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笔记小说中,清朝初年皇帝们对太监是抱持着相当高度戒心的。昭梿著名的笔记《啸亭杂录》卷一〈不用内监〉便提出了清代人对于内廷的具体观察。例如当时皇帝为了识别太监们是不是有了解官方行政文书流程的能力,乾隆皇帝便想出了将这些“预奏闻事”的太监们,统一更改姓名,冠以“王”姓的方法。这些被加强管理的太监们若是被发现有和外朝官员往来,是会被处以严刑的。
虽然对于档案文献的正确性,我们不容易核实。但昭梿出身清朝宗室成员,他的记录或多或少,都反映了一些清朝领袖阶层的内心真实想法。
在行政文书管理上确实较为严谨,这都是为了避免像明代太监当权所造成的祸事。或许,我们可以这样说,以史为鉴,明代太监大珰们把持朝政的往事,依然深深影响着清朝数代皇帝,让他们对于太监可能干预政治有着强烈的恐惧,也因此形成了清朝以宗室亲王担任内务府大臣,来管理太监大小事务的特殊制度。同时清代也在交泰殿特立铁牌,用以警示内官太监,不得干预政事。
但尽管宫廷禁枢规矩重重,但是再严密的管理,总还是会有一些漏洞,甚至也有太监的逃亡事件屡屡发生。
整体来说,清代宫廷中的“太监”其实是一种不太有生活保障的服务业工作。依照官府定例,若是太监们生病了,依照官例是会被逐出宫廷,放归为民,听任他自谋生路。但离开了皇家生活的太监们,并不被视为正常的人,谋生相当困难,因此,这种朝夕难保的日子,造就了太监们特异的行为与生活形态。
太监多是出身贫贱的人,为了找寻生路,进入宫廷常是他们谋生的途径。例如出生在顺天府大兴县贫寒人家的总管太监苏培盛便是一个例子。他曾经是雍正潜邸(就是雍正皇帝继位之前居住的王府,称之为“潜邸”)中的近侍,后来随着雍正登基,开始渐渐在内廷中行走,差事甚为得力,甚至成了宫内相当有权力的总管太监。但是即便如此深得雍正皇帝的信任,但他只要稍显骄横,便受到庄亲王等人的参奏纠核,最后引来了雍正帝的训戒,并被要求要约束言行举止。
透过清代《内务府奏销档》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在庄亲王等亲贵眼中,太监苏培盛不过是一个出身低贱的下流之人。他只是因为得到了皇帝的恩赏拔用,才能在宫中当差。所以若他在宫廷日常生活里,言行举止稍有骄横,那就是忘记了自己的身份,绝对需是要被好好究责,参议一番的。所以说,太监近侍无论官职大小,是否深受恩宠,不论如何,太监依旧被人看不起,生活在一种不安的氛围之中。
太监偷寄家信与私下往来结交官员
也许是因为这些生活中的不安全感更加深了对于家人的思念,清朝档案与《刑案汇览》、《清实录》中常可以看到查获太监偷偷寄信给家人,以及私下请托带信出宫的案例。
国立故宫博物院典藏的《军机处档.月折包》中便记录了嘉庆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总管内务府大臣英和向朝廷奏报,有关审理宫中内左门当差太监王幅受擅自寄送书信给宫外家人的案例,并详细记录了太监王幅受寄出的家信内容。
此案中太监王幅受曾多次托人寄信给住在天津县的母亲。这些往来书信最后都被查获了,奏折附件中甚至还保留了一封王幅受母亲寄给他的家书。由于这件事违反了宫中禁例,王幅受被治罪处罚。但事件的源头,其实是紫禁城外的王母因为思念儿子,才托人带信给在宫中当差的王福受。可是,尽管是母亲的思念书信,也是被严格禁止的。当然依照律例而言,太监是不被允许私带信件,传递私信也有相对应的处罚。
尽管触犯宫禁,但这样的违规事例仍然是屡见不鲜。毕竟思念家人、母亲乃是人之常情。
只是宫中人偏偏是没有这种属于常情的权力。正因为如此,清代其实有不少太监逃跑的案子,试图逃离这重重封锁。而逃离宫廷的诸多例子,既有成功,自然也是有失败的。被官府查拿到的逃跑太监们,多半也都得面对严厉的处罚。透过《内务府奏销档》中所记载的数件太监逃跑被官府捕获的案例,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概要的理解。
