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了对抗谕旨,八旗女子发明了一种不同于汉族三寸金莲的缠足方式,把脚缠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据说光绪中叶最盛行时,八旗女子几乎无人不缠。“刀条儿”不求四趾曲折,不成弓形,且在女子十五六岁时缠,一般五寸左右。痛苦较汉族女子的“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要小得多。
清代满族妇女
本文摘自新华网,作者:佚名,原题为:其实清朝满族女子也缠足
“原声讲堂”《我为慈禧整理遗体》中,披露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史料,如慈禧遗体“左脚没有穿袜子。但是左脚的袜子在旁边放着,一量她的袜底,那长度是19.5厘米,她的鞋底不是21厘米嘛,这说明慈禧是天足,没有裹脚,这确实是证据。”专家用袜子和鞋的长度来证明慈禧是天足,粗读缠足的历史,便知对于满族女子,这个问题不简单。
缠足这个残害女子的恶习始于何时,传说纷纭。上溯得最早的说法是夏禹时代,大禹治水娶涂山氏女为后,涂山氏女是狐精,她的脚很小;又说始于商代,商纣王的妃子妲己还是狐精变的,不过脚没变好,就用布帛裹起来。广为人知的是始于五代,南唐李后主的宫嫔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作新月状,人皆效之。还有一说是始于南齐东昏侯时。
对缠足这种残忍的、病态的美,我国的臭男人赞不绝口,品“莲”赏“莲”的书多如牛毛。最具代表性的,当属那位“立异以为高”的辜鸿铭教授,他说:“中国女子缠足之妙,正与洋妇高跟鞋一样作用。女子缠足后,足部凉,下身弱,故立则亭亭,行则窈窕,体内血流至‘三寸’即倒流往上,故觉臀部肥满,大增美感。”奇怪的是洋妇的高跟鞋,虽然造就了大量的拇外翻,需外科手术,却长盛不衰,看来还是外国的月亮有点圆。
不过,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太宗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他国”是明朝。后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这是对满族女子缠足的最严厉惩罚。顺治十七年(1660年)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终因积习难改,后禁令取消。但对八旗女子从未开禁,道光皇帝还于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有身份的旗人对女子缠足极为鄙视,《红楼梦》中常用的“小蹄子”一词,有人解释是骂缠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