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孝武帝刘骏简介-南朝宋第五位皇帝

刘骏(430年―464年),字休龙,小字道民,彭城绥舆里(今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南朝宋第五位皇帝(453-464年在位),宋文帝刘义隆第三子,宋明帝刘彧异母兄,母为路淑媛。
机智聪颖,文武双全。初封武陵王,素不得宠,屡镇外州。先后统军平定雍州蛮族叛乱、参与元嘉北伐、征讨沿江群蛮,屡立功勋,颇得民众和诸将推戴。元嘉三十年(453年),太子刘劭弑父即位后,刘骏亲率大军讨伐,很快便将其击溃,夺取了皇位。在位期间,政治上,推行了一系列改制举措,削弱士族权力,大力提拔寒门势力,整顿刑律,并改置州镇和设立典签,加强中央集权;经济上,继续推行"土断",赦免奴婢和军户,抑制土地兼并,限制士族封山占水,始行"检籍",设立台使,改革税制,并改铸钱币;军事上,以颜师伯为青州刺史,又重用殷孝祖、卜天生等将领,击溃北魏军队,取得了宋魏第一次青州之战的胜利,收复了济水以北的失地,并进行了军制改革;文化上,尊孔崇佛,恢复礼乐。但统治末年,大兴土木、滥杀无辜、奢侈无度,耽于享乐。为了巩固帝位,过度削弱宗室力量,引发宗室内斗局面,动摇刘宋统治基础。大明八年(464年)五月,病逝,年仅三十五岁,庙号世祖,谥号孝武皇帝,葬于景宁陵。
刘骏文章华敏,组织"大明文学诗坛",打破了士庶门阀界标,占领魏晋南北朝文学史上重要的历史地位。才藻甚美,所作诗文菁华璀璨,著有文集三十五卷。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刘骏字休龙,小字道民,是宋文帝的第三个儿子。元嘉七年(430年),八月十六日出生。十五岁时,立为武陵王,食邑二千户。 《南史》记载刘骏:"少机颖,神明爽发,读书七行俱下,才藻甚美,雄决爱武,长于骑射。"
元嘉十六年(439年),任征虏将军、都督湘州诸军事、湘州刺史,兼管石头戍事务。
元嘉十七年(440年),升迁为使持节、都督南豫豫司雍并五州军事、南豫州刺史,将军之职照旧担任,负责石头戍防务。
元嘉二十一年(444年),迁秦州刺史,晋升为抚军将军。
元嘉二十二年(445年),雍州刺史刘道产病死后,雍州境内的蛮族纷纷造反动乱,宋文帝为平息雍州群蛮叛乱,将刘骏外调为雍州刺史,担任伐蛮总指挥,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的襄阳、竟陵、南阳、顺阳、新野六郡军事、宁蛮校尉,持节、将军职务照旧担任。刘骏因此成为自东晋偏安江东后,百年来,第一位出镇襄阳的皇室成员。刘骏到境雍州后,在沈庆之、朱修之、柳元景、宗悫等将领的辅助下,大力在雍州境内招募北方流民组建伐蛮军,后来又接受了带着北方义兵南归刘宋的薛安都,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荆雍兵。
刘骏出任雍州刺史的三年多时间内,统领沈庆之柳元景、王玄谟、朱修之、宗悫等将领,讨平雍州境内的驿道蛮、诸山蛮、郧山蛮等蛮族的骚乱,俘获了近十万蛮族人口,纳入国家编户。 同时,又在雍州境内,兴修水利,与民休息,并任用刘秀之等修复六门堰,解决了雍州地界长期"堰久决坏、公私废业"的问题,雍州由是连年大丰收 ,在雍州地界树立了声望。
元嘉二十五年(448年),调任安北将军、都督南兖徐兖青冀幽六州豫州的梁郡军事、徐州刺史,持节照旧担任,镇守彭城。不久,又兼任兖州刺史。
力据北魏
元嘉二十七年(450年)二月,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率军南侵刘宋,攻占汝阳,直奔悬瓠。宋文帝诏令刘骏领兵北袭屯驻于汝阳的魏军。刘骏接诏后,领一千五百兵马进袭汝阳,魏军因无防备而溃败。宋军杀北魏军三千余人,烧其辎重,营救了大批被魏军掳掠的宋民。但几天后,魏军探得宋军后无援军,便从虎牢引救兵反扑,宋军兵力不足而战败,仅有九百人生还,战马只剩下四百多匹。 刘骏"先胜后败"降号为镇军将军。 不久,魏军因悬瓠之战失利和粮草被断,而于当年四月,撤兵北归。
北魏军撤兵后,宋文帝随即发动第二次北伐。七月,刘宋兵分三路并进,大举伐魏。十一月,因东路军溃败,魏军南下反攻,兵分四路驱入刘宋境内,兵锋直指彭城,当时文帝诸子和刘宋宗室,多半畏惧魏人。唯独镇守彭城的徐、兖二州刺史的刘骏决心坚守彭城,但当时也驻在彭城的刘宋三军统帅刘义恭准备出城南逃,刘骏和部下张畅力谏劝阻,刘骏对刘义恭说:"皇叔你既然身为统帅,要走要留不是我能干预得了的。可我身为一城之主,如果也放弃城池奔命逃生,我实在没有脸再在朝廷任职,我一定要和彭城共存亡。" 刘义恭听罢,才决意坚守彭城。 拓跋焘率大军围攻彭城,宋军据城固守,魏军不能克,于是绕过彭城,奔向留城。刘骏派部将嵇玄敬率军提前进至留城,观察魏军的动向。魏军后攻留城,留城守军由于当地百姓协助,取得胜利,魏军遭到失败,于是又绕过留城,率军南行。 后魏军北返,路过离彭城几十里处的安王陂暂时修养时,刘骏与其他彭城宋将请求刘义恭趁魏军劳师疲惫之际袭击魏军,但刘义恭畏惧不敢截击,并禁止将领私自带兵出击。次日,宋文帝诏令刘义恭全力追击魏军,刘义恭才派檀和之领兵追击。但北魏军提前得知了消息,丢弃铠甲,走小道,轻装加速撤回魏境 。宋文帝听闻魏军平安返境,极为恼怒,斥责江北六州的刘宋守军。其中下诏责备彭城宋军未能及时在魏军北返途中拦截魏军,降刘骏为北中郎将。
统军讨蛮
元嘉二十八年(451年),刘骏晋升为都督南兖州、南兖州刺史,镇守山阳。不久升迁为都督江州、荆州江夏、豫州西阳、晋熙、新蔡四郡军事、南中郎将、江州刺史,持节照旧担任。 当时刘宋境内的沿江群蛮趁刘宋北伐失败,府库空虚之际,纷纷举兵叛乱,自淮水、汝水以至长江、沔水等都深受其害。 元嘉二十九年(452年),宋文帝派太子步兵校尉沈庆之等参与伐蛮,江州、雍州、豫州、荆州都派军参战 ,各路军队在刘骏的南中郎府的总督下组建讨蛮联军,并由刘骏统领诸军征讨沿江群蛮。
元嘉三十年(453年)正月四日,刘骏自浔阳(今江西九江)统率讨蛮诸军抵达五洲(今湖北浠水西南),率先讨伐反叛群蛮中带头作乱的西阳五水蛮。 沈庆之等也自巴水赶到五洲与刘骏会合,商讨军情战略。
起兵夺位
