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女子好豪迈:自己工作不靠丈夫养,再婚、丧偶也不受社会歧视!

织布是女人生存的基本技能

妳是一位平凡的秦朝女孩,出身“编户齐民”籍,有着虽然普通却疼爱妳的父母,不算特别漂亮但很清秀,嗜好是读《诗经》,个性十分“善良”(无往不利的技能),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小家碧玉一枚,标准的偶像剧女主角形象,所以妳自然憧憬着某位霸道总裁或风雅公子从天而降,展开一段凄美的旷世恋情。这时妳的“媪”(妈妈)却把妳从幻想中叫醒,要妳和她去学织布。

很失落对吧?偶像剧女主角活着就为了谈恋爱,妳却不行。妳应该听过“三从四德”,“四德”就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前三样都好理解,分别是品德、言辞、仪容,最后的“妇功”指的是纺织缝纫等技能。别说妳这样的普通女孩了,就连宫中那些后妃们也要会这些事,《礼记.月令》规定:季春三月,周天子的妃子们要在斋戒后,亲自前往都城的东郊采桑,之后还要把蚕丝逐一秤重考核,为天子制作祭服。

在古代社会,纺织几乎和耕田一样重要,耕田收获的粟米是吃的,纺织出的布匹是穿的,所以“男耕女织”才会相提并论。商鞅变法时就鼓励耕织,规定多缴纳粮食、布帛的隶农可以恢复自由身。官府的赋税中往往也包含“布帛”,货币不普及时,甚至充当等价物品。

秦朝还专门设置了管理纺织业的官署,中央的“少府”下面有“东织”、“西织”,地方上还有“锦官”、“服官”等。秦律《工人程》规定:隶妾和一般女子会做针线活的,一名女工按一名男工计算;会针线活的女工不能赎身。

要学纺织,先要采桑养蚕。看看妳家院子里的那几棵桑树,妳必须搬梯子或者直接爬上树,把桑叶摘下来。不用顾及自己的淑女形象啦,当时的妹子们都是这样的。春秋时期晋文公重耳流亡到齐国,赖着不走,部下们因此聚在一棵桑树下密谋如何把主公带走,刚巧一位侍女躲在树上,全都听见了,她当时就在摘桑叶。

摘下来的桑叶要晾干,不能留有露水,《礼记》说这是“风戾以食之”。然后要把干桑叶带到蚕室,这里一般会长期烧着火,保持室内的温暖,以保障蚕能存活。(太史公受过宫刑后,由于怕风怕冷,也被安置在蚕室休养了很久。)

蚕宝宝趴在竹篾或苇子编成的“蚕箔”里,妳把桑叶铺在蚕箔上,它们就蠕动着白嫩嫩的身子,沙沙地吃起来。荀子在〈蚕赋〉中描述蚕的习性:冬天蛰伏而夏天出游;吃的是桑叶,吐出的是蚕丝;丝线一开始纷纷乱乱,后来有条不紊(成语“先乱后治”的出处)。

蚕生在夏天却害怕酷暑,喜欢湿润却厌恶下雨,多次睡眠、多次醒来,这才长大。“三俯三起”之后,蚕宝宝们吐出丝,结成了蚕茧。这时妳要“缫(骚)丝”,也就是用水煮蚕茧,将浮在水面上的丝絮捞起,几根丝合成一缕丝;再用含草木灰的温水反覆浸泡,白天曝晒、晚上泡在井水里,使上面的胶质脱落,让丝变得洁白柔软,这叫“湅(练)丝”;接下来,妳还需要用纺车或纺坠,将它们几根几根地绞在一起,形成丝线,这一步骤就是“纺”。

最后就是“织”了。学者推断战国时踏板斜织机已经出现,江苏铜山洪楼村有一块东汉时期的画像石出土,上面就绘有这种纺织机。它用木架把所有竖着的“经线”逐一固定并绷紧,再把它们按奇偶数分成两组,织者的两脚要各踩一块踏板,利用杠杆原理,使两组经线交替架起。再看这枚“梭”,外形两头小、中间大,有点像枣核,中间是空的,可以缠绕丝线,必须用左右手交替握着它,牵引“纬线”横穿过一条条交替架起的经线,这样随着梭子在左右手间往返,经纬线就被交织在一起,这个过程叫“穿梭”。

