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杨坚开创开皇之治

隋文帝统一中国后,一面躬行俭朴,一面采取了许多有利于巩固政权的措施。由于他明白到“古帝王没有好奢侈而能持久的”之道理,所以由他辅政时开始,就提倡生活节俭,宫中的妃妾不作美饰,一般士人多用布帛,饰带只用铜铁骨角,不用金玉。文帝曾想用胡粉和织成的衣领,居然搜遍宫殿,都找不到。这种躬行节俭,使人民的负担相应得到减轻,而且有利于各项措施的推行。

开皇之治是隋朝隋文帝在位二十多年时开创,当时社会民生富庶、人民安居乐业、政治安定。隋文帝杨坚倡导节俭,节省政府内不少开支、废除了不必要的杂税并设置谷仓储存食粮。杨坚成功地统一了历经数百年严重分裂后的中国,从此中国在大多数的世纪里都保持着他所建立的政治统一。

鉴于东汉至隋南北分裂达四百多年之久,民生困苦,国库空虚,故自开皇九年,杨坚统一天下后,即以富国为首要目标,轻徭薄赋以解民困,在确保国家赋税收入之同时,稳定民生。由于南北朝以来,户籍不清,税收不稳,于是杨坚开皇五年,即大索貌阅,并接纳尚书左仆射高G之建议,推行输籍法,作全国性户口调查,增加国家税收,改善经济,尽扫魏晋南北朝以来隐瞒户籍之积弊,促成开皇之盛世。

隋初经历南北朝战乱,民生疲弊,故杨坚接纳司马苏威建议,罢盐、酒专卖及入市税,其后多次减税,减轻人民负担,促进国家农业生产,稳定经济发展。隋之富饶既非重敛于民,究其原因,与全国推行均田制有关。此举既可增加赋税,又可稳定经济发展,且南朝士族亦渐由衰弱至于消灭。均田制能顺利推行,对隋初经济发展收益甚大。

加上隋代以关中作为本位,关中粮食短缺,需依赖关东漕运接济,故杨坚于洛州等地设立常平仓等官仓,贮存关东运来粮食,布,建广通渠,便利关中漕运。又于民间设义仓,人民捐纳粮食以防凶年,一直用到唐朝初期。

实施改革,在地方行政方面,文帝鉴于魏晋南北朝政区划分毫无标准,地方行政混乱,支出庞大,杨坚遂于开皇三年,尽罢诸郡,实行州县二级制,使国家地方行政渐上轨道。诚如学者钱穆所言:开皇之治的成功,简化地方行政机构是一个基本因素。据统计隋初中央政府开支减省三分之二,地方政府之开支减省四分之三,全国于行政之经费,仅及南北朝时代开支三分一而已。故隋国库之丰积,不无原因。

此外,杨坚安定政治,关陇集团的支持功不可没。汉人如郑译、刘P、高G等名臣有助推动国策。杨坚亦因前朝酷刑甚多,影响民生,故命苏威等人编纂《开皇律》,修订刑律,订立国家刑法,使人民有法可守,又减省刑罚,死刑只设绞、斩二等,以示隋朝对民之宽大。

在澄清吏治方面,杨坚得国以来,励精图治,兼且天资刻薄,自不容贪污枉法之行为存在。杨坚命柳盛持节巡省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长吏赃污不称者二百余人,州县肃然。吏治之整肃,不仅上裕国库,下纾民困,隋初之隆盛,此亦为要因。

杨坚开了中国科举制度之先河,于开皇七年(587年)命各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在位期间,史称「开皇之治」。

政制改革文帝即位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发展经济、促进民族融合的措施:如改革中央官制,改地方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二级制;废除豪强士族垄断的选拔用人制度,规定六品以下官员由吏部选授,地方官员不得自用僚佐

制定开皇律《开皇律》共十二篇,其名为: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开皇律》定罪只五百条;此外死刑只分绞、斩二种,流放服刑不超过五年;杖刑分六十至一百共五等,民有枉屈得依次上诉至朝廷。

可见《开皇律》对百姓的压迫,比前代有所减轻,其亦多为后世立法所沿用。

文帝所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政治方面,首先是改良政治,改革制度。中央政制行五省(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六部(吏、礼、兵、刑、户、工)制;地方政制由州、郡、县三级改为州、县两级行政制。同时,又采用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寓兵于农,府兵在农时耕种、闲时练兵,轮番宿卫,或临时调遣。其次是废除魏晋南北朝以来维护世族豪门权益的九品中正制和门阀制度。任用官员不限门第,唯才是举,通过考试以取士。文帝本人又躬身节俭,整饬吏治,曾派人巡视河北五十二州,罢免贪官污吏二百余人,又裁汰地方冗员约十分之三。他还宽简刑法,删减前代的酷刑,制定隋律,使刑律简要,“以轻代重,化死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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