许多案例中,太监初次逃离被捕后,会被送回宫中,再作处置。多半的处罚是会被总管太监责罚,仗打六十下,然后再被判至吴甸、瓮山等处铡草一年。至于,有些多次逃跑成为累犯的太监,则会被加重处罚,例如被处以“铡割野草二年”。这些逃跑太监们在接受割草劳役处罚完毕后,通常也不能回到原来当值的地方,只能被另外派到宫廷外围的“端则门”等各处所,当差执役。
面对严厉的宫廷禁规,无计可施之下,宫中太监们有时也会与侍卫,以及在圆明园等处当差的满族官员,结交朋友,进而请托帮忙代办打点私人事务。但是事涉森严宫禁,稍有不慎,往往牵连多人。
例如嘉庆二十年七月发生的一起宫廷弊案中,便是与林爽文一案的逆犯后嗣林表、林显兄弟俩人有重大关系。林爽文事件时,林氏兄弟因为年纪幼小,没被牵连缘坐处死,而是被解送至北京阉割,充当宫中太监内侍。九死一生的情况下,兄弟二人顺利生存了下来。
随着时间岁月,在宫中当差的两人,渐渐开始有了人脉势力。不过,因为一时的得意,林家兄弟触犯了太监不得与官员私下往来的禁规,犯了宫中大忌,引起一连串的事件。
综合相关证词,我们从中可以得知林氏兄弟的人际网络相当绵密。兄弟两人多年来在紫禁城、圆明园澄心堂等处当差,因此结交认识也在宫中当差二等侍卫林寅登、三等侍卫关敏,郎中吴春贵,候补主事普琳,以及在圆明园当差的内务府官员外郎庆琛等人。林氏兄弟于是利用这些人脉关系,照顾家人,并托他们转带各种家信物品,帮忙打点各种家中大小事情。
该起宫廷弊案事件,因为牵连人数众多,引起了嘉庆皇帝高度的重视。毕竟净身入宫多年的逆犯后人,照理应当安静守法,谨守分际,可是林氏兄弟却私下四处结交宫中侍卫,甚至是内务府官员。这种行为严重触犯了宫中禁例。因此,嘉庆帝特有旨意,太监林表、林显两兄弟,以及其弟林妈定,均照“与内官互相交结,泄漏事情,夤缘作弊律”,判以“斩监候”,酌期审明情实办理。
此外,林氏兄弟的房产也都被查抄入官。二等侍卫林寅登则因为私下与太监林表往来,被判发配新疆伊犁。内务府员外郎庆琛因为曾赠与林显布匹纱料,降职为主事。而内务府正黄旗护军统领阿克当阿,也因与林显相互馈送物品与银两,罚降为内务府郎中顶戴。
另外,候补主事普琳也因为与林妈定往来,并曾在苏州赠付银两三十两,降职为笔帖式。
在清朝档案中保存有相当详细的案件始末,国立故宫博物院典藏《嘉庆朝宫中档》中甚至保存有澄心堂太监林表口供供单一份。
疯迷、投水、金刃伤:太监的逃亡与自戕案件
宫中生活不易,或许靠近权力中心,所以精神压力特别巨大。太监们年老后出宫更是无依无靠,不堪宫廷生活的无奈悲苦,不少人无奈之下,偷跑出宫,想办法另觅生路。
据《内务府则例》的记载,清朝时许多太监往往装病,弃职逃回家中后,就不再回皇宫中当差办事。又或者是私下改换姓名,又再至京城各个王府当差,甚至是跑回原有的王府主人家中,也多有所见。《宫中档》、《内务府奏销档》、《内务府奏案》等清朝档案中也记录了不少宫中太监犯罪的满汉文档案记录,有时是偷盗宫中金银财物首饰,也曾经发生有太监私下携带赃物逃出宫外的案件。
举例来说,有的案例中则是太监私下偷盗宫中银两、香供松石、珊瑚珠串等物,再找机会逃到宫外与家人会合,由家人代为藏匿赃物。例如《军机处档.月折包》便记载有乾隆十七年三月九日,直隶总督方承观奏报宫中太监马升趁机盗取宫中银两、松石,以及珊瑚珠串等物,逃出宫外,并携带赃物交给家人亲友藏匿。后来东窗事发,太监马升与家人被捕下狱治罪,并在他的家人住所里搜出数串松石珠串,一并得上缴。
类似的追捕与查辑逃亡太监的案例颇多,清朝档案中也保存了许多逃跑太监的口供供单。
国立故宫博物院典藏的《军机处档.月折包》便有多笔记录:乾隆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河南巡抚蒋炳奏报盘获太监程贵一案,随案并附有太监程贵的口供供单一份。
