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包胥哭秦庭典故

哭秦庭,典故名,典出《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四《定公·传四年》。春秋楚国伍员,因家族被楚王诛灭而奔吴,谓其友申包胥曰:“我必复楚国!”包胥曰:“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后伍率吴兵破楚,申包胥乞师于秦。秦王不许。申“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为所感,遂救楚。后世以“哭秦庭”为请兵抒国难之典。
汉语词汇
词目:哭秦庭
拼音:kū qín tíng
解释:请兵抒国难之典。
详细释义
《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四《定公·传四年》
初,伍员与申包胥友,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复楚国。”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及昭王在随,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于君,疆场之患也,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辞焉,曰:“寡人闻命矣。”子姑就馆,将图而告,对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 
史记》卷六十六《伍子胥列传》
始伍员与申包胥为交,员之亡也,谓包胥曰:“我必覆楚。”包胥曰:“我必存之。”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雠,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于是申包胥走秦告急,求救于秦。秦不许。包胥立于秦廷,昼夜哭,七日七夜不绝其声。秦哀公怜之,曰:“楚虽无道,有臣若是,可无存乎!”乃遣车五百乘救楚击吴。六月,败吴兵于稷。会吴王久留楚求昭王,而阖庐弟夫概乃亡归,自立为王。阖庐闻之,乃释楚而归,击其弟夫概。夫概败走,遂奔楚。楚昭王见吴有内乱,乃复入郢。封夫概于堂溪,为堂溪氏。楚复与吴战,败吴,吴王乃归。
运用示例
李白《酬裴侍御对雨感时见赠》诗:“申包哭秦庭,泣血将安仰?”
杜甫《秦州见敕目薛璩毕曜迁官》诗:“独惭投汉阁,俱议哭秦庭。”
梁斌《播火记》十二:“要是一下子闹起红军来,咱到哪里哭秦庭去?”
明张煌言《上鲁国主启》:“﹝臣﹞虽乖哭庭之义,尚图扫境之功。”
京剧剧目
京剧传统剧目,老生应工戏。一名《七日七夜》。高庆奎演出驰名。
情节简介
伍员灭楚后,楚大夫申包胥想起当年与伍员说过的“子覆楚,我必兴楚”的约言,徒步跑到秦国借兵。秦哀公迟疑不肯出兵,申包胥在秦庭痛哭,一连七日七夜,感动了秦哀公,借兵收复了楚国。 [2] 
典故出处
见明孟称舜《二胥记》传奇、《左传·定公四年》及《列国演义》第七十七回。原由潘镜芙编,清逸居士编。
经典唱段
申包胥唱:
[西皮导板]
申包胥怀抱亡国恨,
(白)大王!
[原板]
无奈何在山中修写书文。
上写着申包胥顿首拜,拜上了当年结义人。
曾记得长亭两相认,你我分手直到如今。
你不该逼主
[快板]
出楚境,你不该鞭打死尸灵。
冤仇已报心已称,劝你早早退吴兵。
一封书信忙修定,[摇板]解铃人还要你系铃人。
引申含义
后世以“哭秦庭”为请兵抒国难之典。
哭秦庭人物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