在先秦时期的不少名人轶事中,主角的母亲、妻子出场时都与这种织机相伴。孟子小时候放学回家,妈妈正在织布,听说他没好好学习,气得当场剪断了布,这就是“孟母断织”的故事;乐羊游学中途回来看妻子,妻子也以“断织”做比喻,劝他不要半途而废;曾参的妈妈在家织布时听到外面总有人喊“曾参杀人了”,害怕得把手中的梭子一丢,翻墙逃跑了(老太太真是好身手),这就是“曾母投杼”的故事;吴起让某任妻子(应该不是被他杀死的那位)为自己织腰带,不料长度比要求的短了一些,要她改也没改好,这位有着强迫症倾向的名将索性把她休了。

除了纺织,秦朝女性还广泛从事各种职业。刘邦吕雉结婚后,在泗水亭当亭长,吕雉则带着两个孩子在田间劳作。刘邦经常在两位女老板的店里喝酒,显然女性也可以从商。这其实是大环境决定的,沉重的生存压力迫使每位有劳动能力的秦人,无论男女老幼都要参与生产活动。换句话说,当时的普通人家,即使妻子想靠丈夫养,丈夫恐怕也不会答应。

淡漠的贞操观

日月如梭,在单调的机杼声中,妳一天天长大了,每月开始有了“月事”(当时对女性这种生理现象就是这么称呼)。那时没有棉花,所以妳只能用布缝制成口袋,在里面填进吸水性好的草木灰,用过之后把灰倒掉再换新的。秦简中有个奇葩医方:如果被剑、戈等兵器所伤,可以用月经布蘸上水,清洗伤口,有利于伤口愈合。

生理变化使妳“女大十八变”,出落得更加楚楚动人,附近闾巷的几个男生经常用火热的目光悄悄注视着妳,向妳搭讪、献殷勤,其中一位还会偶尔送妳木瓜等礼物。先秦时期已经有类似“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例如《礼记》就要求“男女不杂坐”、“叔嫂不通问”等,但主要是儒家在宣导,民间社会并没有严格遵从。淳于髡就描写过当时乡间聚会的热闹景致:

青年男女混杂着坐在一起,互相敬酒,玩着六博(类似军棋,双方各执一“枭”五“散”,一共六枚棋子,吃掉对方大子“枭”者为胜)、投壶(轮流将箭杆丢入酒壶)等游戏。这样欢乐的场合,男女彼此握着手、互送秋波,前有落下的耳环,后有丢掉的发簪。天快黑、酒快喝完时,大家把剩余的酒倒在一起,男女同席,促膝而坐,鞋子木屐混杂着,席间一片“杯盘狼藉”(该成语的出处)。此时屋子里的烛火熄灭,自己衣襟解开,空气中泛着微微的香味......

妳再翻翻每天都要默诵的《诗经》,里面记满了各种男女幽会的故事,桑间濮上,城阙郊野,每个角落都可能发生浪漫的邂逅与重逢。连《周礼》都专门将仲春时节(农历二月)定为相亲大会,男女嘉宾牵手后可以直接钻进小树林。

此外,看过《大秦帝国之裂变》的人肯定对以下情节印象深刻:商鞅为了体察民情深入秦地乡野,夜晚在一户人家投宿,里正要让女儿陪他,商鞅拒绝了。

这故事竟然有原型,《汉书.地理志》记载了一条燕地的劲爆民俗:假如有旅人借宿,男主人就会让家中的女性亲属陪他过夜。(这也太好客了!)

《法律问答》中的一条也很有意思:男奴性侵主人,应如何论处?用如今眼光来看,这无疑是令人发指的重罪,何况还是以下犯上。然而官府却只规定“与殴打主人同样论处”。姑且不论处以何种刑罚,这个对比就很神奇。

以上种种让人大开眼界的内容,与这时淡漠的贞操观有关。妳熟悉的“一女不事二夫”、“夫死守节”等封建礼教的观念,是宋代理学兴盛后才开始成为主流的。这时代,再婚、丧偶的女性都不受社会歧视与压迫。看看宣太后,摄政几十年闹出多少风流事!先和义渠王生了两个孩子,后来还把情夫骗到甘泉宫杀了;晚年又有了新欢魏丑夫,还想死后要他殉葬;更不用提那句“先王以其髀(大腿)加妾之身”的豪放名言。而赵姬吕不韦嫪毐的故事更是小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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