元嘉三十年(453年)二月二十一日,太子刘劭发动叛乱弑杀了宋文帝,而此时刘骏正统率军队在巴口(今湖北黄州市东巴水入江处) ,征讨境内叛乱的蛮族。刘骏的部下董元嗣从建康返回,将太子刘劭弑杀文帝的消息告知刘骏,刘骏大哭。 刘骏随即将正在前线剿蛮的各路军队悉数召回,准备起兵讨伐刘劭。 此时刘劭写密信给沈庆之,命他杀死刘骏。沈庆之便拿着刘劭的信前去求见刘骏,将刘劭写给他的书信呈上。刘骏阅后请求与母亲辞别,沈庆之连忙说道:"下官蒙受先帝的厚恩,常常想要报答,怎么能做对不起殿下的事呢?今天的事情,只是要看力量如何,殿下不用担心。"而后刘骏与沈庆之商议起兵讨逆的事,商议完后,刘骏郑重地道:"家国的安危,就拜托将军了。" 于是任命沈庆之为征虏将军、武昌内史,领府司马,部署起兵之事。
不久,刘骏从江州起兵,率军讨伐刘劭,先后攻克南洲,溧州等地,顺江东下直扑京师建康。刘骏还向天下发布讨逆檄文,以"千古未有之大逆"为名痛斥刘劭弑父篡位之罪,于是各方军镇纷纷举兵响应。 四月,刘骏大军已攻至建康城南的新亭,修建营垒击败刘劭军。刘骏随即在沈庆之、柳元景、宗悫、刘秀之、朱修之等诸将的劝进下,于新亭称帝。五月四日,刘骏攻破建康,擒杀刘劭及二兄刘浚,大赦天下。对文武百官和将士皆赐爵;对年迈、鳏夫寡妇 、孤儿、病残、不能生存的百姓,每人赐谷五斛;陈租旧债不再征收,被罚服长期劳役的尽量宽恕。 刘骏即位伊始,还采取了一系列稳固局势的措施:以沈庆之、柳元景、宗悫分掌领军将军、左卫将军、右卫将军,组建新的中央禁军 ;给刘义恭、刘义宣、刘诞、刘宏、刘祎等人进号加爵,以安抚皇族宗室 ;任命刘秀之、朱修之、垣护之、申恬、庞秀之等颇有治绩的大臣出任益、雍、冀、青、梁、南秦、兖等各边州刺史,以稳定边州地方局势 ;派遣大使十五人巡视地方各州郡,了解地方民情,消除刘劭对地方的影响,加强对地方军政的控制 ;暂不改元(次年才改元),仍使用父皇刘义隆的"元嘉"年号,改立刘义隆庙号"太祖",谥号"文皇帝",以彰显自己延续文帝皇统的合法性。
削藩平乱
孝建元年(454年),由于刘义宣担任荆州刺史长达十年,势力强大,荆州地区地广兵强,号称"江左第一大州",往往也是之前的异臣叛乱的根据地。孝武帝即位后为加强对荆州地区的控制,下诏调刘义宣为丞相、扬州刺史,以削弱其实力 ,但刘义宣"一不遵承",不愿交出兵权和离开荆州。车骑将军、江州刺史臧质联合兖州刺史徐遗宝、豫州刺史鲁爽等人,趁机鼓动刘义宣起兵谋反。 同年二月,刘义宣在荆州称帝,举兵起事。孝武帝随即任命镇军将军、南兖州刺史沈庆之统率诸军总督平叛战事,同时遣抚军将军柳元景屯兵采石,南豫州刺史王玄谟于梁山江岸筑却月城,陈舟师,据险扼守。 益州刺史刘秀之、雍州刺史朱修之、广州刺史宗悫也举兵响应朝廷平叛,向荆江二州进攻。 三月六日,徐遗宝率先被安北司马夏侯祖权击败,弃众逃走。四月二十日,沈庆之在历阳的小岘大败鲁爽,斩杀鲁爽。五月十八日,刘义宣、臧质率军进攻至梁山,成功攻陷梁山西垒,一度声势浩大。王玄谟督领朝廷诸将,尽遣精兵出垒迎战,朝廷军在薛安都、垣护之、宗越等部的奋击下,最终大败臧质军主力。朝廷军趁胜以火攻,袭击刘义宣、臧质的残军。刘义宣逃回江陵,被朱修之捕杀。六月三日,臧质逃到武昌,被人斩杀,头颅在京城传递示众。
孝武帝在平定刘义宣之乱后,除七弟建平王刘宏,"谦俭周慎,礼贤接士"被孝武帝亲爱重用外(一度担任尚书令),基本不再信任和重用宗室亲王,遂订出车服制度二十四条以贬抑宗王,利用和设置典签和行事加强对地方宗室亲王的监察,大肆限制和削弱宗室亲王的势力。在地方重要州镇出镇任命上,以其幕府旧属朱修之为荆州刺史(在任九年),打破了刘宋自开朝以来以宗室出镇荆州的惯例和武帝遗诏,又先后以檀和之、沈庆之为南兖州刺史,以刘延孙为南徐州刺史,以垣护之、申坦、王玄谟等为徐州刺史,改变了宋文帝元嘉年间以来,宗室轮流出镇荆州、南徐州、南兖州、徐州等重要大州的局面,此外孝武帝一朝,也几乎再无宗室镇边的任命。
孝武改制
宋孝武帝是一位颇有作为、积极改革制度的皇帝。 《宋书》称他"不欲威柄在人,亲览庶务" ,他即位初,便改新亭为中兴亭,以表达自己的中兴之志。 他在位期间,对当时的诸多领域均推行了系列改革举措。
政治方面,他加强中央集权,强化皇权。即位初下诏撤除"录尚书事"职衔,诏令政事不得全部让尚书令、尚书仆射处理,责令尚书省较低级的官员尚书郎、尚书令史勤于政事。 并开始以中书舍人戴法兴、巢尚之、徐爰等人处理中枢机要事务,形成后代所谓"寒人掌机要"的政治局面,而由士族担任的尚书令、尚书仆射只剩下在公文上签名的权力。同时又分设两位吏部尚书,取消五兵尚书,将人才官员的铨选大权彻底收归皇帝手中。孝武帝的集权化统治也被史书称为"主威独运,官置百司,权不外假"。 孝武帝同时重用江东寒门沈庆之与伧荒北人柳元景,依照两人的功绩,先后提拔为三公,开启吴兴沈氏与河东柳氏攀升为南朝高门的起始之路,并开创南朝寒门、寒人以军功升为三公的先例。 此外,孝武帝还提拔孤寒衰微的寒士袁粲;拔擢寒门出身的颜师伯、颜竣、刘秀之等成为高官重臣;起用鲍照、宗越、吴喜、刘胡、武念、卜天生等寒门人士,破格提拔和重用备受建康士族歧视的晚渡北人薛安都、崔道固、垣护之、柳元怙等,江南土著寒士邓琬、沈文秀等。
孝武帝还通过改置州镇的办法削弱地方势力,他即位初,将扬州分为扬州及东扬州二州;将东晋以来废置不常的湘州(治今湖南长沙市)最后稳定地设立起来,分统原荆州所统长沙等八郡;后又分荆州、湘州、江州、豫州共八郡置郢州(治今湖北武汉市),横跨数州之间;东晋以来,雍州侨置于荆州之内,无实际统治区域,宋文帝曾分荆州襄阳等五郡归雍州统辖,治襄阳(今湖北襄樊市),孝武帝又进一步分荆州郡县充实雍州无实土的侨郡县,使雍州重镇形成,并废除荆州重兵来源的南蛮校尉,将其营户兵力一律迁至建康,有效地削弱了荆州,瓦解其"分陕"地位,荆州因此再也不能发挥其昔日威胁建康朝政的影响。自东晋偏安江左以来的百余年间数次威胁中央的荆、扬二州,经孝武帝的政区改革形成了荆、雍、郢、扬、东扬五州相互牵制的格局,东晋以来的荆、扬对立威胁京城建康的局面自此彻底终结。
同时,孝武帝创立典签制,加强对出镇宗室和地方的控制。孝武帝委任有真才实学的寒门士人担任州镇典签,负责传递州镇各项要务上报给中央审核,同时负责监督、传达中央命令和辅助地方州镇长官处理事务,并拥有随时将情况直接报告朝廷的权力,州镇起兵反抗朝廷的可能性大大削弱。从此,寒人掌机要、武夫掌兵权、典签控州镇成为南朝政治的惯例。
在行政区划上,孝武帝在改置州镇的同时,还设立了王畿制度。孝武帝一共分出扬州六郡和南徐州的南琅邪郡共七郡设置王畿。 并将王畿作为中央派机构直接负责管辖的区域,高于畿外诸州的地位。 孝武帝同时实行王畿制度与分割监察地方州镇的政策,试图在制度与实际两个层面完成建立以一个中央王畿为核心控御四方的国家形态。
在整顿吏治方面,孝武帝创立御史中丞专道制度,提高御史监察的地位,加强对吏治的整顿。
孝武帝也对除边镇以外的地方兵权进行限制,大明七年,孝武帝诏曰"自今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唯边隅外警,及奸衅内发,变起仓卒者,不从此例"。 同时,革除地方封君下属对封君称臣之制,进一步削弱地方封君的权力。
