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有多少位皇帝?

商朝,又称殷、殷商,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王朝,是中国第一个有直接文字记载的朝代。与夏、周并称为中国的“三代”,在中国历史上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 据传说,商王的祖先是五帝的后代之一。商朝(约公元前1675年-前1029年),始于商汤,终于商纣,共31帝,享国646年。因商朝曾建都殷(今河南省安阳市),所以商朝又称殷商。商朝时奴隶制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并在文化,青铜冶炼等发面达到较高的水平。商朝子姓。商共有31个王――汤、太丁外丙、中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太戊、中丁、外壬、河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盘庚 、小辛、小乙、武丁祖庚、祖甲、廪辛、康丁、武乙、文丁、帝乙、纣,其中病死的28王,国亡后自焚而死的1王,可能是战死的1王,经历17代31王后,末代君王商纣王牧野之战周武王击败而亡。

商汤――商朝的开国君主

商汤(约公元前1670年―公元前1587年),即成汤,子姓,名履,又名天乙(殷墟甲骨文称成、唐、大乙,宗周甲骨与西周金文称成唐),商丘人 ,汤是契的第十四代孙,主癸之子,商朝开国君主。 商汤原是夏朝方国商国的君主,在伊尹仲虺等人的辅助下陆续灭掉邻近的葛国(今河南商丘宁陵)以及夏朝的方国韦(今河南滑县,即后来大彭)、顾(在今河南范县)、昆吾(在今河南许昌)等,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成为当时的强国,而后作《汤誓》,与桀大战于鸣条(今河南封丘东),最终灭夏。经过三千诸侯大会,汤被推举为天子,定都南亳(今河南商丘谷熟镇),定国号为“商”,成为商朝的开国君主。 商汤吸取夏朝灭亡的经验教训作《汤诰》,要求其臣属“有功于民,勤力乃事”,否则就要“大罚殛汝”。对那些亡国的夏民,则仍保留“夏社”,并封其后人。汤注意“以宽治民”,因此在他统治期间,阶级矛盾较为缓和,政权较为稳定,国力也日益强盛。《诗・商颂・殷武》称:“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 商汤为商国君主17年,建立商朝后称王在位12年。百岁而崩,庙号商太祖,因其长子太丁早逝,由次子外丙继位。葬处据传有六处,说法最多的是在今河南商丘北面。

商汤――商朝的开国君主太丁――商汤之子(中国首位太子)

太丁(生卒年不详),殷墟甲骨卜辞作大丁,子姓,太丁是商朝开国君主商汤之子,中国首位太子;据《史记》的记载太丁未及继位便已去世,所以太丁之弟外丙继位。太丁的配偶妣戊也受到殷人的周祭。宋镇豪、韩江苏等认为成汤有太丁、外丙、仲壬三子,太丁作为嫡长子被立为太子,因此纳入殷人周祭当中,然而太丁却先汤而死,未曾即位为王。据《史记》的记载太丁未及继位便已去世,所以太丁之弟外丙继位。

从甲骨文的记载看不出太丁即位为王的情况。他也是商朝的一名国君。承袭其父武乙,他杀掉了周朝领袖季历,使商朝和周族反目成仇。

外丙(

商哀王

)――太丁之弟,商朝第二为国君

外丙,商代天子,子姓,名胜,一作卜丙,生卒年不详,汤第二子。汤病死后继位,葬处不明,商朝第二代王。商开国君主汤之子,汤的太子太丁早死,乃立太丁弟外丙为王,是为外丙元年,伊尹摄政。外丙即位后三年卒,传位其弟仲壬。汤子太丁叔。商汤卒,太子太丁已先商汤而亡,遂继为王。外丙本无继承王位的资格,因汤长子太丁病殁,其子年幼,才由外丙继承商王之位。在位仅3年便得病而亡。 《史记・殷本纪》记载:“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外丙本无继承王位的资格,因汤长子太丁病殁,其子年幼,才由外丙继承商王之位。在位仅3年便得病而亡。 因为太子太丁早死,儿子太小,所以就立了外丙。外丙即位后,仲虺伊尹二相继续辅政,以宽治民。外丙尊商汤为“宗汤”,给予了隆重的祭祀。《礼记・祭法》说:“商人祖契而宗汤。” 甲骨文中有不少祭祀太丁的记载,因为太丁是商汤的长子,虽然没有继位,但仍然作为直系的先王之一奉祀于祖庙。 《史记》载:“‘外丙即位三年,崩’,传位与仲壬

甲骨文商懿王仲壬――外丙之弟

仲壬,子姓,名庸,亦称中壬、燕壬、工壬、其壬、南壬。商汤之子,外丙之弟,是中国商朝的一位君王。。在位时期商朝兴盛。死后由其侄太甲继位,伊尹辅政。在位4年; 仲壬,商汤子,外丙的弟弟,商王世袭是先弟后子,仲壬在位4年卒。仲壬亦称中壬、燕壬、工壬、其壬、南壬,姓子名庸,是中国商朝的一位君王。 仲壬是商汤之子,外丙之弟,《史记》称他在位四年后去世。兄太丁之子太甲继位。仲壬继位后,由伊尹辅政,基本上遵守汤制定的法制,朝政相对比较稳定,国家日益强盛。

商懿王仲壬――外丙之弟 商太宗太甲

商太宗太甲(生年不详,一说前1557年去世),为商汤嫡长孙,外丙、中壬之侄。太丁子,姓子,名曰至,是商朝第四位国王(公元前1582-公元前1570),叔懿王仲壬病死后继位。共在位12年,一说23年,病死,葬於历城(今山东省济南市)。庙号太宗,谥号文王。死后传位与沃丁。太甲即位后,不遵汤法,暴虐乱德。伊尹将他放之于桐宫,自己摄政当国。太甲在桐宫三年,悔过自责,伊尹又将他迎回亳都,还政于他。重新当政的太甲能修德,诸侯都归顺商王,百姓得以安宁。 太甲,生卒年不详,为汤嫡长孙,太丁子,叔仲壬病死后继位,共在位23年,病死,葬于历城(今山东省济南市)。太甲,由四朝元老伊尹辅政,伊尹连写了《肆命》、《祖后》等几篇文章,教导太甲遵照祖先的法制,努力做一位明君。在伊尹的督促下,太甲在继位后的头两年,其表现还过得去,但从第三年起就不行了,他任意地发号施令,一味享乐,暴虐百姓,朝政昏乱,又亲自破坏汤制定的法规。伊尹虽百般规劝,他都听不进去,伊尹只好将他送到商汤墓地附近的桐宫,(今河南省偃师县西南)居住,让他自己反省,“史称伊尹放太甲”。

商太宗太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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