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经典《二十四孝》之郭巨埋儿奉母

埋儿奉母,又名“为母埋儿”、“郭巨埋儿”,为中国传统民间故事此故事在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时期的《彰德府志》等书中均有记载。

原文

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释义

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翻历史评

孝是我们一直推崇的美德,但是推崇孝,不代表什么样的行为都可以以孝为理由,我们不推崇愚孝。

郭巨的这样的孝心在当时也是被推崇。也许有人说郭巨也是因为太穷了,没办法。那下面这个故事,就可以看出,为了愚孝,是全然不顾小孩的性命的。

明朝人江民儿的母亲为了让生病的母亲痊愈,就割自己的肉给母亲做药引,但是不起作用。

然后他就向泰山的山神许愿,说如果自己的母亲康复,他就把自己的小孩杀了当祭品。

凑巧的是,他许愿之后他的母亲身体就好了,于是他就把儿子带到泰山,在佛祖面前把儿子杀了。

他母亲和老婆知道后,伤心欲绝,就自杀了。很多人都惊叹江民儿是在大孝,有人报官,官府也认为这个是大孝,于是呈报给皇帝。

幸好当时的皇帝还算贤明,下令将江民儿处死,并禁止这样的孝行。不过即使皇帝下令禁止,“割股疗亲”、“埋儿奉母”这样的行为还是常有发生。

这样的愚孝行为也让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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