经济上,孝武帝即位后,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抑制兼并、赈济穷困、减免赋租、兴修水利、精简机构、开禁江海田塘、限制士族封山占水、禁止皇亲显贵经商逐利,恢复皇帝亲自耕田的仪式 。 并于孝建元年,改铸钱币,是为"孝建四株"。 同时,孝建元年(454年),孝武帝正式诏令开始课征南徐州的侨民租 ,宣告自刘宋开国以来,也即晋末"义熙土断"以来,京口北府系统所在的南徐州的二十二万户的侨户免租和不土断划籍的特权被正式取消。南徐州正式列入了刘宋朝廷的土断和清查户籍的范围之列,这不仅增加了国家编户,也沉重打击了京口一带的功勋高门和豪强大族。孝武帝又于当年,开始强力推行检籍政策,把与商人等通婚、私下经商的士族,一律开除士族资格并黜为将吏 ,对那些被开除士籍,却不肯服役逃亡对抗朝廷法令的人员,甚至改用军法处置,抓到就斩杀 ,开南朝检籍政策之先声。
大明年间,孝武帝又撤并雍州各侨州郡县,罢免雍州侨户,将雍州南渡流民和土地结合起来,以统一侨户和土著的户籍,于大明元年(457年),完成了并省雍州所属三郡十六县为一郡,此外,又再省其余侨置十三县。对其他侨郡县,则分实土郡县以为侨郡县境,进行属籍,至大明五年(461年)完成了雍州的土断属籍 ,"又令九品以上租,使贫富相通",至此刘宋基本完成了境内侨州郡县的土断。
魏晋以来,兵户和奴婢沦为一种为人所不耻的贱户。孝武帝于大明二年(458年),下诏军户免除军籍成为平民。 大明三年(459年),又下诏,对正在服无期徒刑、官吏奴婢中的老弱病残者全都恢复自由 。 孝武帝同时免军户立郡县,如令雍州"免军户为永兴、安宁二县,立建昌郡" ,使其正式纳入国家的编户齐民。
此外,孝武帝还设立了台传机构,加强中央财政,开南朝台传机构和台传御史监察地方财政之先河。
刑律上,孝武帝十分关心刑律审讯和整顿,多次亲自听讼,亲自督察案件审理,是南北朝为数不多的热衷于刑律整顿和法制改革的帝王。如规定对凡是判处死刑的案件,郡太守必须亲自参加审讯,同时规定"若两千石不能决,乃度廷尉。神州统外,移之刺史,刺史有疑,亦归台狱。必令死者不怨,生者无恨" 。又于大明七年四月诏令"自非临军战陈,一不得专杀。其罪甚重辟者,皆如旧先上须报,有司严加昕察。犯者以杀人罪论。" 这两条诏令的颁布在当时是有十分重要的进步意义的,因为它首次以皇帝的诏令,正式确立了最早的死刑复核制度。
在禁卫武官制度上,孝武帝"初置殿门及上合屯兵",创立直阁将军制度。又复置了魏晋以来不设的卫尉武官制度,同时还复置了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武卫将军、武骑常侍 ,大大强化中央禁卫军权,被南朝各代所延续。
在军制上,孝武帝始以制局监掌控军权。 这从制度上,正式开启南朝寒门武人秉承皇帝旨令,掌控禁卫军权,专典兵力之先河,进一步加强了皇权对军队的直接控制。
佛教政策方面,他一方面支持和弘扬佛教,礼敬高僧;另一方面又整肃沙门,改革僧官制度,利用僧官管理僧众,实现了朝廷对佛教徒的控制,以防范僧尼干预军政事务,沙汰无品行的僧尼,整顿佛教不正之风。
礼乐制度方面,孝武帝即位初,便下诏建造孔庙,用诸侯之礼祭祀。同时"立明堂,造五辂",派使臣前往山岳祭祀。 在乐制上,孝武帝制定了新的与汉、曹魏西晋时的不同宗庙的乐制,即把宗庙和郊祀混为一同的宗庙乐制。其后宗庙的乐制在郊祀和明堂也被使用,这些仪礼具有以前所没有的紧密关系。
青冀并镇
孝建三年(456年),孝武帝因为历城(今济南)是军事要地,打算将青州州治由原先的东阳城移并到第一线的历城与冀州并镇以巩固边防。当时,朝中不少大臣都持反对意见,认为州治所在不宜移到第一线。这时,长期镇守青州的宁朔将军,青、冀二州刺史垣护之站出来说道:"青州北面有黄河、济河,又有很多池沼,不是北魏所要进攻的地方。每次北魏来掳掠,一定要通过历城,将青冀二州的州治所在合并镇守在历城,这是治理边境的谋略啊!如果我们把青州移镇到历城与冀州并置,那么北面靠近黄河,便于北人前来归顺,对近处,一旦北魏扰边,又便于集中二州兵力迅速遏制北魏侵扰,止息民患,对远方还可以宣扬我朝王威,因此青州迁镇历城是安定边境的上计。"孝武帝听后,极为赞赏认同。遂力排众议,下诏将青州州治由远离前线的东阳移并到第一线的历城与冀州并镇。
青州之战
大明二年(458年)四月,孝武帝刘骏遣积射将军殷孝祖在清水(济水下游)东岸(滑台附近)建筑两座城池。 北魏方面认为威胁到了它的南部边境。 北魏文成帝拓跋浚派北魏散骑常侍、镇西将军、天水公封敕文和北魏陇西王源贺率军侵犯刘宋青州,又使北魏窟坏公、五军公等率马、步军数万人渡过黄河下游的济水企图攻占刘宋在淮河以北的青州等地。刘宋青、兖二州告急,孝武帝以颜师伯为青州刺史,调左军将军崔道固、右卫将军垣护之、屯骑校尉庞孟虬与积射将军殷孝祖等赶赴前线 ,后又派遣司空参军卜天生率领后军与颜师伯等人会师,一起抗击北魏大军。颜师伯一月之内四战四捷,斩杀北魏大将树兰、窟坏公、五军公等人,击溃魏军,封敕文大败,向北魏朝廷求援。
十一月,北魏派遣征西大将军皮豹子与诸将率骑兵三万援助封敕文,颜师伯统军奋力抵抗,皮豹子被颜师伯的参军焦度刺中,坠马出逃。 皮豹子率领残军绕道攻进刘宋高平郡附近的垣苗寨,结果久攻不克。 与此同时,卜天生、殷孝祖等宋军将领又率军击溃清水方向的北魏大将张怀之和北魏陇西王源贺,封敕文等人狼狈逃走。魏军全线溃败,皮豹子也从高平撤军。宋军乘胜追击,接连收复杜梁、申城、临邑、縻沟等在元嘉北伐期间被北魏侵占的济水北岸的城池,宋军将魏军赶回了黄河下游的北岸。魏军撤军途中,投河淹死的士兵不计其数。宋孝武帝听闻前线战报,嘉奖前线宋军战功,下诏说:"北魏驱派贼军,图谋侵掠边塞,辅国将军、青冀二州刺史颜师伯,运用谋略,指挥军队,随机应变。青州守军奋力搏斗,数月之中,多次报捷。下属将领指挥的军队和其他援军,也十分英勇,齐心协力报效国家,屡次斩杀北魏首领,大量歼灭敌人。朕因此大为嘉许赞叹,由衷高兴。宜派遣使者慰劳,并命令辅国将军府详细考评战功,及时上报朝廷。"
诛杀宗室
宋孝武帝在他的在位十二年,除平定早年叛乱的刘义宣外,还先后诛杀了南平王刘铄和武昌王刘浑,平定了竟陵王刘诞、海陵王刘休茂的叛乱。
元嘉三十年(453年),南平王刘铄因归顺较晚,同时在任藩王时,两人关系就不睦,刘铄时常讥辱当时最不被文帝重视的刘骏,在刘劭弑杀文帝后,刘铄更归附刘劭,据兵对抗刘骏,刘劭败亡后,方才投降,被刘骏拜为司空。刘骏在基本稳定政局后,以刘铄有异志,赐药死,时年二十三。
