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甲(生卒年不详),姓名子至。商汤嫡长孙,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太甲继位之初,由四朝元老伊尹辅政,伊尹连写《肆命》、《祖后》等几篇文章,教导太甲遵照祖先的法制,努力做一位明君。
在伊尹的督促下,太甲在继位后前两年,其作为还过得去,但从第三年起就不行了,他任意地发号施令,一味享乐,暴虐百姓,朝政昏乱,又破坏汤制定的法规。
伊尹虽百般规劝,他都听不进去,伊尹只好将他放逐到商汤墓地附近的桐宫(今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北)[1-2] ,让他自己反省,自己摄政当国,史称“伊尹放太甲”。
太甲在桐宫三年,悔过自责,伊尹又将他迎回亳都(今商丘谷熟镇),还政于他。重新当政的太甲能修德,诸侯都归顺商王,百姓得以安宁。太甲共在位23年,病死,传说其死后葬于历城。
伊尹辅政
商汤建立商朝后,在位三十年便去世了。商朝的继承法是兄死弟及,没有弟弟,就传位给儿子。商汤没有弟弟,所以他的长子太丁应即位,可是太丁比父亲死得还早,因此就由太丁的弟弟外丙继位。外丙在位三年也去世了,他的弟弟仲壬继位。仲壬在位四年也死了。这时候由开国元老伊尹作主,由太丁之子太甲继承王位。
太甲继承了王位,伊尹一连写了三篇文章给太甲阅读,教他怎样做一个好的君主。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叫《肆命》,专门讲如何分清是非的道理,对于什么样的事情不应当做,什么样的事情应当做,都说得清清楚楚。还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叫《徂后》,讲的是商汤时候的法律制度,教育太甲一定要按照祖先定的规矩行事,不能背弃祖训,爱所欲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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