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迷案: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这么做有何意义?

历史上关于焚书坑儒是这样记载的: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

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淳于越在朝议中批判王朝统治,提议师古,分封同姓王以屏藩。始皇下其议,反对师古分封,引起朝廷的辩论。李斯认为私学有害于大一统,有损主势和法令出一应予以禁止。秦皇可其议,于是有焚书之事。

可以说,焚书是由于统治阶级内部观点不一、主张分歧引发的。以淳于越王绾为代表的儒生,希望实现政治仁道化,希望自己的学说能付诸实行。而秦始皇当初重用这些儒生的目的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希望他们能尽力为其集权统治服务。两者的意图发生冲突。冲突本来可以温和的化解,可是秦始皇最终选择极端做法。

其实,焚书坑儒反映了一个沟通不畅的管理问题。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始皇偏听李斯一人,别人的意见在起点上就输了一筹。揣摩君王之心,阿其意,顺其志,正是李斯仕途腾达的秘诀之一。秦王曾因郑国间秦一事而下逐客令,人皆受撵,惟李斯紧紧抓住秦王欲兼并天下之野心,慷慨陈词: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结果,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李斯因祸得福,从此青云直上。这样的人以唯上为出发点,只会助纣为虐。

历史上真的焚书坑儒了吗?真的很严重吗?

千百年来,许多人围绕着秦始皇编造了一个又一个故事,真假参半,添油加醋。他的家世,被涂抹得阴暗淫乱。说他的父亲是吕不韦,一个出身于外国的大商人,说他的母亲养面首生孩子,发动政变要夺秦王的权。他的为人,被渲染得暴虐恐怖,说他的声音如同豺狗,内心如同虎狼,说他焚书坑儒,灭绝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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