孝建二年(455年),因武昌王刘浑与左右人戏作檄文,自封楚王的事件泄露。孝武帝命有司奏免刘浑为庶人,绝属籍,发往始安郡,并遣员外散骑侍郎戴明宝诘责,逼令自杀,时年十七。
大明三年(459年),竟陵王刘诞知道孝武帝畏忌他,也暗作准备,借口魏人入侵,修整广陵城池,积聚粮草兵器以自固。有人告刘诞欲反,孝武帝下令将刘诞降爵,刘诞不服,抗命不受,并杀兖州刺史垣阆,据广陵谋反,并邀淮北诸镇参与。孝武帝命以始兴公沈庆之为车骑大将军、南兖州刺史,将兵讨刘诞,围广陵。城破,刘诞被杀,时年二十七。孝武帝听到广陵已破,刘诞死,高兴极了。他出宣阳门,命左右皆呼万岁。侍中蔡兴宗陪侍,独不呼万岁。孝武问他:"卿何独不呼?"蔡兴宗说:"陛下今日正应涕泣行诛,岂得皆称万岁!"孝武帝听后,默然回宫。
大明五年(461年),海陵王刘休茂因性情急疾,欲自专,不满天天被刘骏派出的典签官监视,于是起兵杀了典签官,还未出内城,就被当地官军杀死,时年十七。
晚年奢靡
孝武帝刘骏统治末年,一改前期的息兵简政的风格,开始居傲自满,大兴土木,扩建宫室,墙上和柱子上都用锦绣装饰,又倾尽府藏,大行赏赐宠爱的妻妾和臣属,更毁当年武帝所居密室,兴建玉烛殿。
此外,刘骏末年,好酒奢靡、贪财好利,甚至和进京刺史一块儿赌博,限令他们进献贡奉,直到把他们的钱赢光才停止。史书称他晚年"终日酣饮,少有醒时"经常是伏在案几上昏睡过去,有时一旦外面有急事呈奏,他马上抖擞精神,整理好容装,一点酒意都没有,接着就批改公文。
孝武帝晚年动员大量民力,在龙山开凿山路几十里,厚葬殷贵妃。自从江南有葬礼以来,还从来没有过场面这么隆重的葬礼。在几次和臣属来到殷贵妃的墓前凭吊时,更大加赏赐哭殷贵妃哭得很悲伤的臣属,刘德愿因此得到了豫州刺史的官职(未上任)。
病重逝世
大明七年(463年)十二月,浙江等地因为剧烈旱灾,造成严重的大饥荒,浙江十分之六的户口饿死逃散。 但此时孝武帝刘骏已经病重。
大明八年(464)正月六日,孝武帝在病床下诏说:"东方去年收成不好,需立马组织货源赈济。贩米粟的商人,不征收途中杂税。" 同年二月又在临终前,下诏说:"去年东方干旱,收成锐减。穷困之家离乡逃荒,流落街头,我很同情他们。可开仓放粮给建康、秣陵二县,适时赈济。若救灾不及时,导致社会动荡,要严加法办。"
大明八年(464)二月十六日,宋孝武帝刘骏在玉烛殿驾崩,时年三十五岁。遗命太宰刘义恭、尚书令柳元景、始兴公沈庆之、尚书中事颜师伯、领军将军王玄谟,五人担任辅政大臣,辅佐太子刘子业。同时诏令"刘义恭和柳元景进入内城居住,朝廷事务,无论大小,全都要奏启二人。国家大事要和始兴公沈庆之商量决定。如果有军务,就全都委托沈庆之处理。尚书府的事务,托付给颜师伯处理。统领外监事务,交给王玄谟处理。" 七月三日,宋孝武帝刘骏葬于丹阳秣陵县岩山景宁陵,上庙号"世祖",谥号"孝武皇帝"。

人物评价

总评
宋孝武帝在位十二年"不欲威柄在人,亲览庶务",加强皇权和中央集权,厉行改革。其中如罢免侨户和推行土断之策,改善了版籍混乱的局面,使国家编户有所增加。又如限制士族封山占水和抑制兼并,在经济层面打击了豪强兼并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负担。还比如,大力提拔和全面起用寒人担任要职,进一步打破了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特权。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敏锐指出宋孝武帝时全面形成的寒人掌机要的局面,对整个魏晋南北朝历史的转折意义。同时,刘骏统治期间也曾多次下诏劝课农桑,减免赋税,振济穷人和灾民 ,更滋养战马,加强军备,实行青冀并镇 ,多次击溃北魏侵犯,并收复了济水以北的失地。
其次,在他统治时期,采取的诸多强硬和铁腕的手段措施,削弱了士族、宗室、地方豪强,扭转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仅实现了"主威独运"的政治局面,更实现了"外内服其神明,莫敢弛惰"的朝局。 在他以后的南朝中央与地方的较量时,中央的优势才更加明显了。其任内创立和完善的诸多制度,如典签制、御史中丞专道制、禁卫直合将军制、僧官制、制局监分领军之权制、台传机构、州镇的分割改制、刑律的改制等等,以及其任内推行的"寒人掌机要、典签控州镇"的模式,大部分都被此后的南朝齐、梁、陈三朝所延续 ,有些制度创制如御史中丞专道制和直合将军制度还被北朝所吸收和借鉴,可以说对其以后的历史政局产生了深远地影响,因此部分史家将他视为南朝政治格局的真正意义上的开创者,自宋孝武帝始,南朝正式步入主威独运的皇权政治的时代。
但是到他统治末期则一改前期息兵简政之风,开始居傲自满,大兴土木,好酒奢靡,滥用民力,奢侈无度,又恰逢大明末年发生大面积旱灾,导致民生出现凋敝,致使其在位前期形势出现好转的刘宋王朝,在其执政末年又走向衰败,因此他又是一个"前明后暗"的君主。
历代评价
萧斌:南中郎(刘骏)二十年少,业能建如此大事,岂复可量。
刘宏:陛下以至德神临,垂精思治,进儒礼而崇宽教,哀狱法而黜严刑,表忠行而举贞节,辟处士而求贤异,修废官而出滞赏,撤天膳而重农食,禁贵游而弛榷酤,通山泽而易关梁,固已海内仰道,天下知德。
薛安都:"我不欲负孝武";"蒙世祖孝武皇帝过常之恩,犬马有心,实感恩遇。是以晋安始唱,投诚孤往,不期生荣,实存死报。"
邓琬:"身南土寒士,蒙先帝(孝武帝)殊恩,以爱子见托,岂得惜门户百口,其当以死报效。"
蔡兴宗在孝武帝逝世后不久,评价孝武帝为"以道始终"的"守道之君"。
谢庄:帝锡二祖,长世多祜。于穆睿考,袭圣承矩。玄极弛驭,乾纽坠绪。辟我皇维,缔我宋宇。刊定四海,肇构神京。复礼辑乐,散马堕城。
沈约:①上不欲威柄在人,亲览庶务,前后领选者,唯奉行文书。 ②观大明之世,其将尽民命乎!虽有周公之才之美,犹终之以乱,何益哉! ③江南之为国,盛矣。……自此以至大明之季(孝武帝统治中期),年逾六纪,民户繁育,将曩时一矣。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
刘勰:孝武爱才,英采云构。
裴子野:"世祖率先九牧,大雪冤耻,身当历数,正位天居,聪明绚达,博闻强记,威可以整法,智足以胜奸,君人之略,几将备矣。一时之风流领袖,则谢庄、何偃、王彧、蔡兴宗、袁顗、袁粲,御武名将,则沈庆之、柳元景、颜师伯、宗悫、殷孝祖,或洁清以秀雅,或骁果以步类,因以轨道,廓之中方,知向时之士,若颜竣之经纶忠劲,匪躬谅直,虽晋之狐赵,无以尚焉。夫以世祖才明,少以礼度自肃,思武皇之节俭,追太祖之宽恕,则汉之文景,曾何足云!"
