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为何说“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说起来,笔者对明朝名臣于谦的认识,是从他的著名词作《石灰吟》开始的。记得看过课文版《石灰吟》: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当时就被其豪气和正义所吸引所感动。

显然,这首词给我们的第一感觉,就是此作者很正直,很刚烈,很硬气。故带着强烈的探究心理,笔者对他的一生做了些探研,结果发现他正是这般的为人。

据百度介绍,于谦(1398.5.13-1457.2.16),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代名臣,民族英雄。永乐十九年进士。宣德初授御史,出按江西,迁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正统十四年召为兵部左侍郎。土木之变,英宗被俘,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王即位,为明景泰帝。瓦剌兵逼京师,身自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终迫也先遣使议和,使太上皇得归。天顺元年谦以谋逆罪被冤杀。弘治谥肃愍,万历改谥忠肃。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于谦是怎样实践自己的要留清白在人间诺言的呢?若提及其人其言其事很多,我们只能举几个典型例子加以说明。

正气凛然。宣德元年(1426年),汉王朱高煦在乐安州起兵谋叛,于谦随宣宗朱瞻基亲征。待高煦出降,宣宗让于谦数说其罪行。于谦正词崭崭,声色震厉,朱高煦在这位御史的凌厉攻势下,被骂得抬不起头,趴在地上不停地发抖(伏地战栗),自称罪该万死。试想,没有一身正气凛然,没有一副铁齿铜牙,焉能有此效果?

两袖清风。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专权,独断专行,结党营私,招权纳贿。百官大臣争相献金求媚。俨然形成每逢朝会,凡进见王振者,必须献纳白银百两;若能献白银千两,始得款待酒食,醉饱而归的怪事。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为何不意思意思?也利讨得些许好处。于谦潇洒地甩甩自己的空袖子(古人往往将物品收在袖中),说:只有清风。还特意写诗《入京》以明志:手(绢)帕蘑(麻)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从此,此事成为官场热门话题,渐渐演变为两袖清风成语的来历。

以国为重。土木之变后,许多大臣担忧国家没有君主,太子年幼,敌寇将至,请皇太后立王为皇帝。王一再害怕地推辞。于谦毅然把国家的安危视为自己的责任,大声说:我们完全是为国家考虑,不是为个人打算。王于是受命。后来,于谦还建议:敌寇得意,留住了皇上。必然轻视中国,长驱南下。请命令各边境的守臣竭力防守遏制。……派遣都督孙镗、卫颖、张辄、张仪、雷通分兵据守九门重要的地方,军队驻扎在外城的外面……,严防敌人来袭,结果正由于准备充分,防御得当,也先无奈,不得不讲和。于谦乘机,派人把上皇接了回来,功不可没。

奸人所害。于谦的性格很刚强,遇到有不痛快的事,总是拍着胸脯感叹说:这一腔热血,不知会洒在哪里!他看不起那些懦怯无能的大臣、勋臣、皇亲国戚,因此憎恨他的人更多,尤以石亨曹吉祥徐有贞等一干人为最。

景泰八年正月壬午,石亨曹吉祥徐有贞迎接上皇恢复了帝位,宣谕朝臣以后,立即以谋逆之罪名,把于谦和大学士王文逮捕入狱。就在皇帝对是否杀于谦还有犹豫之际,徐有贞进言:不杀于谦,复辟这件事就成了出师无名。皇帝允诺,命人在正月二十三日将于谦押往崇文门外斩杀,还抄了家(却发现家无余财)。

于谦死后不久,徐有贞被石亨中伤,充军到金齿口。又过数年,石亨亦被捕入狱,死于狱中;曹吉祥谋反,被灭族,于谦冤屈始得以真相大白。明朝弘治二年,于谦冤案被平反,孝宗皇帝还表彰其为国效忠的功绩,赐谥肃愍,并在墓旁建祠纪念,取名 旌功祠,等等不一而足。

以上史料,清楚地看出于谦,确实用自己的言行和热血,很好地实践了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誓言。他以国家大局为重的观念、坚持原则不妥协的风骨、为官两袖清风的精神,都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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