩幸王甚至被封为王,张、王还进入八议,参与最高政治决策,优宠莫比,一些权势显赫的鲜卑贵族在他们面前也得唯唯诺诺。高层政治势力的变化,使冯氏有可能推行她期望的改革。

冯氏崇尚儒教古训,她诛杀乙浑后第一次执政时,便将汉族士人中书令高允及中书侍郎高闾召入宫中,参与决定大政,下令在全国各郡设置太学,选当地大族子弟入学,以复兴儒教。她第二次执政后,高允、高闾、游明根、李冲等汉族士人极受重用,冯氏不仅依仗他们制定改革方略,还让他们以自己的名义撰写《劝诫歌》、《皇诰》等书籍,用儒教观念教育孝文帝及鲜卑贵族。冯氏还下令设立皇宗学,让皇族子弟入学读书,孝文帝因此被培养成为一个事事以儒经为准则的皇帝,一些鲜卑贵族子弟尤其是孝文帝的兄弟们也因此成为孝文帝日后进行汉化改革的得力助手。

冯氏以女主执掌朝政,利用宦官、恩幸维系其权势,不太可能像北魏前代各位皇帝一样,带着人马往返于阴山与平城之间。在她执政时期,没有一次巡幸阴山的活动,率军防御柔然,镇抚北疆的任务,最初委托给她亲信的朝廷大臣,后来又征调大量鲜卑武士和各地豪族充实拓跋焘时创立的北边镇戍,使之成为足以抵御外侮的军事重镇。冯氏还下令在平城北边修建她死后安葬的陵墓,孝文帝也在其旁边预建自己的坟茔,云中金陵因此被抛弃。北魏政权终于摆脱了阴山南北地区这个沉重的政治包袱,政治重心因之完全移到平城,并向中原转移。

政治重心的变化,意味着北魏前期那种游牧、射猎及劫掠性的经济失去了依据,以前那种对群臣大规模的赏赐活动也不可能继续实行。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六月,下令改革前此百官没有俸禄的旧制,远遵《周礼》,近循汉魏,颁行俸禄制度,每户百姓增收绸二匹,谷二斛九斗,作为俸禄的财政来源,百官按任官品级每季度领取一次。次年,制定皇族的俸禄。太和十年,又规定州、郡、县等地方官吏依据所统民户多少享受俸禄。太和八年颁禄诏令还规定,俸禄制推行后,官吏贪污布帛一匹,将被处以死刑。不久,鲜卑贵族临淮王拓跋提因贪污被发配到北镇为兵,章武王拓跋彬因此被免除王爵,汝阴王拓跋天赐与南安王拓跋桢均因贪赃枉法被贬为平民。他们虽因属皇族未被处死,却也表明了冯太后惩治贪污的决心。

要使北魏政权在新的政治形势下获得稳定的经济基础,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沿用汉魏政权通行的办法,抑制豪强兼并,重建小农经济,以保证赋税徭役的来源。太和元年,冯氏便下令百姓尽力农耕,规定一个成年男子必须耕种40亩土地;太和五年,又制定包括五个条款的户籍制度。随着改革的不断蕴酿,太和九年到十年间,均田制、三长制、州郡制等相互关连的改革措施相继出台。均田制规定全国15岁以上的男子、妇女分别耕种40亩及20亩土地,如当地土地富有,还可以加倍甚至加两倍耕种,领受均田的百姓每户须交纳丝绵或麻布一匹、粟二石,还得负担兵役和徭役。为了遏止豪族荫占人口,增加小农数量,使均田制得以推行,每五户百姓置一邻长,合五邻置一里长,合五里置一党长,即所谓三长,北魏前期实行的宗主督护制被废止,地方基层组织逐渐建立起来。太和十年,北魏下令在全国设置38个州,裁撤镇戍,全面推行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制度,以有利于设置三长,编定户籍,实施均田令。太和十一年至十六年间,遍布关陇地区的镇戍基本上被州郡取代,这表明三长制及均田制陆续在全国各地得到推行,十六国以来各少数族在汉化过程中逐渐定居农耕的成果也由此被肯定下来,北魏政权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也日趋缓和。

冯氏在北方推行均田制等项改革的同时,还下令对平城畿内地区居民实行分并改组,使赋役有定准,并罢除阴山南北的公家苑囿,将其土地分给百姓耕种,令北镇地区整修渠道,实行农耕。通过这些办法,拓跋鲜卑的主体部分逐渐从游牧射猎经济中摆脱出来,与汉族一样定居农耕。

朝廷礼仪与社会风俗方面的汉化改革也是冯氏改革的重要内容。她执政之初,即下令禁止贱民奴隶升任高官,除非他们有特殊功绩,并重申文成帝拓跋关于王公贵族与汉族士人不得与卑贱者通婚的禁令。太和七年,下令禁绝鲜卑旧人同姓婚娶的旧习,太和十一年又令各州在党、里内推举年老而有德行的人,用儒家礼义教导其乡人。太和十年以后,北魏政权还制定了上至皇帝、下至地方长官的礼服样式,以革除以先穿 羊皮 的旧俗,儒家经典宣扬的明堂、辟雍、圆丘、方泽等礼仪建筑也相继在平城建造起来。这些都为孝文帝进一步实行汉化改革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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