同类的案件并不少见,例如:乾隆二十四年元月二十九日兵部右侍郎阿尔泰向朝廷奏报缉拿逃走太监赵德一案;乾隆三十四年七月二十日,陕西巡抚勒尔谨奏报拿获脱逃太监刘进玉解交内务府一事,同件奏折中还附有太监刘进玉供单一份,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口供内容。
类似的案件还有嘉庆二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山东巡抚陈预奏报拿获在逃太监孙如玉一案。相关的案件的善后处理与处罚条例上,逃亡的太监在被查获后,会先押赴京城,之后再被送至内务府审讯,并究办治罪。逃亡的太监们多半依照“监犯越狱之例”,究责定罪。
例如乾隆四十六年八月四日,管理内务府大臣永瑢奏报奏报拿获逃走太监张福并治罪一案中,太监张福便是依照“监犯越狱之例”,议处定罪。内务府处理此类案件非常严厉,更鼓励彼此举报,凡是协助官府拿获逃跑的太监,都可以因功领赏。
此外,没有能力偷跑,但又对生活绝望的宫中的太监、宫女们则有些会选择在西华门附近、内务府衙门一带投河、投湖。因此《刑案汇览》中亦记载有专条〈禁城病迷自戕无亲属治罪例〉,这个条目所指的就是那些多有疯迷,而于绣漪桥、昆明湖投水自尽的宫中人。除了投湖外,清朝档案中也记载有宫中太监在御花园自缢的案子。
生生死死,来来去去,太监们生活在这一座座的皇家园林中,看似雅致华丽的紫禁城御花园,却也是许多太监们在绝望中自缢身死的场所。有机会逃跑的太监们则往往会先向京城的西面逃去,从这面逃多半都会经过现在的“中关村”一带。事实上,现今科技新贵聚集的“中关村”,在明清两代是用另一种名称出现在历史中的,那时的地名是写作“中官屯”。所谓“中官”,即“太监”的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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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官屯”作为明清两朝许多年老离宫的太监们最后落脚处,又或太监死后入土为安的墓地。也因此,太监们逃亡需要熟人接应帮助时,大多会往这一代逃逸。北京海淀区中关村一带,清代也还设有一个“恩济庄”,这也个是收留恩济年老太监在宫外安养天年的处所。北京著名的八宝山墓园区,则是明清两代太监近侍们的主要墓地之一,留有不少的墓碑、墓园遗址。
《宫中档》、《军机处档》、《内阁大库档案》中都记载了不少太监逃跑的案子。正由于逃跑的太监人数众多,乾隆年间曾向各亲王府征募在王府里执事的太监以填补宫中的人事缺口。
这些出身亲王府的太监们,来源更为复杂,多半是京城四邻地区的穷苦人家,因此个性也较为强悍,时常在当差办事的过程有所过失。但由于皇家日常生活需要大量人力供差,处理杂务,因此尽管知道也许会产生问题,依旧引进这些来自王府的太监,作为劳务人力的补充。
不过,这确实也为嘉庆十八年天理教攻入紫禁城的乱事,埋下伏笔。天理教乱事件里,追究宫中作为乱民内应的太监出身,便会发现他们许多就是这些原本在王府当差的太监。这一些王府出身的内官,原本就较为强悍,且与民间往来互动密切。另一方面,这些不同出身的王府太监们也不太能融入宫廷中的严格规矩,互动不佳的情况下,或许也造就深埋了日后反叛的远因。
国立故宫博物院典藏的《林案口供档》清楚记载下嘉庆十八年天理教乱事里,曾在宫中果房任事太监杨进忠是如何加入天理教荣华会的概略经历。杨进忠在口供中说道:
我本姓赵,继与杨姓为子,二十五岁时充当太监在果房当差。嘉庆十四年上,因盟弟林四给我治好了病。林四原是荣华会中人,引我拜李潮佐为师,习红阳教。我一家人,大哥赵大,即赵廷桂,兄弟赵三与继子赵增都入教的……我每年四月初一日到马驹桥张大家做会,张大的兄弟、儿子都是教中人… …本年六月间有李潮佐的师傅刘姓与林四到我家内炕上,围着炕桌,四面坐着刘三,同林四商量,说要起事,……到九月十五日,要我带领教中人进西华门内起事……