萧子显:宋孝武帝好文章,天下悉以文采相尚,莫以专经为业。
颜之推:虽天子有才华者,汉武帝,魏太祖,魏文帝魏明帝,宋孝武,皆负世议。
李延寿:①"帝,少机颖,神明爽发,读书七行俱下,才藻甚美,雄决爱武,长于骑射。"②"外内服其神明,莫敢弛惰。"
陆时雍:宋孝武菁华璀璨,遂开灵运之先。
王夫之:①自魏、晋以来至于宋大明之世,而后权移于近臣。戴法兴、戴明宝、巢尚之皆赐爵掌中书事。前此者,权归大臣,天子虽有所宠信而不能伸,孝武以疑忌行独制,义恭等畏祸以苟全,于是而其法始变……魏、晋以后,流品重,世族兴,而非门阀以进者,谓之幸臣……晋、宋权臣继攘,上用一人,而下远之也若将污己,雠之也若不两立……夺攘之祸媒也。 ②夫子业不道,而孝武恩在人心,人未忘也。 ③"得之于悲壮而不疏不野,大有英雄之气。"
严耀中:宋孝武帝是一个能以自己的政策开辟时代的政治家,他是一个有着过人的精力和才能的皇帝,他对当时大族势力与君权在政治结构中的彼此消长起着关键作用,可以说南朝"寒人掌机要"之形成正是宋孝武帝一系列集权政策所导致的。孝武帝比诸秦皇、汉武、曹操杨坚等专制君主有着相似的出众才能,既有励精图治的抱负,而又好大喜功,并且残忍,只是没有他们幸运,在历史上保留的是一个很坏的形象。这是因为一则孝武帝虽然凭手中的政权来压抑大族,然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历史却大多是通过操在世家子弟手中的笔才记载下来的,所以对他的怨恨和诅咒的文字不绝于我们眼前;二则沈约的父亲沈璞为刘劭卖命而被宋孝武帝所杀,而他的事迹又有仇家沈约来整理记载,只好听任咒骂,对孝武帝来说,这实在是个悲剧。

轶事典故

乱伦争议
宋孝武帝刘骏因在一些史料上留有与生母乱伦的传闻,而使他在历史上的名声一直不太好。最早关于刘骏乱伦的记载,源于北魏的官方史书,魏收所著的《魏书》载"骏淫乱无度,蒸其母路氏,秽污之声,布于欧越。"
但对于《魏书》的记载,历来有争议。《魏书》作为北魏官方正史,以北朝鲜卑族为正统,对南朝帝王极尽诋毁抹黑。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其著作《史通》中,为刘骏辩诬说:"魏收党附北朝,尤苦南国,承其诡妄,重以加诸。遂云马睿出于牛金,刘骏上淫路氏。可谓助桀为虐,幸人之灾。" 北宋司马光亦赞同此说。南宋洪迈亦指《魏书》所载,"视南北八史中,最为冗谬" 。
对此,南齐沈约所著《宋书》指刘骏因常于路太后所居显阳殿中临幸宫女,因停留时间过久,以致民间谣传其间有不可告人之事。但同时也指"宫掖事秘,莫能辨也",并说刘骏天性好色。由于《宋书》成书于《魏书》前,一向"尤苦南国"的《魏书》可能是为进一步凸显《宋书》指的刘骏天性好色的形象,在具体内容上进一步进行了加工和抹黑。此外,对于《宋书》指刘骏天性好色,也有人认为《宋书》作者沈约的父亲沈璞因曾支持刘劭弑君,而被孝武帝刘骏所杀,为泄杀父之仇,沈约在《宋书》中对刘骏多有咒骂讥嘲的不敬之语,对孝武帝的许多正面事迹一律简写,而对孝武帝身上的帝王大多皆有的一些劣迹则刻意夸大,大书特书。与沈约同时代的萧子显,就曾指出沈约在编著《宋书》中"多载孝武诸亵黩事"。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中,也说:"沈氏著书,好诬先代,于晋则故造奇说,在宋则多出谤言,前史所载,已讥其谬矣。" (另有人认为《宋书》中对孝武帝颇失公允的评价和不敬之语,可能与宋明帝刘彧上台后,为证明自己一系得位的合法性有关)清代史学家章学诚在《文史通义.史德篇》中评论道:"魏收之矫诬,沈约之阴恶,读其书者,先不信其人……所患夫心术者,谓其有君子之心,而所养未底於粹也。"
此外,对于一些史料指刘骏与南郡王刘义宣诸女乱伦,并册封其中一位为殷淑仪之事,同样遭到后世不少史家质疑。北宋史学家司马光在其著作《资治通鉴考异》中,认为殷淑仪为刘义宣之女并无任何江左史料作旁证。 另有说法认为殷淑仪只是殷琰府中的家妓或婢女之类的家人,后被殷琰送给"喜好女色""蓄养嫔媵多达千人"的刘义宣 ,刘义宣败后才入宫 。当时刘义宣势力强大,刘骏听说刘义宣造反后,都做好最坏地准备让位的打算 ,可见刘骏即位初年,地位非常不稳固,十分小心谨慎,在这种情况下,公然得罪刘义宣,强暴他的女儿,是很难理解的,几无可能。同样地,《宋书》《魏书》与《建康实录》均没有记载殷淑仪是刘义宣之女。《魏书》与《建康实录》更没有记录刘骏与刘义宣诸女乱伦之事。连与刘骏有着杀父之仇,并对刘骏多有讥嘲的沈约都没有在《宋书》记录,一向喜好记载六朝的传闻轶事的《建康实录》也没有记录此事 ,可见此事应属抹黑讹传。即使记录此事的唐人李延寿的《南史》也同时记载了殷淑仪身份的两种说法,这说明李延寿也搞不清此事。
志欲中兴
刘骏在讨刘劭时,曾在建康城的西南边的新亭修建营垒。后来平定刘劭,即帝位于建康,一时满怀壮志,即位伊始,再次经过建康的西南边的新亭时,心血来潮,遂改建康"新亭"名为"中兴亭",改新亭一带的"新亭寺"名为"中兴寺",以表达自己中兴国家的愿望。
亲临审讯
据载,宋孝武帝刘骏对审理邢狱十分关心,他在登位不久就亲临听讼。当时一般皇帝所谓的亲临听讼,不过是在宫殿里摆摆样子,搞搞仪式罢了。可宋孝武帝刘骏却打破常规,经常穿便服到溧阳、永世等建康城以外的县去亲自参加审讯囚犯,以致许多地方县令都不敢怠慢邢狱审讯,唯恐出错,这在中国历代帝王中是第一个。
聊笑玄谟
大明元年(457年),王玄谟以雍州境内所统"侨郡县无有境土,新旧错乱,租课不时"为由,上表请求土断,整顿侨郡,为此侵犯了很多侨姓的豪强大族的利益。雍州境内的许多侨姓的豪强大族因不愿属籍,于是散发流言,说王玄谟打算造反,一时内外舆论沸扬。王玄谟急忙上表孝武帝,向孝武帝解释,告以真相。孝武帝并不相信王玄谟造反一事,并派吴喜前去抚慰,告诉王玄谟说:"已经是七十岁的老翁了,谋反想要得到什么呢?你我君臣之间,足可以相互作保。姑且把这当作个笑话看吧,别整天愁眉苦脸了。"王玄谟生性严肃,从没有随随便便开过玩笑,所以,孝武帝就借此事跟他开玩笑。
非常士也
据《南史》记载,元嘉末年,北魏太武帝大举侵宋,当时刘骏镇守彭城,魏军迟迟无法攻克彭城,拓跋焘遂遣尚书李孝伯前往宋军帐营,刘骏命长史张畅与李孝伯交涉,自己却穿上普通士兵的军服,在一旁观视李孝伯。李孝伯在与张畅交涉过程中不时地看着张畅身旁穿着士兵便服的刘骏,等从宋军帐营出来的时候,对身边的随从说:张畅身侧站着的那个风骨魁奇的人,真"非常士也"。
