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唐代诗人李绅,以一首短短二十个字的悯农诗《锄禾》,名声响彻古今中外,然而近年来,常有文章揭发他后来品性不端,如生活奢侈糜烂、对百姓不复有悲悯之情甚至严苛以待,在官场上用非常规手法栽赃陷害打压政敌,甚至有人还爆料说连那首《悯农诗》作者都不是他。
如此众说纷纭,是否为真,是否有抹黑的成份,且看下文一一分析。
小目录:
1、悯农诗《锄禾》是否为其写
2、关于其后来的奢靡生活
3、众说纷纭的吴湘案
4、党争背景下的复杂人格
5、张又新事件见其为人
6、刚直削刻的真实性格
7、存小恶,以成大善
1、悯农诗《锄禾》是否为其写
在纷纷扰扰的众多批判李绅的文章中,最为耸人听闻的当属一篇考证说《锄禾》诗作者甚至不是李绅而是另一位诗人聂夷中的文章。假若此论成立,则关于李绅的一切争论都可以终止了,既然连作者都不是他,那再去指责他一边怜悯农民一边过奢侈生活还有意义吗?
该文作者署名司马牛,文章标题为《李绅与《锄禾》诗》,发表于2009年12月14日的太原日报文史版,作者认为,有部分史料笔记记载本诗作者是李绅,但是却另有一些史料笔记将此诗的版权归到另一位悯农诗人聂夷中的名下,他经过考证后认为,聂夷中才是《锄禾》诗的真正作者。
他的立论基础是:其一、最早记录《锄禾》诗作者为聂夷中的是《北梦琐言》一书,而这本书的作者是生活在唐五代时期的孙光宪,距离李绅生活的年代很近;相比之下,说《锄禾》诗作者是李绅的书最早是南宋时期出现的《唐诗纪事》,这本书的著作年代距离李绅生活的年代已经过去两百多年了。因此,他推论出,《北梦琐言》的记载更可靠,也即聂夷中才是《锄禾》一诗的真正作者。
其二,聂夷中出身贫苦,比较能了解民间疾苦,而且他写了好多其他的悯农诗,都是站在农民的立场抒发情感的,与聂夷中相比,该文作者认为李绅生于官宦之家,中进士后仕途虽有坎坷,却总体是步步高升,后来又历任高官,甚至当过宰相,像他这样一个高高在上、享尽荣华富贵之人写出《锄禾》诗,也真是难为他了。
针对第一点论据,笔者找到确实可靠的证据可推翻其结论:生活于唐僖宗时期的范摅所著《云溪友议》一书已经明确记载,《锄禾》一诗的作者是李绅,而不是司马牛认为的直到南宋时期出现的《唐诗纪事》,这本书的著作年代比《北梦琐言》还更早,因此,该文第一点论据立论基础已失,站不住脚了。
其二,李绅虽然出身不错,曾祖父李敬玄曾当过宰相,祖、父两代也都当过小官吏,但是他六岁即丧父,从此家境衰落困苦不堪,好多史料都有他童年生活过得相当困苦的记载,为了读书他只好跑到寺庙里蹭书看,甚至曾因将佛经拿来当书稿涂画而遭到寺僧的仗打。
与他有相似命运的有诗圣杜甫,杜甫的祖父杜审言还是宰相呢,可杜甫不是照样得在长安城过着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生活?李绅后来虽然凭其勤奋苦读而与李德裕、元稹等并称翰林三俊,甚至一度官居宰相,飞黄腾达,但他年少曾经经历过的贫困生活也是事实,有如此生活经历要写出《锄禾》这样的诗也不算太为难他吧?
除了这两点之外,还有不少例子能证明李绅是有能力写出这种诗的。
其一是他后来在治理地方的时候,曾用一个很具农家特色的比喻重申要坚决将法令执行下去:没见过扬麦子吗?饱满结实的都留在下面,只有那些秕糠才会随风逐流,那些因法令严厉就要流窜到外地的人,好比这种随流的秕糠,不必管他!结果,自那以后外流的人反而少了,他治下的区域从此趋于稳定。若非熟悉农事,如何做得出这样的比喻?
