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中的风灾:元朝几乎两三年就发生一次

虽然“大禹治水”就是人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与洪水顽强抗争的缩影,但直到《管子》“度地”篇,才提到了除洪灾外的旱、风、冰雹灾等。史学家普遍认为这是先民认识自然灾害的新起点。自此,正史和各种野史记录自然灾害便成常态。那么,有史记载的风灾是什么样呢?

史载,汉高祖二年三月,彭城(徐州)大风,从西北起,折木拔屋,扬砂石,昼晦;汉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者寿春大风,毁民室,死人。隋唐至五代,风灾发生的频率又高一些,平均12年发生一次风灾,较两汉时期16年一次风灾缩短了4年,且此时风多与大雨、冰雹结伴而行,造成重大人员死伤。如唐代宗大历十年(775年)7月,“杭州大风,海溢,溺州民五千余家,死四百人,苏(苏州)、湖(湖州)、越州(绍兴)等亦同”。

而宋、元、明时期,风灾的记录更为详细。宋代发生风灾76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达5次,宋真宗大中样元年(1008年)8月,无为军(今安徽无为县)大风,造成“折木、坏城门,军营、民舍,压溺者千余人”。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8月,“温州大风,海溢、漂民庐、盐场、覆舟溺死二万余人”。

元朝几乎两三年就发生一次风灾,统治不到90年的时间内累计发生风灾41次。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年)7月,“暴风起东北,雨雹兼发,江湖泛溢东起通、泰、崇明,西尽真州(今扬州仪征一带)民被灾死者三万四千八百余户”。元顺帝至正十七年(1357年)6月,“温州飓风大作,死者万余人”。

明代发生风灾42次,清代95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各两次,可见明清时期,人们防范风灾等的能力明显强于前朝。明神宗万历九年(1581年)8月,“扬州泰兴、海门、如皋等处,狂风大作,屋瓦皆飞,骤雨如注。漂没官民庐舍数千间,男妇死者不计其数”。第二年,万历十年7月,“苏、松六州县潮溢,坏田禾十万顷,溺死者二万人”。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7月,苏州、松江府所属崇明、上海、常熟等19个州县飓风大作,大雨倾盆、田禾被淹、房屋漂没,仅崇明就淹毙1.2万余口。

从文献记载中可以发现,风灾发生的频率是随人口规模的扩大逐渐提高的,且主要集中爆发于东部沿海农业比较发达地区的夏季。谢肇浙《五杂组》一则“龙卷风”的记载,就让人看到,当时人们恐惧风灾等自然灾害的程度大为降低:“国初(明初)山东历城王氏方鳏居,一日天大风,晦冥良久。既霁,于尘坌(尘埃)中得一女子,年十八九,云外国人也,乘车遇风,H(迅速)然飘坠。遂为夫妇。今王氏百年科名,贵盛无比。”明代发生“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事件,还说明当时人们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已上升了一个新高度:“风之微也,一纸之隔不能过;及其怒也,拔木折屋,掀海摇山,天地为之震动,日月为之蔽亏。所谓‘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刚’者耶?”

古代一路刮来的“暴风”,给人类带来严重灾难的同时,也或多或少地给现代人一些启示,只有认识自然规律并保护自然环境,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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