杨进忠之所以加入天理教,起因于林四帮他医治好了疾病,由此引领他拜师入教。透过太监杨进忠的口供,我们才得知道宫中人的宗教信仰其实比一般人想像的还要多元丰富,他们也有着自己对于宗教中理想世界的深切渴望。
事实上,清代宫廷中的生活并不容易,也可能宫中规矩繁多,进而导致了宫中生活更加的苦闷。《刑案汇览》中也保存了不少的案例,使我们得以一窥宫中人生活的点点滴滴。例如〈宫中忿争〉等相关条目下,即收录有不少宫中人生活的侧面记录。
民间宗教信仰:太监宫人们的心灵寄托
嘉庆十八年天理教攻入紫禁城的事件发生后,清朝官方曾将相关口供档案,整理汇辑成《林案供词档》。透过这份档案,我们多少可以用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宫中人所信仰之的天理教;一种盛行于干嘉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如果以现代的眼光来看,其实天理教这类秘密宗教的教首与头目,就是地方知识创造者,以及另一种形式的地方菁英。他们作为宗教的意见领袖在地方乡里的信徒之中,有着莫大的影响力。
教首们在农村聚落里拥有着大批信众的信服与支持,获得乡里社会中的实际控制力与经济实力。因此在逐渐扩张后,由一村乡里聚落的信仰,渐渐扩展向京城,甚至向紫禁城中的太监宫人展开了一定的宗教影响力。
整个《林案供词档》所提供的正是一个嘉庆十八年时直隶宛平县宋家庄的一个地方知识样本。供词里提供的不只是谁是邪教信众与叛乱份子而已,更在行文描述里,提供了一个清朝中叶农村社群内的世界观与知识体系的真实样貌。例如林清在口供中所提及的世界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我们从林清的口供中可以得知到宋家庄里一般民众的世界观的想法,以及农村百姓们对于自然天象变化的思考,这种来自于民间秘密宗教的思想资源,形成了宋家庄这个农村社群中对于外在世界的各种体悟与心灵感受。
若从宗教世界观的角度来看,民间秘密宗教的“劫变”思想是宋家庄这个聚落里天理教信众们所认同的世界秩序。这个秩序由青羊、红羊、白羊的三劫应变思维构成。孔圣人、张天师,所对应到的是天王、地王的人物形象,其实都只是神圣性的偶像,并非是实际地方权力的政治象征。这其中凝聚信徒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其实来自多种多样的思想资源,呈现出了民间信仰的丰富与多样性。
此外,身为职掌总领七卦的李文成,与总领八卦的林清,产生了有趣的对照与比较。李文成是人王,掌有天下,但是身为总领八卦的林清,却以成为孔圣人与张天师为追求的目标。
天王、地王、人王的说法,配合上了三劫应变的思想,构成了宋家庄天理教信徒的共同理想形式。
从天象与时间来看,宋家庄的天理教信徒并不支持官方改订的历书,转而认可林清所提出的闰八月中秋的应运起事,甚至隐隐约约的也配合着民间普遍传说中的中秋节“吃月饼、杀鞑子”的传统掌故。清朝中央政府所改订的闰八月,虽然改动历法,直接跳过闰八月,将时宪历记月份,略加调动到九月。
但是对于林清等宋家庄的天理教众而言,月份的认可来自于林清所言及的《天书》。《天书》所提供的片断经句,更成为了整个民间起事动员的媒介物。清朝国家秩序所直接投射在地方聚落的象征物,历书与孔子的形象,都被林清做出了全新的解释与引用,创造出全新的地方知识。我们可以说这类的民间信仰提供了一种新的知识,新的价值观,同时也影响了许多宫中人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