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曾发生过一起惊动乾隆皇帝的坠河命案,该案后被调查得清清楚楚,还处理了一大帮子相关人员。文史作家郑逸梅在其《清宫轶事》一书中,记载了这起坠河命案的调查处理经过。
筒子河里的浮尸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二月初十这一天,正是初春时节,驻守紫禁城的护军哨兵发现了筒子河里有一具浮尸。皇城的护城河里发生坠河命案,这可不是件小事,哨兵立即报告给值班的护军章京,章京又回奏给当班的护军统领,直至汇报到皇室的大管家——内务府。
于是,内务府慎刑司的官员们迅速出动,会同护军人等,七手八脚将浮尸打捞上岸。发现死者是一青年男性,从死者身上佩挂的腰牌(出入紫禁城的通行证)上得知,此人是内务府造办处的绣匠常德。经刑部传来的仵作(验尸员)检验尸身,从头到脚均未发现伤痕,应该属于溺水身亡。
如果他们就此出具结论,估计也不会有多大的反响。俗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是慎刑司的法官们,就偏偏多了一事,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深究细查线索
法官们从死者常德身上找到一张当票,对于这个细微线索,他们立即跟踪追击,派人去当铺核实,发现所当之物为官绣一包,就是官用刺绣的绒线。绣匠竟敢挪用官绣物品,这下更引起了他们重视。
由于死者是宫内造办处的绣匠,又死在紫禁城筒子河中,此案照理由内务府慎刑司审理。于是慎刑司将死者的父亲得受,以及造办处绣作头目田保住、催长常住、领催泰山保等人,一一传讯到案。经逐一严加审讯后,有关绣匠常德之死的种种内情逐渐了然。
原来,得受、常德父子皆属于内务府包衣管领下,分别在绦儿作、绣作充当绣匠。绣作共有绣匠24人,承担一应内用绣工活计,由于这些活计往往时限很紧,故而一向分散到各绣匠按时限承做,要及时交工。可是常德这个人好吃懒做,经常做工迟误,交活最慢。到了上年十一月初七、初八两日,所派给常德的活计又没能如期完成交活。到初九早晨,常德自己外出至晚未归。催长常住曾派绣匠头目田保住到他家里查问,其父见常德迟迟没回家,也不知他干啥去了,无以答对,只好假称常德患病在家,病愈就回去。后来又屡次查问,得受都说尚未痊愈,再等等。
虽然有人怀疑常德外逃,但谁也想不到他会因私吞官绣物品投河自尽。更想不到,失踪三月的常德,竟一直在冰水里浸埋,直到春暖花开,才浮了上来。于是,主审官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常德素日猾懒,兼之所领官物私行当用,该作催迫甚紧,常德一时情急轻生,似无疑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