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的司法部门当中,有着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业,这个职业就是仵作。如今我们经常可以在影视剧或是小说当中有看到仵作的影子。就比如说《少年包青天》,小说《阴间神探》等等,一般只要涉及到人命的案子,仵作就会全程跟着检查。这点,跟历史上的仵作职责来看,是很符合的。
《清会典刑部》中记载:“凡斗殴伤重不能重履之人,不得扛抬赴验,该管官即带领仵作亲往验看。”仵作,是古代用来检验尸体的主要人员。但是地位却远没有影视剧那样高,这个我们后面会提。而仵作这个词,却是在1000年后的隋唐时期被人提出来的。唐朝诗人李商隐在 《杂纂·恶行户》写道:“暑月仵作。”自此,仵作作为专门的验尸人员,成为了一个特有的职业群体,并且一直延续了下去。今天我们就从人员挑选、日常职责和社会地位方面,来说说古代仵作这个职业。
1、仵作怎么读
仵作[wǔ zuò]:旧时官府中检验命案死尸的人。
2、从事仵作的都是什么人?
从事仵作的人,都是什么样的人呢?这就要说一下仵作的前身。仵作的前身,应该早在先秦时期就有了。在《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
即令令史某往診。令史某爰書:與牢隸臣某即甲、丙妻、女診丙。丙死(屍)縣其室東內中北廦權,南鄉(嚮),以枲索大如大指,旋通繫頸,旋終在項。索上終權,再周結索,餘末袤二尺。頭上去權二尺,足不傅地二寸,頭北(背)傅廦,舌出齊唇吻,下遺矢弱(溺),污兩卻。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封诊式》,详细记载了验尸人员检验尸体的全部过程。这里面提到的“令史”,就是最早的验尸官。但是也提到了辅助“令史”工作的人,统一叫做“隶臣妾”。而这个“隶臣妾”就是最早的仵作。
从整个历史长河来看,从事仵作的人选,大致要在隋唐时期做一个分界线。隋唐以前,从事仵作的,就是“隶臣妾”。隶臣妾,是从春秋战国传下来的名词。这个群体,是一帮犯了罪行,或者被殃及的犯人。男犯人被称为“隶臣”,女犯人被称为“隶妾”,这些人一般是犯了大罪,从而需要终身服刑。但是史书记载:“隶臣妾满二岁为司寇。司寇一岁及作如司寇二岁,皆免为庶人。”大致意思就是,犯人只要从事相关辅助刑事,辅助到一定的时间,就可以免受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