晚年无礼
刘骏晚年奢侈无度,在大明六年(462年),曾经毁掉宋武帝刘裕住过的屋子,在那里兴建了玉烛殿,和手下大臣一起前去观看,旧屋床头上还有一截土墙,墙上挂着麻葛灯笼和麻线蝇拂。侍中袁顗看完,盛赞武帝刘裕节俭朴素的品德。孝武帝没有回答什么,自以为名士派头,瞧不起没文化的祖父刘裕,批评说:"田舍公得此,以为过矣!"

为政举措

政治
宋孝武帝即位后实施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强化皇权的举措。他通过撤除"录尚书事"职衔,并开始以中书舍人戴法兴、巢尚之、蔡闲等人处理中枢机要事务,由士族担任的尚书令、尚书仆射只剩下在公文上签名的权利,形成了后代所谓"寒人掌机要"的政治局面,孝武帝的集权化统治也被史书称为"主威独运,官置百司,权不外假" 。孝武帝同时重用江东寒门沈庆之与伧荒北人柳元景,依照两人的功绩,先后提拔为三公,开启吴兴沈氏与河东柳氏攀升为南朝高门的起始之路,并开创南朝寒门、寒人以军功升为三公的先例。 此外,孝武帝还提拔孤寒衰微的袁粲为员外散骑侍郎和侍中;拔擢寒门出身的颜师伯、颜竣、刘秀之等成为高官重臣;重用卜天生、鲍照、宗越、徐爰、邓琬、吴喜、沈文秀、刘胡、武念、毕众敬、张兴世等寒门士人,以及薛安都、崔道固、垣护之、柳元怙等晚渡北人。
宋孝武帝极为重视人才的选拔,其用人不论门第,孝武一朝许多寒门士人广泛参与朝政。孝武帝在位期间多次下诏:"四方秀孝,非才勿举,献答允值,即就铨擢",各地士人孝子,没才能的不举荐,对答中肯的,立即擢用。若没有什么长处,只赐名誉;如有收受贿赂,举荐中弄虚作假的,削职为民,永不启用 。大明六年,又下令各地奖赏才能卓著的人士,确有真才实学,品德高洁,淡漠名利,不攀权贵,或学贯古今,能经邦纬国,正直廉洁奉公,在百姓中德高望重的,都登记姓名报上朝廷。
刑律方面,孝武帝对审讯制度作出两项重要的规定。第一,对凡是判处死刑的案件,郡太守必须亲自参加审讯,并且"若两千石不能决,乃度廷尉。神州统外,移之刺史,刺史有疑,亦归台狱。必令死者不怨,生者无恨。 "第二,鉴于魏晋以来,刺史、太守皆带军职,甚至不少县令也带"将军"的称号,他们往往跋扈一方,"大辟之罪皆自己决"或借口执行军法任意杀人,而不顾正式的刑律,导致刑法制度紊乱的局面频繁出现,孝武帝于大明七年四月下诏:"如果不是战场作战,不能再擅自杀人。如罪大恶极该当处死的,也应该遵循国家的法律条文先行上报,有关衙门要严加督察。再有违犯者以杀人罪论处。" 这条诏令的颁布在当时是有十分重要的进步意义的。 王夫之曾高度评价孝武帝此诏,解决了三代秦汉以来诸侯官吏恃权专杀不能革除的问题,称赞孝武帝此举"法乃永利而极乎善" 。又在大明三年下诏说:"廷尉对于远近疑案,本应作判决,但一遇到疑难案子,动辄要过很长时间,百姓为此困苦,官吏乘机徇私情。从今日起,犯人押到,卷宗文书送到了就通报,我要仔细审理,不积压案件。如果文案繁杂,证据不足,必须亲自审查,以弄清真相。从今以后依旧听诉讼" ;大明七年,诏令重申"简约法律,要考虑到有利于百姓" 。
政区方面,孝武帝通过改置州镇的办法削弱地方势力,他即位初,将扬州分为扬州及东扬州二州;将东晋以来废置不常的湘州(治今湖南长沙市)最后稳定地设立起来,分统原荆州所统长沙等八郡;后又分荆州、湘州、江州、豫州共八郡置郢州(治今湖北武汉市),横跨数州之间;东晋以来,雍州侨置于荆州之内,无实际统治区域,宋文帝曾分荆州襄阳等五郡归雍州统辖,治襄阳(今湖北襄樊市),刘骏又进一步分荆州郡县充实雍州无实土的侨郡县,使雍州重镇形成,荆州因此再也不能发挥其昔日威胁建康朝政的影响,以至宋末沈攸之起兵失败之后,"江陵素畏襄阳人"的局面已大致形成。 此外孝武帝还通过委任有真才实学的寒门士人担任州镇军府掌管文书的典签,使其往来于朝廷与州府之间,让他们负责传递州镇各项要务上报给中央审核,同时负责监督,传达中央命令和辅助地方州镇长官处理事务,并拥有随时将情况直接报告朝廷的权力,州镇起兵反抗朝廷的可能性大大削弱。
官制方面,鉴于魏晋以来,由于朝政官僚皆为士家大族所垄断,负有"掌督司百僚"职责的御史中丞之职始终不受重视,几乎沦为摆设。宋孝武帝为此设立御史中丞专道制度以提高和恢复御史中丞的地位 ,加强对吏治的整顿。同时,他削弱东宫官属、加强皇宫禁卫,设置二吏部尚书,取消五兵尚书,将人才官员的铨选大权彻底收归皇帝手中。禁卫武官制度方面,孝武帝创立直合将军制度。 此外,孝武帝还复置了魏晋以来不设的卫尉武官制度,同时还复置了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武卫将军、武骑常侍,大大强化中央禁卫军权,被南朝各代所延续,其中有些禁卫武官制度虽然从名称上是复置,但其和汉魏所设的禁卫武官已是完全不同属性的官职。 魏晋以来郡县官多为士家大族把持,而且一任六年,时间很长,不仅加剧了官员分配的紧张,而且往往导致一些大族得以在地方不断壮大和扶持势力,自东晋中后期以来郡县官六年制事实上也已名存实亡,多数官员任期已达不到六年。 孝武帝对此进行改革,从制度上予以调整和承认,取消郡县官任免的入仕年限的门槛并缩短其任期,将郡县官的一任六年改为三年,此后的齐梁陈更是把郡县官的任期进一步缩减。 同时,孝武帝开始以制局监掌控禁卫军权。制局监原是南朝领军将军的下属机构,多以寒门武人充任。但自孝武帝孝建年间始"制局用事,与领军分权,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领军垂拱而已"。 这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了皇权对军队的直接控制。
民爵制度方面,孝武帝始行南朝民爵制度,南朝的民爵从孝武帝孝建元年开始,平均三年被赐予一次。
其他政治方面,孝武帝还限制除边镇以外的地方兵权,革除地方封君下属对封君称臣之制。大明七年,孝武帝诏令:"自今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唯边隅外警,及奸衅内发,变起仓卒者,不从此例"。 据《宋书》记载:"先是,郡县为封国者,内史、相并于国主称臣,去任便止。至世祖孝建中,始革此制,为下官致敬。"
