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到长安后,她给皇帝上书:“我的父亲在齐地为吏,当地人都说他清廉公平,如今他触犯法律,应当获罪受刑。我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受过刑的人不能再长出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办法了。我愿意舍身去做官府的女奴,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改过自新。”
本文摘自:中新网,作者:佚名,原题为《缇萦上书为父求情汉文帝感其孝心废除肉刑法》
淳于意是西汉初临淄人,精于医道。由于求医者众,他不常在家,病家常失望,日久愤懑异常。汉文帝十三年,有权势之人告发淳于意,说他借医欺人,轻视生命。地方官吏判他有罪,要处肉刑(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由专车押送到京城长安去执行。淳于意有5个女儿,都跟着囚车不停哭泣。淳于意哀叹:“生女儿确实不如生男孩啊,危急时分没有人能够帮忙。”小女儿缇萦听了父亲的话,非常悲伤,就跟父亲向西行。到长安后,她给皇帝上书:“我的父亲在齐地为吏,当地人都说他清廉公平,如今他触犯法律,应当获罪受刑。我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受过刑的人不能再长出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办法了。我愿意舍身去做官府的女奴,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改过自新。”汉文帝为她的孝心而感动,废除了肉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