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商鞅立木建信词语注释
1.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2.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3.金:古代货币单位.
4.布:公布;颁布.
5.具:准备就绪.
6.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7.辄:就.
8.期年:一整年
9..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10.《史记》:西汉司马迁著,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一百三十篇,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迹)、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十表(记大事年月)、三十世家(记侯国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中国历史朝代人物的言行事功)五个部分,共五十二万字。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长达三千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比较全面而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古代的社会面貌,对后世史学研究有深远影响。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知识
释“卒”
2、名词 解释“末尾,结局”,如《论语》:“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
3、名词 解释“终止,尽,完毕”,如《韩非子·解老》:“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又如:卒其事,卒时(尽时),卒读(尽读)。
6、通“猝”(通假字):突然,仓猝。
上文相当于“终于,最终。”
商鞅立木建信相关习题
一.解释字词
1 既(已经) 2 徙(搬;迁徙) 3 予(给予) 4 辄(就) 5 以(用来)
二.翻译句子
1 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市南门(倒装句,状语后置)
正确地顺序:乃于国都市之南门,立三丈之木。
商鞅于是就命令在国都的市南门外立一个三丈高的木头
2 民怪之,莫敢徙
人民都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搬它
3 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
4 恐民之不信
(商鞅)担心民众不信任自己
5 以明不欺
用来证明不欺骗(百姓)
三.本文给你什么启示
诚信很重要。要想让别人相信自己 ,自己必须先做到守信用。
后世启示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商鞅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人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前340年,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割西河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梁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