此外,孝武帝还设立了王畿制。大明三年,孝武帝以扬州所统六郡为王畿。 次年,又将南琅邪郡划入王畿区域。 从《宋书.孝武帝本纪》提到孝武帝的王畿诏令 ,来看,孝武帝是将王畿作为中央派机构直接负责管辖的区域,高于畿外诸州的地位。有学者认为孝武帝同时实行王畿制度和分割荆州的政策,是试图在制度与实际两个层面完成以一个中央王畿为核心控御四方的国家形态。也有学者认为孝武帝设立王畿和他对明堂建设、山岳祭祀等礼制改革一样,目的是欲建立一个以建康为中心的天下观。
经济
一、劝课农桑,减免赋税。孝建元年,宋孝武帝下诏说"农业是国家的根本,选贤任能是强国的必由之路。内难未平,政令不通,衣食浪费,国无栋梁之才,我内心愧疚,睡梦中都忘不了。各地官员,要认真根据以前的法规,督导百姓勤劳耕作以尽地利。致力耕田擅于储藏的,为他扬名。" 大明三年,孝武帝又下诏说"旧租旧债,一律免除。勤劳耕作的百姓,量才录用。孝悌仁义之士,赐爵一级。孤老贫疾者,每人赐谷十斛。督百姓耕作的官吏,全都有赏。百姓缺粮种,随时贷给。有办法劝导百姓勤耕细作的官吏,提升官职。" 大明二年,下令各地赈济因豪强兼并,造成困窘和缺衣少食的百姓,同时又诏令地方官吏要好好体贴百姓。 大明三年对京城管辖内的贫困之家,减免一年租税。 又因荆州饥荒,下令免除荆州之前的租税。 大明四年,诏令:"节气不顺,染病者众多,想到百姓的疾苦,很伤感。可派使臣安抚慰问,并给他们药物,逝去亲人的家庭,适当给予赈济。" 大明五年,诏令"自此以后,鳏夫贫民残疾老人,一一上报减免租税" ,同时"穷困之家,赐给柴米" 。大明六年,先后下令免除南兖州、徐州、南徐州、雍州等地的租税。大明七年,诏令"对贫困的家庭,开仓给以赈济" ,又诏令"派使臣巡视慰问,了解百姓疾苦,鳏寡、孤老、病残难以自存的,赐给粟帛,年迈的另赐给羊酒" 。
二、罢免侨户,实行土断。宋孝武帝即位后,为解决元嘉年间以来版籍混乱,南渡侨民不注户籍沦为流民的人数增多致盗贼蜂起,而南方土著居民依附于大族的人数也日渐增多的情况,采取撤并侨州郡县,罢免侨户,将流民和土地结合起来以统一侨户和土著的户籍的措施。于大明元年(457年)和大明五年(461年)先后撤雍州各侨郡县,合并新旧侨郡,并将无实土的侨郡县并在有实土的郡县上,将新旧侨户合籍并将流民落籍于实土郡县。
三、抑制兼并,限制士族封山占水。为解决元嘉中后期以来的士族豪强"熂山封水,保为家利" 的巧取豪夺,大肆兼并使国家丧失大量户籍人口的局面,孝武帝于孝建元年(454年)和孝建二年(455年)先后颁布条例,限制士族封山占水,诏令官府与平民百姓交易,一定要公平合理。对官家占有的江海田塘,一律开禁。对皇亲显贵逐利,也一律禁止。 对豪强大族的各园苑圈占面积太大,妨碍商业活动的尽量开放,给予贫民经营。
四、课租侨户,始行检籍。孝建元年,"始课南徐州侨民租。" 宣告自晋末"义熙土断"以来,京口所在的南徐州的侨户免租的特权被正式取消。东晋以来,南徐州是北来侨民最集中的地方,据统计一共超过了二十二万户,而侨民中的普通百姓又大多成为京口豪强的依附人口,对朝廷不承担义务。刘裕在晋末推行"义熙土断"时,由于是北府军所在,功勋武将也多居于此,故南徐州始终不在刘宋前期的土断和清查户籍的范围之内。孝武帝始课南徐州侨民租,宣告南徐州正式列入了朝廷的土断和清查户籍的范围之列,这不仅增加了国家编户,也沉重打击了豪强大族。孝武帝又于当年始行南朝检籍政策。据史书记载当时"凡诸郡士族婚官点(玷)杂者,悉黜为将吏,而人情惊怨,并不服役,逃窜山湖,聚为寇盗。" "加以严刑不能禁。乃改用军法,得便斩之。"
五、赦免兵户和奴婢,改铸钱币。魏晋以来,兵户和奴婢沦为一种为人所不耻的贱户。宋孝武帝于大明二年(458年),下诏军户免除军籍成为平民 。大明三年(459年),又下诏,对正在服无期徒刑、官吏奴婢中的老弱病残者全都恢复自由 。孝武帝还免军户立郡县,如令雍州"免军户为永兴、安宁二县,立建昌郡" ,使他们成为正式的编户齐民。鉴于元嘉末年因北魏南侵造成刘宋社会经济萧条,财政危机凸显,货币流通混乱,流通量减少,导致民间流通中的钱币的重量不断减轻,孝武帝于孝建元年(454年),改铸钱币,铸四株钱 。这就是有名的"孝建四铢"。一方面整顿钱币流通混乱的局面,解决因经济衰退导致民间对钱币流通量的需求,另一方面则试图将财政大权收归中央以集中财权。
六、始设台传机构,加强中央财政。东晋以来,地方州郡长官不仅控制了地方财政,侵夺地方上交中央财物,私自擅用台库现钱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地方官一边滥用科调,自辟财源,但对上供中央的租赋却无所用心,严重影响了中央财政和中央租赋的正常采集。孝武帝即位后,为从制度上杜绝地方州镇截留和滥用上交中央财政的现象,开始设置台传机构,并派御史职掌,负责经办地方台仓、台库。从此,地方州郡长官若需动用台库钱物,必须通过台传机构的审查,对规定的地方上交中央的财政数额,一律需经台传机构负责监督和审核,这与前代地方官员肆意擅用和截留台库财物的情况已大为不同。同时台传机构还有监督地方科调和监督地方征集租赋的职责。这是试图从制度上加强中央监察地方财政,加强对入京财赋控制的重要举措。这一制度的职能和作用在南朝不断得到强化,到梁武帝时,更是进一步将州郡"禄米绢帛"也纳入了台传体系。
七、颁布"占山格"。魏晋以来,士族豪门兼并土地,占山护林,屡禁无效。因晋末战乱的创伤,门阀士族遭到重创,故刘宋初期,多次下令严禁,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自宋文帝元嘉中后期以来,在社会逐渐安定,经济生产也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豪强士族大肆兼并、占山护林,不许普通百姓进入的问题又频繁出现,且越来越严重,当时所谓"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柴薪)无托" 。针对此问题,孝武帝即位初便下诏禁止士族封山占水。 不过从十年以后的大明七年的孝武帝的诏令 ,可知禁令随着时间的累计,越来越没成效。因此,大明七年孝武帝在下诏重申原先的禁令后,又从羊希之议,废除壬展之科,改革山泽产权管理制度。颁布"占山格"的律文,规定官僚贵族及百姓可按品秩高低占有山泽,并要求把所占山泽数目登入赀产簿以备以此按资产的多少分等征赀税,即"皆依定格,条上赀簿" ,自当条上赀簿,一体纳税;"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缺)少,依限占足"。 同时规定若有违反和超过限额,依律治罪。以限制当时士族封山占水而平民百姓却无此特权的严重现象。私人合法取得山林产权后,山林开放成为常态,从此产权国有与私有并存,缓和了社会矛盾,进一步推动了南方的开发,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军事
