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尹为商汤之右相,名挚,是商汤至太甲时期商朝的一位元老。太甲,商汤之孙。《史记.殷本纪》记载:「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
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这个伊尹放太甲的故事在《孟子》、《左传》等书中的记载与此基本相同,可见此故事内容在古代流传很广。不过《竹书纪年》记载的内容不同,其云:「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按此说,则在商朝初年,统治集团内部曾发生了一次争夺王位的斗争。这里所记与传统说法完全不同。
后人说伊尹放太甲
三国演义:董卓为了进一步独揽中央政权,决定召集文武百官商议废除少帝,另立刘协为皇帝。 在一次会议上,董卓肆无忌惮地说:少帝愚昧懦弱,不能敬奉宗庙,没有资格担任天下的君主。为了国家和汉室江山着想,我想效法伊尹放太甲,霍光废昌邑的故事,废掉少帝,改立陈留王刘协为天子!在场官员大多慑于董卓的淫威,对他独断专行、随心所欲的行为敢怒不敢言。只有尚书卢植当面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少帝只是年纪幼小,行为品性根本就不能与太甲和昌邑王相提并论。卢植曰:明公差矣。昔太甲不明,伊尹放之于桐宫;昌邑王登位方二十七日,造恶三千余条,故霍光告太庙而废之。今上虽幼,聪明仁智,并无分毫过失。公乃外郡刺史,素未参与国政,又无伊、霍之大才,何可强主废立之事?圣人云:‘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卓大怒,拔剑向前欲杀植。
注:伊尹放太甲·与霍光废昌邑·经常被放在一起意义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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