其二,他写过另外一首版权无争议的诗,也是跟底层民众的生活有关的,只是格调方面就显得欢乐一点了:
乡里儿,
桑麻郁郁禾黍肥,冬有褴襦夏有。
兄锄弟耨妻在机,夜犬不吠开蓬扉。
乡里儿,醉还饱,浊醪初熟劝翁媪。
鸣鸠拂羽知年好,齐和杨花踏春草。
……(节选)
由此可见,李绅对于农家生活是相当熟悉的,如没有一定的生活经历如何能够将这类农家生活写得如此详尽细致、充满原生态的味道?
因此我认为,《锄禾》一诗的版权归属到李绅名下没有任何疑问。至于为何会有部分史料笔记将这首诗归到另一位悯农诗人聂夷中的名下,这乃是事件在流传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张冠李戴现象,不必在此过多追究。
2、关于其后来的奢靡生活
李绅后来曾官居宰相,即使在深陷党争漩涡被贬出朝廷之后,也时常担任节度使、刺史等地方高官,一直享受着高俸禄高收入的待遇,因此,他后来的生活的确也过得相当奢侈,这点毫无疑问。
比如,最典型的例子可参考司空见惯这个成语的来源。这个词来自刘禹锡写的诗: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诗名叫做《赠李司空妓》,这里的李司空,就是李绅,刘禹锡的这首诗乃是赠给李绅家的一位美貌家妓的。
此诗的背景是刘禹锡应邀参加李绅家的宴会,在宴会现场李绅让一个貌美如仙的家妓给他陪酒,酒酣之下,刘禹锡全身血脉喷张,对这位陪酒的美女也十分中意,于是便当场挥毫写下了这首艳诗赠她。李绅倒也豪爽,当晚就把这个家妓送给刘禹锡陪他过夜。
另有一个网传的段子是说,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耗费多达数百贯,特别是他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要耗费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与他同一时代的众多文人皆对其嗤之以鼻。传闻既出,不少网友反应强烈,称没想到从小就被伪君子骗了。这个例子比之上面的例子更加恶劣,因为上面的例子只是豪奢,这个例子则是浪费,浪费比豪奢更让人无法容忍。
为了查找此处说法的来源,笔者查阅了大量史料,一一排除,但至今仍未发现有上述记载,记述此事的网文往往还有板有眼地说,据史料记载,有些史料记载,但从未有一处明确说记载于哪本具体的史料,只是这般含混其词地带过。
不过这个事情已经被证实是今天的人们伪造的传闻,段子的始作俑者承认并没有依据相关史实编造了这个说法。开玩笑,以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一天三百只活鸡,一年就是一万多只,哪个地方的经济经得起他这般挥霍?
但是,一餐吃三百鸡舌的事情虽然为假,李绅当了高官后生活过得相当豪奢却是事实,特别刘禹锡说李绅对那种香艳场面早就司空见惯了,可见平日里李绅生活过得有多滋润——但是,这是否值得诟病呢?
以今天女权的视角来看,私养家妓并随意赠送,当然是对女性的一种极大不尊重,但是,今人在看待历史问题的时候却又当遵循其时代特征来看,我们应当看到,在当时的士大夫阶层这种私养家妓风气相当浓重,几乎所有朝廷高官都有类似的行为。李绅一度官居宰相,亦不能免俗,我想不应遭到特别的苛责。
李绅之所以写悯农诗,除了自己曾经有过底层生活经历,也与当时所兴的新乐府运动有关,新乐府运动由白居易、元稹等人发起,旨在用乐府诗反应更多的社会问题。作为元白两人的好友,李绅也是这一运动的积极推动者,包括悯农诗,还曾著有《新题乐府》二十首。
但从本质上说,新乐府运动的目的是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听,即希望能够通过他们所作的乐府诗,上达天听,让深宫高墙里的帝王听得到来自民间底层的声音。而另一方面,写这类哀悯人间疾苦诗歌的同时,又不妨碍士大夫们继续过属于他们这个阶层应该有的奢侈生活,所以,也就不必奇怪,能够写出《卖炭翁》等伟大现实主义诗篇的白居易,家中一样美妓成群,在其笔下,甚至还经常出现跟好友元稹相互交换心得的诗作。
因此,我的态度是,高高在上的士大夫们能够将笔端指向底层的民间已属不易,不必再苛责他们在私人生活方面的作风,不必用今天的道德标准来衡量一千多年以前人们的行为举止。李绅当上高官,生活过得好一点,不当因其曾写过悯农诗而遭到过多的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