孝武帝刘骏在位的十二年中,在对外军事成就上,可圈可点,以大明二年的青州之战最为显著,此次战役刘宋不仅击溃了魏军,也收复了元嘉年间被北魏侵占的济水北岸的失土,是刘宋自元嘉三次北伐失败以来,对北魏取得的首场大胜。据《宋书》《南史》《资治通鉴》记载,孝武帝刘骏在位的十二年期间,除在大明二年的青州之战外,另有大明四年,杨归子率军在北阴平击败北魏军 。可见孝武一朝的军事较元嘉年间已有所好转。此外,孝武帝还进行了军制改革,早在大明二年(458年)就诏令罢除军户 ,其任内停止了诸多基于"世兵制"之上的政策 ,汉末兴起的"世兵制"从此退出了南朝的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征兵制"和"募兵制"则开始复兴。
同时,孝武帝也有意经略北方。首先他经常巡阅军队,"练莞训旅 ";其次,奖励养马,孝武帝鉴于元嘉末年刘宋北伐惨败的教训,有意训练骑兵,滋养战马,以加强军备。于孝建三年五月,"制荆、徐、兖、豫、雍、青、冀七州统内,家有马一匹者,蠲复一丁"。 再次,他排除众议,接受垣护之的建议,决定把原在东阳的青州州治前移到位于第一线的历城与冀州并置,对北魏形成双侧压力,此举意义正如垣护之所言:"青州北有河、济,又多陂泽,非虏所向。每来寇掠,必由历城,二州并镇,此经远之略也。北又近河,归顺者易,近息民患,远申王威,安边之上计也。"
文化
一、建造孔庙,恢复礼乐。孝武帝刘骏即位初年,就下诏说:"孔子的思想恩泽天下,周朝的维持、汉朝的兴隆全依靠孔子思想。历朝历代,都很推崇。而我朝却没有祭祀。国家灾难深重,奋力为国的忠勇之士,就是孔子学说教导出来的。应时刻记着孔子的恩泽,不要忘记。建造孔庙,用诸侯之礼祭祀他。 "同时,"立明堂,造五辂" ,又使"六官修亲桑之礼",以恢复礼乐制度。大明七年,又下诏:"尊奉周礼,到盛唐祭九疑,往勃海祀蓬莱,是历朝的垂训,前贤的遗教......可派使臣前往祭奠。" 《宋书.志.第八.礼》明确记载:"旧有充庭之制......晋江左废绝,宋孝武大明中修复。"
二、支持佛教,整肃沙门。宋孝武帝在位期间对佛教比较支持,他善待高僧,整肃佛教不正之风,对佛教的建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孝武帝即位后,遣使征高僧僧导,僧导欣然应诏,来到京师中兴寺,孝武帝亲自出宫迎接他进京。僧导因孝武帝刚刚登位,三纲更始,缅怀往昔,感慨万端,悲不自胜。孝武帝也是哽咽良久,僧导于瓦官寺开讲《维摩诘经》,孝武帝亲往听讲,公卿大臣无不必集。此外,孝武帝统治时期,对于僧团的混乱局面,曾诏令整肃沙门。大明二年下诏:佛法讹替,沙门混杂.....败乱风俗.....精加沙汰,后有违犯,严加诛坐。于是,设诸条禁,自非戒行精苦,并使还俗 。同时孝武帝即位之初便建立僧官制度,都邑僧正释法颖,是南朝中央级僧官的先例;利用僧官管理僧众,实现了朝廷对佛教徒的控制。孝武帝礼敬高僧,整肃佛门,对佛教的正本清源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个人作品

刘骏的诗文造诣相当高,陆时雍评价他的诗文"菁华璀璨,开灵运之先",王夫之评价刘骏《登作乐山》说:"得之于悲壮而不疏不野,大有英雄之气。" 著有文集三十五卷,今存《全宋文》有其文二卷。《文心雕龙·时序》称"孝武多才,英采云构"。他的乐府诗写得清新自然,有《乐府诗集》 、《玉台新咏》、《丁督护歌》等。如《丁督护歌》 "闻欢去北征,相送直渎浦。只有泪可出,无复情可吐。"
有人说他开创了帝王写民歌的先河。刘骏的赋今存数篇,如在《伤宣贵妃拟汉武帝李夫人赋》中的内容,其情之深,其意之切,足令天下文人折服,可见刘骏其实也有内心深处的另一面。其诗作主要有:
《登作乐山诗》
《玉台新咏》
《咏史诗》
《北伐诗》
《自君之出矣》
《离合诗》
《游覆舟山诗》
《登鲁山诗》
《济曲阿后湖诗》
《与庐陵王绍别诗》
《幸中兴堂饯江夏王诗》
《拜衡阳文王义季墓诗》
《七夕》(二首)
《丁督护歌》(六首)
《初秋诗》
《秋夜诗》
《四时诗》
《斋中望月诗》
《之江州诗》
《华林都亭曲水联句产柏梁体诗》
《济曲阿后湖诗》
《伤宣贵妃拟汉武帝李夫人赋》

亲属成员

父母
父亲:宋文帝刘义隆
母亲:昭太后路惠男
后妃
文穆皇后王宪嫄
陈淑媛
阮容华
徐昭容
何淑仪
史昭华
殷贵妃
何婕妤
谢昭容
江婕妤
史昭仪
江美人
杨婕妤
杜容华
子女
儿子
长子 前废帝刘子业
次子 豫章王刘子尚
三子 晋安王刘子勋
四子 安陆王刘子绥
五子 刘子深,未封,早夭
六子 寻阳王刘子房
七子 临海王刘子顼
八子 始平孝敬王刘子鸾
九子 永嘉王刘子仁
十子 刘子凤,未封,早夭
十一子 始安王刘子真
十二子 刘子玄,未封,早夭
十三子 邵陵王刘子元
十四子 齐敬王刘子羽
十五子 刘子衡,未封,早夭
十六子 淮南王刘子孟
十七子 刘子况,未封,早夭
十八子 南平王刘子产
十九子 晋陵孝王刘子云
二十子 刘子文,未封,早夭
二十一子 庐陵王刘子舆
二十二子 南海哀王刘子师
二十三子 淮阳思王刘子霄
二十四子 刘子雍,未封,早夭
二十五子 刘子趋,未封
二十六子 刘子期,未封
二十七子 东平王刘子嗣,
二十八子 刘子悦,未封
 
女儿
山阴公主刘楚玉
安固公主
临汝公主
安吉公主
临淮公主刘楚佩
皇女刘楚琇
康乐公主刘修明
县公主

史书记载

《宋书·卷六·本纪第六》
《南史·卷二·宋本纪中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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