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周华风度翩翩,有着成熟和成功男人的魅力。但当时的周华,只是来自北京昌平南口镇一个很土的小男孩,一个充满了梦想,却不知道梦想在何处落脚的青涩少年。他是军队大院子弟,所以,最常见的就是他平时穿着旧军装的身影。
对周华,我最深刻的记忆在大学第一学期。有一天,我坐在床边,对着窗外发呆。从农村来到北京大学的我,普通话说不好,学习成绩跟不上。当秋叶从窗外的杨树上瑟瑟飘落的时候,我心中充满了忧伤,情不自禁地叹息一声:我真的好想家!好想回到农村啊!周华刚好在宿舍,默默递给我一个苹果,说了句: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在大学生活中,周华有两件事情让我记得最清楚。一件是,他总是在背诵一种名叫《The Man Who Escaped 》的中级英语教材,不断地背,不断地高声朗读,结果到了滚瓜烂熟的程度。他因此逐渐成为我们班口语最好的学生之一。我后来开始背诵《新概念英语》课本,一定程度上就是受了他的影响。第二件事情是,他会拉小提琴。因此,班级联欢或者系里联欢的时候,总有他演出的身影。这也让我这个任何乐器都不知道怎么拿的人充满了羡慕。当时,我们宿舍楼和女生楼挨得很近,楼道打横的那个窗户与女生楼东头的窗户凌空只有数米之隔。周华经常会到那个窗户边上去拉小提琴。大概是为了吸引女生注意,可惜好像没有太成功。有的时候,还会被女生吼:能不能不拉了!当时,北大一度风靡的是抱着个吉他自弹自唱,所以周华不久也转向了吉他。最后,他又成了这一时尚潮流的一把好手。
在北大,我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物,成绩不优秀,也没有太多的动力去追求优秀。但周华不一样。他自制能力很强,规定了学习目标,就一定要设法完成。他睡觉起床都特别有规律,凡是想学会的东西都很专心地去操练。结果,大学期间,他的英文水平直线上升。毕业时,他是我们班英语水平的佼佼者了。毕业后,他大约也是我们班第一个出国读书进修的人(女同学外嫁他国的除外)。而且,他在文艺方面体现了出色的才能。我在北大连皮鞋还不知道怎么穿的时候,他就能够很出色地出入周末北大的各个舞场,得以用优美的舞姿来吸引众多美女的眼球了。
到我们大四的时候,中国已经开始向世界迅速开放,物质生活的力量开始渗透到了大学生活之中。我记得,我们班有个同学从日本弄回来一个随身听,配了立体声耳机。当时,我们还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耳机。那个同学很是慷慨,将耳机一一塞到每个同学耳朵里。美妙的音乐声就从耳机流泻到我们耳朵里,我们莫不惊为天籁。北大本是世外桃源之一种,学生们除了泡图书馆,天天讲着些尼采、叔本华之类,还有就是纯情的恋爱了。但随着物质生活的渗透,大家的眼睛也开始往外探了。我们习的是英国语言,故而会得风气之先,免不了谈论一些物质生活的话题。记得有一次在宿舍,我说我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周华却说,他的愿望是拥有一辆保时捷汽车。我记得,我当时的反应是张大了嘴、合不拢的感觉,觉得这是一个几辈子都不能实现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